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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30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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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2] 成员与任期 - 成员由全体董事会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届满连选可连任[4] 职责与决策 - 研究公司长期战略等并提建议,审议批准ESG相关内容[6][7] - 决策前责成部门上报资料,审查后提交董事会[9]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日通知委员[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1] 其他 - 必要时可聘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3]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8]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核准发行6000万股,2017年1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72,570,030元[10] - 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股份总数1000万股,每股1元[18] 股权结构 - 吉林吉大控股有限公司等多人于2009.12.01以净资产出资认购股份[1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72,570,030股,均为普通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1]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2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28] 股东权益与维权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维权[34] - 股东可在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规时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3]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4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4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人数2/3等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89] - 董事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议案,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0] - 公司利润分配优先现金方式,有可分配利润应现金分红[133]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143][14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52]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经理机构设置 -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4] 总经理任职要求 - 总经理应具有12年以上本行业工作或管理经验,10年以上本企业管理经历[5]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形不能担任总经理[6][7] 总经理任期与兼职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9]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9] 辞职与批复 - 总经理辞职应提前三个月递交报告,董事会一个月内批复[10] - 经理机构其他成员辞职,总经理一个月内批复[12] 职责分工 - 总经理负责设计主营业务等日常经营管理工作[14] - 财务总监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公司日常财务工作[21][22]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30] - 总经理办公会需提前一天提交议题并汇总审定[29] - 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应指定副总经理代为主持[25] - 总经理决策特定事项时应召开总经理办公会[27] 工作汇报 - 总经理原则上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工作[32] - 董事会要求时总经理应在接到通知5日内报告工作[34] 考核与奖惩 - 公司经营管理层应完成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考核指标[36]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成绩显著可获物质奖励[31] - 不能胜任职守的总经理等人员会受到相应处罚[33] 离任审计 - 总经理离任需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32]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制度适用情况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相关人员[2] 差错与追责情形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差错等情形[3] - 追究责任人责任情形有违反法规等[5] 惩处与处理情形 - 从重或加重惩处情形包括主观故意等[8] - 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情形包括阻止后果等[8] 责任承担与追究 - 董事长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9] - 被监管部门采取措施时,董事会追究责任[9] 制度相关要点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有通报批评等[15] - 结果可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审议通过生效[13]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资产处置审议 - 资产处置(受赠现金除外)达一定标准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 受赠现金资产达标准由董事会审批[6] - 特定标准且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可免股东会审议[6] 审批标准 - 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由董事会审批[10] - 未达董事会标准由董事长审批[10] - 占比30%需披露、审计等并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其他规定 - 股东等可提资产处置建议,财务部受理[13][14] - 重大资产处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18][1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3]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且股东会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该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2]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14] -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14]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3]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时公司应及时披露[23] 担保限制 - 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不得为其提供担保[10] 风险控制 - 公司发现被担保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应及时控险[21] - 财务部应针对其他风险提出处理办法报财务负责人审定[25] 责任承担 - 公司作为保证人应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外的保证责任[26]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且债权人未申报债权时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27] 展期规定 - 公司担保的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8] 保密要求 - 公司有关部门应控制担保信息知情范围,知悉者负有保密义务[23]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会视情况给予有过错的责任人相应处分[25] - 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或无视风险擅自担保造成损失的应追究责任[26]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制度适用范围 - 包括公司、分公司及控股50%以上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档案保存与报送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至少保存十年[16] - 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7] 违规处理 - 发现违规二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9] - 违规人员可被处分,2个工作日报送处理结果[20] - 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0] -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20] - 知情人受处罚公司报送备案并公告[20] 其他 - 定期查询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并问责处置[20]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及修改[23][24]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其权益[2] - 管理原则含合规、平等、主动和诚实守信[3]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4] 工作开展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管理工作[5] - 设立联系电话并保证工作时间线路畅通[7] - 特定情形按规定召开说明会,年报后开业绩会[7][8] 职责与人员 - 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职责[11] - 从事人员需具备特定素质和技能[13]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7]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舆情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5] - 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监测、收集[6] 舆情分类及处理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7]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灵活处置[10] - 重大舆情由组长视情况召集会议决策部署[10] 舆情处理原则及措施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等[8][9] - 重大舆情处置需迅速调查、与媒体和投资者沟通[10][11] 保密及追责 - 公司内部人员对舆情负有保密义务[13] - 擅自披露或编造虚假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4]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选举制度 - 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度[2] - 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 - 全部提案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应进行差额选举[4] 投票规则 - 累积投票制下一股拥有与拟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可集中使用[2] - 有效投票权总数为参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与应选董事人数乘积[4] - 股东对单个候选人投票不得超有效投票权总数[4] - 投票总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投票无效[5]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应占出席股东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5] - 排名末两名以上得票相同致超拟聘人数时重新选举[5] - 三轮重选未选出董事原任董事15日内重推候选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