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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应材(30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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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Q1业绩同比改善,持续看好半导体设备零部件国产替代
国投证券· 2024-04-28 17:0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公司维持"买入-A"投资评级 [1] 报告的核心观点 公司业绩情况 - 2023年公司实现营收27.11亿元,同比增加3.49% [1] - 2023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31.58%,主要系毛利率下滑 [1] - 2024Q1公司营收、利润同比均有所改善,毛利率和净利率分别为25.32%、9.92%,同比均有所提高 [1] 公司在半导体领域的优势 - 公司是国内同行业中拥有洁净应用材料和高纯及超高纯应用材料完整技术体系的厂商之一 [1] - 公司的真空和UHP应用产品可满足半导体工艺过程中对真空度和洁净度的要求 [1] 投资建议 - 预计公司2024年~2026年收入和净利润将持续增长 [2] - 给予公司2024年PE33.00X的估值,对应目标价31.68元 [2] - 看好半导体设备零部件国产替代趋势,给予"买入-A"投资评级 [2] 风险提示 - 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无法如期产业化风险 [2] - 行业与市场波动风险 [2] - 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2] - 产品生产成本上升风险 [2]
1Q24业绩同比改善,看好半导体零组件需求复苏
国金证券· 2024-04-28 16:3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 [5][20]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半导体设备自主可控需求迫切,设备零组件国产替代加速进行,看好国内半导体设备市场需求复苏带动设备国产化率提升以及公司在客户端份额提升带来的业绩修复 [2][20] - 23年受半导体和医药需求下滑影响,产品结构变化和较低的稼动率拉低公司业绩,1Q24半导体行业收入增长显著,主要系国内容户需求增加 [20] - 由于半导体设备需求回暖,公司产品结构优化,预测公司24 - 26年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为3.67、5.16和6.23亿元,分别同比 +55.77%、+40.30%、+20.81%,对应EPS分别为0.90、1.26、1.53元,公司股票现价对应PE估值为27、19、16倍 [20] 公司基本情况 - 2022 - 2026E营业收入分别为26.20亿元、27.11亿元、33.76亿元、40.87亿元、48.26亿元,增长率分别为27.53%、3.49%、24.50%、21.06%、18.09% [2] - 2022 - 2026E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45亿元、2.36亿元、3.67亿元、5.16亿元、6.23亿元,增长率分别为103.04%、 - 31.58%、55.77%、40.30%、20.81% [2] - 2022 - 2026E摊薄每股收益分别为1.522元、0.578元、0.901元、1.264元、1.527元 [2] - 2022 - 2026E每股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 0.11元、0.54元、1.05元、1.00元、1.29元 [2] - 2022 - 2026E ROE(归属母公司)分别为21.59%、13.25%、17.31%、19.79%、19.54% [2] - 2022 - 2026E P/E分别为15.72、41.35、26.55、18.92、15.66 [2] - 2022 - 2026E P/B分别为3.39、5.48、4.60、3.74、3.06 [2] 经营分析 - 2023年全年综合毛利率为25.58%,4Q23单季度毛利率为26.79%,环比提升1.09个pcts,1Q24公司综合毛利率略有下滑,为25.32%,主要系半导体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导致的折旧费用上升,以及医药行业的稼动率下降和产品售价下降导致的毛利率下滑 [7] - 23年公司的期间费用率有所上升,为15.40%,主要系公司加大销售推广力度导致的销售、管理费用有所上升 [7] - 公司产品通过美国排名前二的半导体设备厂商认证并成为其一级供应商,填补国内超高纯应用材料的空白,公司积极配合下游厂商,加码投入新品研发和海外市场布局 [20] 历史评级情况 - 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10月27日期间多次评级为“买入” [4]
2023年年报&2024年一季报点评:业绩符合预期,半导体板块趋势回暖
东吴证券· 2024-04-28 15:3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报告给予公司"增持"评级 [1] 报告的核心观点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11亿元,同比增长3.49%,归母净利润2.36亿元,同比下降31.58%,基本符合此前业绩预告预期 [1] - 2023年下半年起半导体行业景气度回升,公司产能充足、客户资源优质,有望受益下游需求回升 [1] - 2024年一季度公司销售毛利率和销售净利率均有所提升,盈利能力趋势性回暖 [1] - 公司以国产替代为战略重心,半导体、食品、医药三大板块产品研发、产能扩张同步推进,下游回暖有望释放业绩弹性 [1] 半导体板块总结 - 2023年半导体板块实现收入6.62亿元,同比下降6.79%,毛利率30.4%,同比下降6.8个百分点 [1] - 公司在超高纯应用材料领域填补了国内空白,通过了美国排名前二的半导体应用设备厂商的认证并成为其一级供应商,有望持续受益全球景气复苏及国产替代 [1] 食品板块总结 - 2023年食品板块实现收入17.18亿元,同比增长21.56%,毛利率21.8%,同比提升1.5个百分点 [1] - 2025年中国的无菌包装市场规模有望突破250亿元,特别是乳制品和饮料领域,公司实现食品行业全产业链布局,是国内少有能提供一体化配套方案的企业,一、二线客户拓展顺利,有望稳定增长 [1] 盈利预测与投资评级 - 考虑到全球半导体设备行业景气度回暖节奏存在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考虑,我们略微下调2024年公司归母净利润至3.7亿元(原值3.8亿元),预计2025-2026年归母净利润为5.2(维持)/6.6亿元 [1] - 当前市值对应PE为28/19/15倍,维持"增持"评级 [1] 风险提示 - 国际贸易摩擦 [1] - 下游扩产不及预期 [1]
新莱应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5 19:43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4-015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 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 展相匹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公司发展及分享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 ...
新莱应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4-04-25 19:43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能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 极完善涵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公司 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了符合集团管理要 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了公司 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配备 相关人员,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签名: 郭兴云 李俊杰 胡喜明 2024 ...
新莱应材: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4-04-25 19:43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 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和审核相关材料的基 础上,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所审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预案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 ...
新莱应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19:43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 ...
新莱应材: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锋
2024-04-25 19:43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本人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何锋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 年出生,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 经济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2004 年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北京理 工大学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国泰人寿北京分公司、萌纳通华会计会计服务(北 京)有限公司,现任日月光集成电路制造(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驻地代表。 2020 年 9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 ...
新莱应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9:43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4-014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兴云先生主持,此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 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 ...
新莱应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19:43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一条 为规范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昆 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