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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应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9:41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1 | | 第三章 | 董事长 3 | | 第四章 | 董事会组织机构 5 | | 第五章 | 董事会议案 10 | | 第六章 |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11 | | 第七章 |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12 | | 第八章 |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 13 | | 第九章 | 董事会会议记录 18 | | 第十章 | 决议执行 18 | | 第十一章 | 议事规则的修改 18 | | 第十二章 | 附则 18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
新莱应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9:41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4-013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 实际出席会议9名,其中董事李柏桦先生、厉善君先生、何锋女士采用通讯方式 参会。公司董事长李水波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 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3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情况:9票 ...
新莱应材: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5 19:41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2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3 | | 第三章 | | 股份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 股东 6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0 | | 第一节 | 董 | 事 20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3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8 | | 第一节 | | 总经理 28 | | 第二节 | | 董事会秘书 29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31 | | 第一节 | | 监事 31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2 | | ...
新莱应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19:41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 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1.持有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
新莱应材: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5 19:41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编 制完成,现将现将具体内容汇报如下: | 项目 | 年末数 | 年初数 | 增减金额 | 增减比率% | | --- | --- | --- | --- | --- | | 营业总收入 | 2,711,397,722.04 | 2,620,064,139.02 | 91,333,583.02 | 3.49% | | 营业利润 | 262,278,041.77 | 401,767,431.70 | -139,489,389.93 | -34.72% | | 利润总额 | 262,167,873.74 | 395,127,663.20 | -132,959,789.46 | -33.6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 235,902,603.23 | 344,790,636.72 | -108,888,033.49 | -31.5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28 ...
新莱应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4月)
2024-04-25 19:41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 事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 | --- | --- | | 害。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 | 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 害。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 | 独立董事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 | 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 | 事的职责。 | 独立董事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 |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连续 | 事的职责。 | | 任期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连续 | | 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 任期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 |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 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 ...
新莱应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9:41
二〇二四年四月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 3 名或者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
新莱应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5 19:41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4-019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莱应材")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 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 ...
新莱应材: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5 19:41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4-017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水波先生,财务总监黄世 华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朱孟勇先生,独立董事周丽娟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特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 泛 听 取 投 资 者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 投 资 者 可 提 前 登 录 " 互 动 易 " 平 台 (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 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 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 ...
新莱应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9:41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 | | 第三章 | 股东大会的召集 4 | | 第四章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5 | | 第五章 | 股东大会的召开 7 | | 第六章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0 | | 第七章 | 会后事项 16 | | 第八章 | 规则的修改 16 | | 第九章 | 附则 16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规则。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十五)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