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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科技(300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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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科技(3004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7 19: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三章 年报工作制度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应向审计委 员会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五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度报告披 露时间安排以及实际情况与负责公司年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 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提 交书面的时间安排计划。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进行年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 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公司审计委员会决策功能,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 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通合科技(300491)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确立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律地位,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 公司系由石家庄通合电子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石家庄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30100700964396T。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ijiazhuang Tonhe Electronics Technologie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石家庄 ...
通合科技(30049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7 19: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能力,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 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 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 发展和 ESG 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至六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 ...
通合科技(30049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7 19:51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 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
通合科技(30049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7 19:51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 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 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 ...
通合科技(30049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7 19:51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公司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 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不领取董事津贴。其中,基本薪酬是指非独立董事的 年度基本收入,主要考虑岗位的职务价值、专业能力、市场薪酬行情、责任态度 等因素;绩效奖金按年度业绩等进行考核。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需经股东会 审议通过。 第八 ...
通合科技(300491)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7 19:51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 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 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 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二章 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 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第五条 ...
通合科技(30049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7 19:51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与保障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 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 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 具 ...
通合科技(300491) -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2025-08-27 19:22
业绩影响 -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计提4,749,081.40元[2] - 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计提 -3,801,137.67元[2] -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总金额为5,292,331.27元[4] - 本次核销存货合计4,882,231.36元[5] - 计提减值准备影响2025年半年度利润总额5,292,331.27元[22] 公告信息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7日发布公告[23]
通合科技(300491) - 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2025-08-27 19:22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 报告审议与披露 - 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1] -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