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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集团(3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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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集团: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22.16%
新浪财经· 2025-10-29 20:47
转自:智通财经 【三环集团: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22.16%】智通财经10月29日电,三环集团(300408.SZ)公告称, 公司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3.60亿元,同比增长20.79%;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7.21亿元,同比增长24.86%。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5.08亿元,同比增长20.96%;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9亿元,同比增长22.16%。业绩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核心产品市场需求旺 盛,销售规模持续扩大,同时加强成本管控和运营效率提升,推动盈利能力稳步增强。 ...
MLCC板块领涨,上涨3.87%
第一财经· 2025-10-29 20:47
MLCC板块整体表现 - MLCC板块领涨,单日上涨3.87% [1] 主要成分股表现 - 三环集团股价表现突出,单日大幅上涨9.68% [1] - 信维通信股价上涨3.68% [1] - 宏达电子股价上涨3.24% [1]
三环集团(30040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20:41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AOZHOU THREE-CIRCLE (GROUP) CO., LTD.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 C | | --- | | | 第七条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在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方面事项对董事长授权, 具体权限由董事会决议确定。 第四章 董事会的权限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1 第一条 为明确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会议及工作程序,确保公司董事会和董事 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潮州三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
三环集团(30040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20:4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1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审议[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审议[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审议[12] - 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审议[15]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审议[16]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审议[16] - 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审议[1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5]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3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3]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或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30][31]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应在5日内发通知[3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32] 股东会决议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7]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1] - 公司股东会选举或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6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提案后,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1]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1] 其他规则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70]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71]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选举提案后立即就任[71]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75] - 会议记录需记载会议时间、地点等多项内容[75] - 召集人应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71] - 相关人员需在会议记录上签名[71]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6]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78] -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79] - 本议事规则“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80]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80] - 议事规则与规定不一致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80]
三环集团(300408) - 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10-29 20:4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获批首次发行4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9.16497371亿元,股份总数为19.16497371亿股,均为普通股[9][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用于其他情形有不同时间限制[23]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6][27]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及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2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规决议[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36]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36]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8] - 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控制权,应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4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5]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51]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累计财务资助金额超规定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4]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67] - 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等需特别决议通过,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50][80][8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2]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该部分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86]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88]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95] 董事相关 - 非职工代表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均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6] - 部分犯罪或负有个人责任未逾规定年限不能担任董事[9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98]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02]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10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有相关通知要求[107][10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107] - 董事会权限内的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10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2][143]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47]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47] - 股东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148]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下,公司现金分配利润有不同比例要求[15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6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0] - 公司自作出合并等决议起有通知债权人及公告的时间要求,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70][171][17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0] - 公司清算有相关程序和要求,清算组成员怠于履职或致损应担责[183][184][185][186]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1]
三环集团(30040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20:4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8] 提名规则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8] 会议通知 - 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应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15] 会议举行条件 - 提名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决议通过条件 - 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三环集团(30040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9 20:41
投资分类与决策 - 对外投资分短期(持有不超一年)和长期(超一年)[6] - 达资产总额10%以上等标准之一提交董事会审议[8] - 达资产总额50%以上等标准之一经董事会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未达董事会标准由董事长审批[11] - 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长为决策者,总经理为实施负责人[14] 投资处置与监督 - 被投资公司经营期满等可收回投资[17]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等可转让投资[19] - 组建合作、合资公司派出董事监督并考核奖惩[18][27] 财务监管 - 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审计[30] - 子公司每月报财务报表,可委派人员监督[22][23] - 定期盘点或核对投资资产[24] 信息披露 - 公司和子公司按规定披露信息[25][26] - 子公司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27] -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董事会,明确责任人及部门[28][2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0][31]
三环集团(30040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9 20:41
担保定义与管理 -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属“对外担保”,为自身债务担保不属于[7] - 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无人权签署文件[9] 担保条件与审批 - 可对生产经营正常等符合条件单位提供担保[10] -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8] - 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须股东会审批[21] 合同与手续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担保和反担保合同(部分除外)[23] - 订立时财务部会同法律顾问审查,可要求修改条款[23] - 董事长或授权人员签合同,接受反担保抵押等完善手续并登记[23] 跟踪与追偿 - 财务部专人跟踪管理,责任人关注被担保方情况并报告[23]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财务部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秘[23][24] 披露与责任 - 被担保人特定情况未履约,公司应及时披露[30] - 违规人员董事会视情况处分并追责[3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
三环集团(30040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9 20:4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1][12] - 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等情形下股份不得转让[12]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等期间不得买卖股份[12]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应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6]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后深交所公开变动前后持股等信息[7] - 定期报告披露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情况[9] 违规处理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违规,董事会应处理并收回收益,未执行股东可要求30日内执行[8] - 董事和高管违规由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处理[20] 股份锁定与解锁 - 上市满一年,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6] - 每年首交易日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6] - 有限售条件股份满足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17]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 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执行[22]
三环集团(30040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20:4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6] - 提前三日通知会议信息[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多样,可邀请人员列席[16][17] 其他规定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8] - 关联委员讨论关联议题时回避[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