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30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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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300241)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21:42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9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上午 11:30 通过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玉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 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6 月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的《2 ...
瑞丰光电(300241)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21:40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因 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240,000 股,截至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20 名,可行权数量共 15,881,100 份,实际可 行权期限为 2025 年 6 月 3 日至 2026 年 3 月 20 日止,2025 年 6 月 3 日至 2025 年 8 月 4 1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瑞丰光电(300241) - 关于追认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告
2025-08-26 21:39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3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姓名:梁文利 身份证号:210602********1018 现唯能车灯法定代表人。 个人简历:梁文利:男,1967 年 5 月出生,曾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2021 年加入唯能车灯。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转让参股公司部 分股权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议案》,同意公司参股公司珠海市唯能车灯实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唯能车灯")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参股公司唯能车灯成立于 2000 年,致力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光电子器件的 制造、研发与销售。为稳定管理团队,保证业务长远发展,2023 年 3 月 21 日唯 ...
瑞丰光电: 关于追认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21:23
交易概述 - 公司参股公司唯能车灯实施股权激励方案 以0元对价转让1.765%股权至高管梁文利 [1] - 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唯能车灯股权比例由15%降至13.235% [1] - 交易基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旨在稳定管理团队并促进业务发展 [1] 交易对方背景 - 梁文利为唯能车灯法定代表人 曾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副总裁及总裁 [2] - 于2021年加入唯能车灯 身份证号210602********1018 [2] 标的公司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3.66亿元 较2024年末3.55亿元增长3.1% [3]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13亿元 较2024年全年2.77亿元下降23.2% [3] - 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790万元 较2024年全年2453万元下降67.8% [3] 股权结构变化 - 除公司外 王淑华持股由21.75%降至15.794% 赵宝瑞由12.6%降至11.118% [3] - 梁文利通过本次交易获得10%股权 深圳前海合融玖邦投资持股15%保持不变 [3][4] 协议核心条款 - 股权转让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 当日净资产为9700万元 [4] - 转让标的为52.94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3000万元的1.765%) [4] - 梁文利需忠诚履职至2024年12月31日 期间不得离职 [4] 战略影响 - 股权激励旨在健全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留住优秀人才 [5] - 通过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强化LED产业链优势 [5] - 董事会认为此举有利于实现双赢局面 对公司长远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5]
瑞丰光电: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21:13
会议基本情况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上午11:30通过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1]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 由监事会主席林玉晟先生召集并主持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全体监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1][2] - 监事会认为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5年1-6月的经营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1] 募集资金管理 - 监事会确认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内部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管理 [2] - 经核查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2] 信息披露 - 半年度报告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1][2] - 公告编号为2025-049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1][2]
瑞丰光电: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6 21:13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2日下午3:0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形式包括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 [1]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1] - 会议地点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融汇路与同观路交汇处瑞丰光电大厦1栋16楼 [5] 参会人员资格 -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 [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应当出席会议 [2] -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也可参会 [2] 会议审议事项 - 审议《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 - 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同样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表决标准为2/3以上通过 [4] -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 会议登记方式 -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4] - 法人股东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需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5] -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至9月1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及下午13:00至17:00 [5] 网络投票安排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 [5][9]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9] - 股东需办理身份认证(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后方可参与互联网投票 [9] 联系方式 - 会议联系电话为0755-29060266,传真号码为0755-29060037 [6] - 登记材料可发送至电子邮箱investor@refond.com,邮件主题需标注"股东会" [5]
瑞丰光电(300241)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1:06
财务负责人任职 - 设一名财务负责人,任期与其他高管一致,可连聘连任[7] - 需5年以上大中型企业财务管理经验,本科及以上财务专业学历,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会资格[7] 财务负责人职责 - 向总经理、董事会等报告工作,提财务分析建议[10] - 参与重大事项研究审议,协助决策并负责财务保障[10] - 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监控机制[10] - 审核财务报告,对其真实性等负责[10] 责任与考核 - 对计划决策失误损失担责,对财务相关事项负直接责任[11][12] - 任期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奖惩依据[17] 离任与保密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档案文件事项[18] - 签订保密协议,离职后履行保密义务,非授权不得披露信息[18] 制度相关 - 公司不得因财务负责人坚持原则处罚,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0][22]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2]
瑞丰光电(30024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1:06
人员管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7] - 独立董事辞任,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7] 离职手续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10]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3]
瑞丰光电(300241)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6 21:0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7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699,978,960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8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1元[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99,978,960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1] - 公司董事等特定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计账簿等[2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9]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6] 重大事项决策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65]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5] -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特定限制股东[65]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14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14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146] - 每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48]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48]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2]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2]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后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56]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6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4] - 公司合并等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75][176][17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2]
瑞丰光电(30024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1:06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负债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8] - 涉及净资产、收入、利润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8] - 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有广泛性影响或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改变[10] 会计报表附注重大错误或遗漏认定 - 财务信息披露遗漏重要附注内容[13] - 披露财务信息与会计报表信息存在数据或勾稽关系重大差错[13] - 存在虚假记载等对投资者造成重大偏差或误导情形[13] -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等变化或合并范围变化未说明[13] 业绩预告与快报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差异幅度较大指区间预计时,最新预计业绩高于原预告区间金额上限20%或低于下限20%;确数预计时,最新预计金额较原预计金额偏离达50%[16]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差异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7] 责任承担与处罚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9]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9] - 情节恶劣等五种情形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处罚应从重或加重[19]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等四种情形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处罚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2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等六种[2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处罚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2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21] -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