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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壕能源(30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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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壕能源: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6901万元,同比下降32.08%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1 16:57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13 72亿元 同比减少32 15%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901万元 同比减少32 08% [2] - 基本每股收益0 0798元 同比减少34 38% [2] 市场数据 - 公司股票代码SZ 300332 收盘价5 52元 [2]
天壕能源(300332.SZ):上半年净利润6901.39万元 同比下降32.08%
格隆汇APP· 2025-08-21 16:56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13.72亿元 同比下降32.1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01.39万元 同比下降32.08%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5948.03万元 同比下降43.85% [1] 每股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0.0798元 [1]
天壕能源(3003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1 16:4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2]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4] 决策权限 - 关联交易金额300万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法人)或30万以上(自然人)由董事会决策[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以上等五项标准之一由董事会决策[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项标准之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 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特定情况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 - 董事长被授权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以下等六项权限[9]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余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13] 会议通知与召集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事由可随时通知[1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5]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对外担保还需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9]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6]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也不委托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16]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17] - 关联交易表决关联董事不得参与,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4] - 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落实汇报,董事会督促检查,违背决议追究执行者责任[23] -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50%的控股子公司,免于适用部分规定[8] - 交易仅达特定标准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无需股东会审议[8]
天壕能源(30033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6:47
会议通知与召开 - 提前三天通知独立董事开会,紧急情况可豁免[4]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开临时会议[4]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6] 会议表决与审议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6] - 关联交易等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同意[6] - 特别职权行使需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同意[6] 会议其他要求 - 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独立意见[7] - 会议记录载明意见且保存至少十年[9] - 出席者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9]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1]
天壕能源(30033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6:47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关联人之 间签订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本公 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天 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1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 ...
天壕能源(30033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6:47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 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 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 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出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 对待全体投资者,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规定的前提下,公司保障全体投资者享有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宗旨是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 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有效沟通增强公司价值。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包括: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 解和熟悉;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 ...
天壕能源(30033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6:47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制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办法》),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尤其要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一)根据法律 ...
天壕能源(30033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6:47
交易规则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7] - 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司公告[8] 减持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本人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不得减持股份[11]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1] 收益处理 - 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2] 账户管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对本人及其配偶等证券账户负责,严禁交他人操作[15] 股份转让 -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不超千股可全转[16] - 以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算可转让数量,年内新增股份按规定转让[16] - 当年可转未转股份计入年末持股数,作次年计算基数[17] 限售解除 - 限售股满足条件后,可委托公司申请解除限售[21] 违规处理 - 深交所可锁定涉嫌违规交易的董事和高管名下股份,权益不受影响[19][22] - 公司可追究违规董事和高管责任,收回收益并披露[21]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可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1] - 触犯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1] - 公司记录违规及处理情况并报告或披露[25] 制度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4]
天壕能源(30033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1 16:47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天壕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 外部审计工作,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工作细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得少于二名,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 ...
天壕能源(30033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6:47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入档及报送事宜,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监督、管理、登记入档等事宜的 日常工作部门。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 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第三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