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应材(30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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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应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9:43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4-014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兴云先生主持,此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 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 ...
新莱应材: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4-04-25 19:43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 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和审核相关材料的基 础上,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所审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预案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 ...
新莱应材: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19:41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 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及《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突出公司主营业务; (三)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及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职能部门,负责 重大经营事项的承揽、论证、实施和监控;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司管理投资事项的 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监控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 施过程的宏观监控。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依据本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
新莱应材: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9:4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昆山新莱洁净应 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应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新莱应材 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4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 行 28,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发行数量 280 万张。 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0,000,000.00 元,扣除与 本次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 10,715,769.9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69,284,23 ...
新莱应材: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5 19:41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大华审字[2024] 0011006076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 | 目 | 录 | 页 次 | |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 1-6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 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 11-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 1-101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 ...
新莱应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9:41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1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昆山新莱洁 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 据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 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本工作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 ...
新莱应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5 19:41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8954号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 一、董事会的责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4] 0011008954 号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莱应材)《202 ...
新莱应材: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丽娟
2024-04-25 19:41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丽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本人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职。 本人周丽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 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1989 年 8 月至 1999 年 12 月,就职于昆山会计师事务 所,任职审计部、任职副所长;2000 年 1 月至今在昆山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担任副所长,分管审计部门工作。2020 年 9 ...
新莱应材: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5 19:41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丽萍女士、何锋女 士、周丽娟女士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 文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丽萍女士、何锋女士、周丽娟女士均未在公司担任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要求。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
新莱应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5 19: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 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成 立于2012年2月(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先生,拥有 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以及首批获得 H 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