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3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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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8 21:14
一、2023 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每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届次 | 召开时间 | | | | | | 议案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第四届监事会 | 2023 年 月 | 3 | 30 | 日 | 1. 案》 | 《关于公司<2022 |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 | | | | | | 2. | 《关于公司<2022 |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 | | | | 3. | 《关于公司<2022 |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 | | | 4. | 《关于公司<2022 |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 | | 5. | 《关于公司<2022 |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 第八次会议 | | | | | | 的议案》 | | | | | | | | | 6. |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
维宏股份: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024-03-28 21:14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00Z016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专字[2024]200Z0163 号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宏股份)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3月28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4]200Z0226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维宏股份管理层编制了后 附的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 准确、完整是维宏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 ...
维宏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3-28 21:14
公司章程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涉及董事等持股买卖收益、控股股东义务等条款[2] - 董事等5%以上持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 - 股东大会通知新增网络表决时间及程序[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2 - 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3]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下设审计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董占多数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4]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4] - 董事会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预案需董事和独董表决通过[4] - 独董对现金分红方案有异议可发表意见[4] 监督机制 - 监事会审议董事会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4] - 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相关事项,有外部监事需其表决并发表意见[5] - 监事会监督董事会现金分红等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正[5] 后续安排 - 修订事项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 -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章程》[5]
维宏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立云)
2024-03-28 21:1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徐立云 作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 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 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通过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 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
维宏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3-28 21:14
根据规定,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 利润孰低的原则作为分配利润的依据。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9,533,214.0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4,507,075.70 元。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 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4,450,707.57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312,633,158.80 元,公司合并报表累 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379,274,046.8 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 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 ...
维宏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4-03-28 21:14
独立董事定义 -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利害关系的董事[2]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达5%,且不担任公司董监高的股东[3] 会议通知与举行 - 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电话或口头通知[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 会议召集与主持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4] 事项审议与表决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施行,公司应及时披露[5]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审议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6] 公司支持与档案保存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7]
维宏股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8 21:14
审计报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200Z022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1-8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9 | | 3 | 合并利润表 | 10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11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2-13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15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6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7-18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19-133 | 审 计 报 告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4]200Z0226 号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宏股份)财务报表, ...
维宏股份:关于南京开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28 21:14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南京开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 司 100%股权的议案》、关于签署<关于南京开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 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现金收购交易对方(即高茂刚、赵东、步飞军、王杰、 雷亮、李新玲、江燕、马云、韩敏振、肖之鹏、徐顺军、赵丽、龚书娟、王素娟 和朱昱霖总计 15 名自然人)所持有的南京开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交易各方签署了《关于南京开通自动化 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本次收购不构 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1 年 2 月 8 日,南京开通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江 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工商变更后,南京开通成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公司于 2021 年 2 月开始将南京开通纳入合并范围编制合并报表。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关于南京开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 ...
维宏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8 21:14
2024 年 3 月 29 日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刘梅玲、徐立云、顾煜东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刘梅玲、徐立云、顾煜东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
维宏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霞)
2024-03-28 21:1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王霞 作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 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通过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 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