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股份(3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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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隆股份(30040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2:48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 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 下简称"《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辽 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为第三人提供下列担保的行为:被担保企业因向金 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原因向公司申请为其提供担保。未经公司批 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三条 公司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公司内部监控,完善对公司担保事项 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尽可能地防范因被担保人财务状 况恶化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潜在偿债风险,合理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 ...
科隆股份(30040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2:48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 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 不正当利益。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 ...
科隆股份(3004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2:4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票数量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0] - 按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基数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1] - 董事、高管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11] - 董事、高管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6]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6]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3]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3] - 公司董事、高管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3] - 公司重大违法可能触及退市标准时,相关期间董事、高管不得减持股份[15] 违规处理 - 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13]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19] 报告披露义务 - 董事、高管因买卖公司股票致股份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7] - 董事、高管持有公司股票及其变动比例达标准,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9] 其他规定 - 董事、高管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向深交所申报[19] - 董事、高管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违规,公司可追究责任[2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5]
科隆股份(30040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2:48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 总经理。 第三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在任职期内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形的,董事会将解除其职务,并立 即聘任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总经理。 国家现任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 理人员。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
科隆股份(30040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2:48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 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 误或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 所信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8 月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
科隆股份(30040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2:48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8 月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及时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仅指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发生或即 将发生的重要会议、重大交易、重大关联交易、重大事件及上述事件的持续变更 进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 ...
科隆股份(30040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2:48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工作目标与原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标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良性关系,增进 ...
科隆股份(30040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2:48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切实保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或者对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要求 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则在规定的时间内、 以规定的方式、在指定媒体 ...
科隆股份(300405) -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8 21:38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 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 市公司的关 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算 的会计科目 2025 年期初 占用资金余 额 2025 年半年度 占用累计发生 金额(不含利 息) 2025 年半年 度占用资金的 利息(如有) 2025 年半年 度偿还累计 发生金额 2025 年期末 占用资金余 额 占用形 成原因 占用性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 - - -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总计 - - -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 方名称 往来方与上 市公司的关 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算 的会计科目 2025 年期初 往来资金余 额 2025 年半年度 往来累计发生 金额(不含利 息) 2025 年半年 度往来资金的 利息(如有) 2025 年半年 度偿还累计 发生金额 2025 年期末 往来资金余 额 往来形 成原因 往来性质 (经营性往来、 非经营性 ...
科隆股份(30040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议意见
2025-08-28 21:38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议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事宜进行了审查,发表 意见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公允地 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议意见》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侯巧铭: 高倚云: 蒲云军: 2025 年 8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