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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禧科技(3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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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禧科技(30022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0 20:31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 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 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 第四条 按投资的长短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是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 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及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 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 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 或开发项目; (三) 通过购买目标企业股权的方式所实施的收购、兼并行为; (四) 股票、债券、基金投资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 ...
银禧科技(3002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与外部报送管理制度
2025-10-20 20:31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与外部报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以 及规范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筹划、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相关 信息及外部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 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 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 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与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 单位,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有 关人员,即上市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 ...
银禧科技(30022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0 20:31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 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主任委员在委员 ...
银禧科技(30022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0 20:31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 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通过符合条件媒体以外的方式发布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 (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 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特制定本制度以供有关各方遵守。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互动交流、诉求处理、信息披 ...
银禧科技(300221)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20 20:31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 表范围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有效防止采购、销售及其他外汇业务中的 汇率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子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 并报表范围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操作,未经公司同 意,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四条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行为文件外,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国际贸易及投资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 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以 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第二章 ...
银禧科技(300221)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2025-10-20 20:31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标准 - 涉及资产、负债差错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0万元[5] - 涉及净资产差错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3000万元[5] - 涉及收入差错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超5000万元[5] - 涉及利润差错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0万元[5]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属重大差异[9]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预计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0]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0] 信息披露处理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含财务、其他信息及业绩预告差异等情形[3] -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应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10] - 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请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 责任追究 -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公司追究责任人责任[11]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1] - 因披露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审计部查实原因并追责[11] - 主观故意等情形从重或加重惩处[11] - 处罚前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申辩权利[12]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等[12]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2]
银禧科技(300221)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0 20:31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 的管理,保证公司投资的安全、完整,确保公司整体合并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 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 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 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 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服务 等义务。 第四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自主管理,合法 有效的运作企业法人财产,严格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对公司 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条 公司对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定、管理机构及人员、财务、经营 决策、信息管理、审计检查等方面进行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人员管理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协调公司与子公司间的有 ...
银禧科技(300221) - 融资管理制度
2025-10-20 20:3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持股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控股子公司[2] 融资方式及审批 - 融资包括权益和债务融资[2] - 融资金额不超净资产10%报董事长审批[5] - 10% - 30%报董事会审批[5] - 超30%经董事会审议报股东会批准[5] 融资管理 - 融资合同七日内报财务部备案[10] - 资金专户存储并按用途使用[10] - 超时限未签合同重新审批[10]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内审部门监督[11] 责任承担 - 全体董事对违规融资损失担责[14]
银禧科技(300221)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0-20 20:31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董事义 务,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和董事会议题内容,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
银禧科技(30022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0 20:31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资金,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公司关联方, 以及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 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 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 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 广告费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