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电气(30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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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电气(300141)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20:4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提名与会议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秘书职责 - 负责委员会和董事会协调[6] - 做好决策前期准备工作[12] - 保存会议记录等资料至少10年[16] 绩效与报酬 - 对董事和高管绩效评价后提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3]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和顺电气(300141)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20:4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等提名[4] - 委员任职期限与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临时会议委员提议召开[12]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3]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5][8] - 细则经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定等[15][16]
和顺电气(300141)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20:42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4] 委员会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4] - 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建议[7]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二分之一以上通过[9] - 会议记录、决议保管十年[10] 细则说明 - “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少于”不含[12] - 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并解释,审议通过后实施[12]
和顺电气(300141)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0:42
融资审批规则 - 单笔融资金额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报总经理审批,同一会计年度累计不超10%[8] - 单笔融资金额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且不高于30%,报董事会审批,同一会计年度累计不超30%[8] - 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或资产负债率超70%,融资事项报股东会审议[8] 担保审批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批[1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批[1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批,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4] 执行与管理 - 融资或担保合同签署7日内报送财务部门登记备案[19] - 获批融资或担保事项90日内未签合同,再办理视为新事项[19] - 被担保债务展期或主债务合同变更,按新担保履行程序[20] - 变更融资资金用途需资金使用部门申请并履行批准程序[22] - 财务部门预计到期不能还贷需制定应急方案,展期要向董事会报告[22] - 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应及时向被担保人追偿[23] - 公司应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23]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规定执行,决议后通知公司履行程序[24] 信息披露与责任 - 融资及担保事项相关资料送交董事会秘书负责披露[25][26] - 董事对违规融资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违规人员追究责任[28]
和顺电气(300141)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0:42
交易规则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需提前3个交易日提交计划,董秘在计划交易日前给出意见[9] - 股份变动(除特定情况)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报告表,公司2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申报并公告[10] - 通过深交所转让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情况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1] 限售规定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3]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季度报告等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及衍生品种[14] - 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收益归公司[14] 申报要求 - 新任董事、高管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7] - 及时申报证券账户及变动情况,严禁账户交他人操作,多个账户应合并为一个[20] 股份锁定 - 任职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让[17] - 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按100%锁定[20] - 离任后六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22] 违规处理 - 任期内三次违反制度买卖股份,董事会有权撤换[24] - 违规买卖所得归公司,公司有权进行通报批评等处理[24] - 涉嫌违规交易,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锁定名下股份[21] 其他 - 限售条件股份满足条件后可申请解锁[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28]
和顺电气(300141)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20:42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 候选人,股东会表决产生。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
和顺电气(300141)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0:42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 运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在符合条件 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 ...
和顺电气(300141)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0:42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 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
和顺电气(300141)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8 20:11
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25-030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 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已办理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 396 万股,上市流通 日为2025年9月16日。上述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53,884,600 股增加至 257,844,60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253,884,600 元增加至 ...
和顺电气(300141)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说明(2025年10月)
2025-10-28 20:11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说明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说明(2025 年 10 月)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工业园区和顺 |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工业园区和顺 | |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 |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 |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 |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 |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