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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电气(30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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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4-08-22 19:01
激励计划概况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27人,合计1000万股[1] 人员获授情况 - 王东、何德军各获授250万股,占比25%[1] - 李良仁获授50万股,占比5%[1] - 周昌山、王凯、缪龙飞各获授40万股,占比4%[1] - 21名中层及骨干获授330万股,占比33%[1] 激励限制 - 单人获授不超公司股本1%,累计不超20%[3] - 激励对象不含独立董事等三类人员[3]
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8-22 18:59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4年8月21日以3.81元/股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24][34] - 董事长王东、董事何德军各获授250万股,各占授予总数25.00%、股本总额0.98%[6][24] - 副总经理李良仁获授50万股,占授予总数5.00%、股本总额0.20%[6][24] - 董事兼副总经理周昌山等3人各获授40万股,各占授予总数4.00%、股本总额0.16%[6][24] - 21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共获授330万股,占授予总数33.00%、股本总额1.30%[6][25] 激励计划相关时间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8] - 2024年6月27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 - 2024年6月28日至7月7日激励对象名单公示[21] - 2024年7月15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1] - 2024年8月21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授予议案[21] 归属安排与考核 -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40%,第二、三个归属期均为30%[11] - 激励对象获授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16] - 2024 - 2026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为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80%、140%[18]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标准系数优秀/良好为1.0,合格为0.8,不合格为0[18] 费用摊销 - 激励计划摊销总费用4078.00万元,2024 - 2027年分别摊销951.35万元、2045.21万元、811.95万元、269.49万元[28]
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4-08-22 18:59
激励计划 - 2024年8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1] - 授予对象为董事、高管等27名[2] - 授予日为2024年8月21日,价格3.81元/股[2] - 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000万股[2]
和顺电气: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8-22 18:59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4年6月27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3] - 2024年6月28日至7月7日对激励对象名单内部公示[14] - 2024年7月11日监事会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4] - 2024年7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并披露自查报告[14] - 2024年8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14]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授予日为2024年8月21日,授予数量1000万股,授予价格3.81元/股,授予人数27人[17] - 董事长王东、董事何德军各获授250万股[17] - 副总经理李良仁获授50万股[17] - 董事兼副总经理周昌山等各获授40万股[17]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21人共获授330万股[17] 激励计划考核要求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分三个归属期,比例40%、30%、30%[19][21] - 第一个归属期要求2024年度营收较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20%[24] - 第二个归属期要求2025年度营收较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80%[24] - 第三个归属期要求2026年度营收较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140%[24]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标准系数:优秀/良好为1.0,合格为0.8,不合格为0[25] 其他信息 - 财务顾问建议对股权激励费用计量、提取和核算[26] - 咨询单位为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1] - 经办人是叶素琴,联系电话021 - 52588686,传真021 - 52583528,地址在上海市新华路639号[31]
和顺电气: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22 18:59
激励计划流程 - 2024年6月27日审议通过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 - 2024年7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自查报告[9] - 2024年8月21日审议通过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9] 授予情况 - 授予日为2024年8月21日,向27名对象授予1000万股[11] - 授予价格为3.81元/股[11] 合规情况 - 公司及对象不存在不得实行激励的情形[14] - 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15]
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告
2024-07-15 17:08
激励计划 - 2024年6月27日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 - 2024年6月28日首次公开披露激励计划相关公告[1] 自查情况 - 自查期为2023年12月27日 - 2024年6月27日,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1][3] - 自查期间核查对象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未发现违规情形[5][6]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4年7月16日[8]
和顺电气: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7-15 17:0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 ...
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15 17:08
股东大会信息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 - 15:00[3] - 现场会议地点为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8号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4] 股东情况 - 参会股东及代表2人,持股19,256,400股,占比7.5847%;中小股东1人,持股185,000股,占比0.0729%[8] 议案审议 - 三项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议案均获所有股东和中小股东100%同意通过[12][14][15] 结果认定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7] 公告日期 - 公告日期为2024年7月16日[20]
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4-07-10 16:56
激励计划进展 - 2024年6月27日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 - 6月28日披露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2] - 6月28日至7月7日内部公示激励对象[2] 激励对象情况 - 激励对象为董事等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等[5][6]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条件,合法有效[6]
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4-06-27 19:38
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24-024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