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生物(3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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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Q4业绩亮眼,国药赋能持续推进
光大证券· 2024-04-01 00:00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7.42亿元,同比增长15.27%[1] - 公司2023年归母净利润为5.24亿元,同比增长34.60%[1] - 公司23年Q4营业收入为5.08亿元,同比增长30.69%[1] - 公司23年Q4归母净利润为1.52亿元,同比增长27.22%[1] - 公司23年全年研发投入为1.63亿元,同比增长18.73%[1] 未来展望 - 公司下调2024-2025年归母净利润预测至6.30/7.63亿元,同时引入2026年归母净利润预测值9.20亿元[4] - 公司维持“买入”评级,考虑到公司病理业务的出海和发光新业务拓展为公司持续发展助力[4] - 九强生物2026年预计营业收入将达到2,734百万元,较2022年增长80.7%[5] - 2026年预计净利润为918百万元,较2022年增长134.5%[5] - 2026年预计每股收益为1.56元,较2022年增长136.4%[5] - 2026年预计ROE为16.4%,较2022年增长52.8%[5]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与ELITechGroupInc.签订产品分销协议,有助于提升品牌知名度和打开海外市场[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评级体系中,买入评级表示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6] 其他新策略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之一[10] - 光大证券研究所编写的报告基于合法获得的信息,但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10] - 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反映了光大证券研究所的判断,可能随时调整且不构成投资建议[10]
九强生物(300406)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3-30 00:00
公司概况 - 公司股票代码为300406,股票简称为九强生物,公司的中文名称为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2]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741,626,675.37元,同比增长15.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3,742,821.32元,同比增长34.6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5,093,494.47元,同比增长47.69%[14] - 公司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5,175,748,806.32元,同比增长12.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724,591,909.76元,同比增长13.8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93%[14] - 公司2023年分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373,395,954.06元、442,931,840.22元、417,357,225.32元、507,941,655.7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1,021,507.44元、130,547,057.32元、129,749,230.02元、152,425,026.54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703,432.30元、153,821,255.44元、199,411,721.73元、218,157,085.00元[16] 产品介绍 - 公司是国内体外诊断产业领军企业之一,主营业务包括生化检测系统、血凝检测系统、发光检测系统等多个项目[23] - 公司拥有130多个生化检测项目,包括肝功类、肾功类、血脂类、心肌损伤等,不断推陈出新,具有国内首家项目[24] - 公司的产品涵盖了白蛋白、谷胱甘肽还原酶、总胆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等多个领域[55] - 公司的产品覆盖范围广泛,涵盖了血糖、游离脂肪酸、L-乳酸盐、糖化白蛋白等多个生化指标的测定[56] 产品信息 -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血浆及尿液中肌酐(CRE)的含量[26] -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尿液、脑脊液中IgG的含量[27] -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样本中补体C1q的浓度[28] -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基质金属蛋白酶-3(MMP-3)的含量[29] -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浆中抗凝血酶III(ATIII)的含量[30] -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全血中他克莫司的含量[30] -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脑脊液(CSF)样本和尿液样本中免疫球蛋白M(IgM)的含量[30] -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尿液、脑脊液中免疫球蛋白A(IgA)的含量[31] -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霉酚酸的含量[31] -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血浆或尿液中的胱抑素C(Cys-C)含量[31] 新产品推出 - 公司推出了多款新的测定试剂盒,包括甲氨蝶呤、万古霉素、游离轻链Kappa和Lambda等[86][87][88][89] - 新产品中包括前列腺酸性磷酸酶、总胆红素、降钙素原等测定试剂盒[90][91][92] - 未来,公司还计划推出新产品,如ABO血型反定型检测卡,用于血源的筛查,仅用于临床检验[64] 抗体试剂开发 - 福州迈新生物公司正在进行临床试验,开发用于乳腺癌治疗指导的抗体试剂,包括孕激素受体抗体试剂、HER2抗体试剂和雌激素受体抗体试剂[47][48][49] - 福州迈新生物技术开发了SDHA、CD42b、Uroplakin II、BRAFV600E、Claudin 18.2、MNDA等抗体试剂,为医师提供诊断的辅助信息[122][123][124][125][126][127]
九强生物: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军)
2024-03-29 19:34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4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4]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两次会议[10] - 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8]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叶军2023年出席全部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4] - 2023年独立董事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6] - 2024年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职责[19] 公司决策 - 2023年9月和12月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同意意见[7] - 2023年9月28日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8] 合规情况 - 2023年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15] -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薪酬等流程合规[17]
九强生物: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9 19:34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围 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 力工作,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 现将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 9 次监事会。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 2023 年度历次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了会议的每一项议案和决议,同时对会议的审议程序进行了 监督,并对决议的贯彻执行进行了监督,全力保证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 查询索引 | 内容 | 会议决议刊 登的信息披 | | --- | --- | --- | --- | --- | | | | | | 露日期 | | | | |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 | | | | | |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九强生物: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9 19:34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永宏先生、杨建平先生、叶军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独 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 求,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陈永宏先生、杨建平先生、叶军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九强生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03-29 19:3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 具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规则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
九强生物:公司章程(2024年3月)
2024-03-29 19:34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Strong Biotechnologies, Inc. 章 程 二零二四年三月 1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 第一节 股东 8 | |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 |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 |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5 | | | 第一节 董事 25 | | | | 第二节 董事会 29 |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5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7 | | | 第一节 监事 37 | | | | 第二节 监事会 ...
九强生物: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3-29 19:34
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九 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强生物"或"公司")2022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现就九强生物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2022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 | | | | 金额 | | --- | ---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 | | | | 1,126,854,744.28 | | 减:置换预先投 ...
九强生物: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4-03-29 19:34
关于对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审计说明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 " " " "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 投告编码.j.gov.cn)"进行在线 目 录 关于对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1—2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新(# t 用: Property 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对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4]D-0106号 的专项审计说明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4]D-0106号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 ...
九强生物: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3-29 19:34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者投 资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 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知情人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