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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境(30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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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境:监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核意见
2024-04-19 23:17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 自我评价,并出具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2023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并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框架 文件,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 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 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23年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
节能环境: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骆建华)
2024-04-19 23:17
董事会会议 - 2023年召开11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场及视频参会表决2次,通讯参会表决9次[4] - 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等议案[20] - 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3]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组织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临时会议[6] - 独立董事参加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4次会议[6] - 2023年多次对公司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7][8][9] 公司决策事项 - 2023年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22] - 2023年12月2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中审众环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23] - 2023年提名王学军、刘建国为董事会候选人并获通过[25]
节能环境:2023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2024-04-19 23:17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000717843312W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00H211000001 法定代表人:韩巍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 1 号院 6 号楼第 6 层 101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 (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和关联交易》 的要求,公司查验了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金融许 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取得并审阅了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损 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与风险 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北京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于 2014 年 7 月正式成立,现有注册资金 30 亿元人民币,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节能 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是其唯一的股东。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 (9 ...
节能环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19 23: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及 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中 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环境"、"公司")2023 年度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节能环境 2023 年度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 服务协议》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的提供进一步 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符合《金融服 务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 2023 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节能环境于 2023 年 9 月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在经营范围许可内, 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 ...
节能环境: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9 23:17
独立董事情况 - 2023年任职独立董事为李俊华等4人[1] - 2023年任职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 董事会2024年4月20日出具专项意见[3]
节能环境: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建国)
2024-04-19 23:17
刘建国 2023 年,本人作为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节能环境")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 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 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 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报告如下: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基本情况 刘建国,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2001 年 8 月至今,在清华大学任教,现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2019 年 11 月至 2024 年 2 月 5 日任劲旅环境(001230.SZ)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任丛麟科技 (688370.SH)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起至今任中兰环保(300854.SZ)独立 ...
节能环境: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2024-04-19 23:17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300140 证券简称:节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30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保概述 为保障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 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本 次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赔偿责任限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任一赔偿请求以及所有赔 偿请求累计)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 40 万元人民币 5、保险期限:1 年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全体 董事、 ...
节能环境:《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4-04-19 23:17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关系的董事。 | | | | 第一百一十五条 独立董事对 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 | 第一百一十五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 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 | | 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要求, | | 5 |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 |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 | | 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 |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 | | 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 | 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 | |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 受损害。 | | | 第一百一十六条 独立董事应 | | | | 当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 | | | |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主动调 | 第一百一十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时出席 | | | 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 | | | | | 董事会会议,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 | | 况和资料。独立董事应当向公 | 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 | ...
节能环境:关于中节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4-04-19 23:17
关于中节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4)0202945号 目 录 起始页码 专项审核报告 专项说明 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1 关于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4)0202945 号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环境")2023 年度的《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说明》,并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 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节能环境管理层的责任。我 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
节能环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9 23:1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节 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 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