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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棵树(3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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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有树(300209) -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5-03-03 16:36
业绩总结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2][3] 未来展望 - 2024年4月29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ST有树"[3] - 2024年度多项财务指标不达标或审计报告有问题,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5][6] - 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正式报告为准[7]
*ST有树(300209) - 关于产业投资人指定第三方主体持股的公告
2025-02-27 16:40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4年11月14日公司与深圳天行云、福建纵腾等签《重整投资协议》,二者3.62亿受让1.86亿股转增股票[2] - 深圳天行云受让1.67亿股,指定4主体持股小计占18%[4] - 福建纵腾受让1857万股,指定公司持股占2%[4] 其他新策略 - 2024年12月25日法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9] - 公司就产业投资人指定持股事宜征求意见,后续存不确定性[2][9]
*ST有树(300209) -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5-02-17 16:34
业绩情况 - 2023年末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2][3] 退市风险 - 2024年4月29日起深交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3] - 若2024年度多项指标不达标或审计报告有问题,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5][6] 股票信息 - 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有树",代码仍为"300209",涨跌幅限制20%[3] 审计进度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7]
*ST有树(300209) -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5-01-24 15:56
1、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3.1 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对公司股票 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证券代码:300209 股票简称:*ST 有树 公告编号:2025-007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5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 条第一 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 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 《 ...
ST有棵树(300209)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4 15:56
财务数据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1507万元 - 20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3% - 104%[3] -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3753万元 - 183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 - 70%[3] - 2024年营业收入为34600万元 - 40367万元,上年为46441.52万元[3] - 2024年扣除后营业收入为34332万元 - 40054万元,上年为45445.75万元[3] -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1384万元 - 93691万元,上年同期末为 - 40659.55万元[3] - 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影响的金额约为15835 - 19844万元[6] 经营情况 - 公司本年度经营业务复苏不及预期,营业收入较上年下滑,经营业绩继续亏损[6] 资产减值 - 2024年末预计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最终金额由审计机构确定[6] 重整事项 - 2024年9月30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调增确认部分债务损失[6] - 2024年12月23日法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初步确认相关重整收益[6]
*ST有树(300209) -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5-01-10 21:16
证券代码:300209 股票简称:*ST 有树 公告编号:2025-003 特别提示: 1、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 收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 裁定书》((2024)湘 01 破 61 号之二),法院裁定确认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 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 2025 年 1 月 10 日,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并 取消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鉴于公司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继 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有树",股 票代码仍为"300209",股票交易不停牌,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的 ...
*ST有树(300209) -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5-01-03 16:22
证券代码:300209 股票简称:*ST 有树 公告编号:2025-001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0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4.1 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第七项至第十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 间,公司应当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提示其股票可能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第 10.4.18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 | | | |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 | --- | --- | |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 | 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 | |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 |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 | | 的审计报告。 | | |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 | | 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
*ST有树: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4-12-27 16:05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09 股票简称:*ST 有树 公告编号:2024-117 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 湘 01 破 61 号之二),法院裁定确认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 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4 条第一款的规定,公 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 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 定书》((2024)湘 01 破申 19 号),长沙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 申请。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
*ST有树: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2024-12-26 19:47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 督报告 (2024)有棵树破管字第 30 号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 年 12 月 5 日,贵院作出(2024)湘 01 破 61 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批准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棵树公司)重 整计划,终止有棵树公司重整程序。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管理人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有棵树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情况进 行监督。2024 年 12 月 20 日,有棵树公司向管理人提交《关于重整 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称其在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期限内已将重整 计划执行完毕。经管理人核查,上述情况属实,为帮助有棵树公司化 解退市风险,管理人特向贵院申请裁定确认有棵树公司重整计划执行 完毕并终结有棵树公司重整程序,现将重整计划执行监督情况报告如 下: 一、重整计划执行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为贵院裁定批准重整 计划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 重整计划视为执行完毕: 1.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当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及向债权人分 配的转增股票已 ...
*ST有树: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关于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6 19:47
重整进程 - 2024年9月30日长沙中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4] - 2024年11月21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5] - 2024年12月2日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权益调整方案[5] - 2024年12月5日长沙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程序[5] - 2024年12月23日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程序[5] 数据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20日,506,528,796股转增股票已登记至指定账户[8] -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偿债现金已预留至管理人账户[8] - 截至2024年12月20日,管理人收到重整投资款1,086,803,145元[8] - 截至2024年12月20日,破产费用已支付或预留至管理人账户[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