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应材(30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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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应材(3002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6
薪酬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审议与制定 - 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标准和分配[6] 薪酬构成与调整 - 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10]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等[13] 薪酬特殊情况 - 外部投资人股东委派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酬[8] -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费用由公司承担[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17]
新莱应材(300260)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6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保障经营安全,遵循全面性等原则[2] - 董事会负责内控建立健全和实施,审计委员会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日常运行[5] - 内部控制考虑内部环境等要素,涵盖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业务环节[7][9] 风险评估与关联交易 - 公司应建立完整风险评估体系监控各类风险[9] - 公司建立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遵循原则和审批程序[11] - 审议关联交易应了解情况,审慎评估,交易签书面协议[12] 对外担保与募集资金 -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等原则,严控风险,年度核查担保行为[15][17] - 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22] - 董事会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23] 重大投资与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审批重大投资,选合格理财机构委托理财并签合同[27] - 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定期了解重大投资进展和效益[29] -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31] 子公司管理与监督评价 - 公司重点加强对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34] - 公司建立反舞弊机制,明确重点领域和职责权限[36] - 公司定期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并出具报告[43]
新莱应材(300260) -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6
人员安排 - 公司投资者接待工作第一负责人为董事长,直接责任人为董事会秘书[6] - 从事投资者接待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关知识和能力[7] 接待规定 - 特定时段暂缓现场接待活动[9]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应网上直播并按流程操作[9]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需预约登记等[10][12] 信息管理 - 特定对象发布文件前需知会公司[12] - 再融资活动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3] - 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报告披露并要求保密[13] 责任与制度 - 接待及披露义务人违规应担责[1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负责解释[20][21]
新莱应材(30026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涉及国家或商业秘密信息可豁免或暂缓披露[4][5] 业务管理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董事会领导,董秘协调[9] - 申请需经多部门及董事长审批[10] 信息保存与处理 - 拟处理信息需登记保存不少于十年[11] - 不符合规定处理相关人员将受惩戒[13]
新莱应材(300260)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6
公司汇报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财务和重大事项[4] 独立董事职责 - 核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改聘时发表意见并报告[4][5] - 年审前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内容,听取财务负责人汇报[5] - 董事会审议年报前沟通初审意见,审查召开情况[5] - 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陈述理由并披露[7] - 在年报就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审核持续性关联交易[7] - 会计政策变更时发表独立意见[7] - 对年报事项有异议可聘请外部机构审计咨询,费用公司承担[9] - 年报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10]
新莱应材(300260) - 外部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6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行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对外报送的公司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依照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或公司在进行 申请授信、贷款、融资、商务谈判、申报产品专利项目及申请相关资质等事项时 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第三条 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工作及使用信息的日常备案工作由公司 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 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 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 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 ...
新莱应材(3002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6
问责对象与小组 - 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 - 问责小组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由总经理、独立董事组成[6] 问责范围与形式 - 问责范围包括16种情形,如不履职、工作不力等[9] - 问责形式有6种,可单处或并处[12] 经济处罚与责任承担 - 高级管理人员等问责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等确定[15] - 故意造成损失,被问责人承担全部责任[15] 处罚情形 - 5种情形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16] - 6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罚[19] 问责程序 - 问责程序包括举报、调查等环节,被问责人有申辩和申诉权[22]
新莱应材(300260) -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6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等占比达10%以上有不同金额标准时董事会审议披露[7][8] - 交易涉及资产等占比达50%以上有不同金额标准时提交股东会审议[8] 责任追究 - 决策失误致损失董事等担责赔偿[16] - 执行等人员失误致损失对应层级可处罚赔偿[17] 制度相关 - 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19] - 制度与法规不一致以法规为准并修订[19]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经审议批准生效[19]
新莱应材(300260)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6
舆情管理 - 公司为应对舆情制定管理制度,依据深交所法规及公司章程[2] - 舆情工作组由总经理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3]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证券部,涵盖各类互联网载体[4]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为重大和一般两类,处理原则明确[5]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6] - 重大舆情处置措施包括调查、沟通、澄清等[7] 责任追究 - 违反保密或传播虚假信息致损,公司有权追责[9]
新莱应材(30026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6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昆 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 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