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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30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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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8 18:44
董事选举制度 - 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度[2] - 累积投票制下一股拥有与拟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可集中使用[2] - 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 选举规则 - 全部提案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进行差额选举[4] - 参加股东会股东代表的有效投票权总数为股份总数与应选董事人数乘积[4] - 股东对单个候选人投票不得超有效投票权总数[4] - 投票总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无效,等于或少于有效[5] 当选规则 - 排名最后的两名以上当选董事得票相同且超拟选聘人数时重新选举[5] - 当选者所得票数应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5] - 三轮重选仍无法选出足够董事,原任董事15日内重新推荐缺额候选人[5]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融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8:44
融资审批 - 年度借款额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讨论通过[4] - 单笔借款2000万以上且不超净资产30%,经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决定[4] - 单笔借款超净资产30%,经董事会、股东会决定[4] 融资申请 - 《融资申请报告》需包含拟融资金额、期限等内容[10] - 审批应审核经营计划、融资用途等[6] 其他规定 - 连续3个月内借款金额累计计算适用审批权限[4] - 借款涉及担保由批准借款机构同时审批[6] - 慎重审批资产负债率过高方新融资申请[6]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1]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8:44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审议提交股东会[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审议提交股东会[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提交股东会[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审议提交股东会[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审议提交股东会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审议提交股东会且半数以上通过[12] - 未达股东会审议批准权限的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且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4] 风险控制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14] -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14] - 公司发现被担保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应控制风险并追偿损失[21] - 财务部应针对其他风险提出处理办法报审定后提交董事会[21] -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且按份额担责时公司应拒绝超出约定份额的责任[21]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且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追偿[21] 担保展期与信息披露 - 公司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1]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3] - 参与担保事宜部门和责任人应向董事会秘书通报情况并提供资料[23]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会视情况给予有过错责任人相应处分[25] - 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或无视风险擅自担保造成损失应担责[26]
吉大通信(300597) -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大通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18 18:44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7月2日决议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7月3日发出通知并公告[4] - 本次股东会7月18日下午两点在长春召开,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时间为7月18日9:15 - 15:00 [5] 股东投票数据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100人,代表股份62,726,7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300%[6] - 中小投资者94人,代表股份13,369,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152%[6] 议案表决情况 - 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超99%,中小股东同意比例超97%[9][10][12][13][14][15][17][18][19][21][22][23][24] 会议结果 - 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合规,表决事项均获有效通过[5][7][25][26]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7-14 17:06
股东大会信息 - 股东大会2025年7月14日下午2:00召开[4]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多个时段[4] 投票数据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140人,代表股份65,118,952股,占比24.4274%[4][5] - 通过网络投票中小股东134人,代表股份15,761,895股,占比5.9126%[5]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份数及占比[6] - 中小股东对该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份数及占比[7]
吉大通信(300597) -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大通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7-14 17:0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6月26日提议召开,6月27日发通知[4] - 7月14日下午两点在长春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5] 股东参与情况 - 140人网络投票,代表65,118,952股,占24.4274%[6] - 134名中小投资者,代表15,761,895股,占5.9126%[6]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1同意64,901,352股,占99.6658%[9] - 中小股东同意15,544,295股,占98.6195%[9]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7-03 18:34
权益分派 - 以266,581,982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0.04元(含税),合计1,066,327.92元[3] -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为0.039121元[3]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 0.0039121元/股[3] 时间安排 -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5年5月16日获股东大会通过[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7月10日[9] - A股股东现金红利于7月10日划入资金账户[12] 税收情况 - 境外机构等每10股派0.036000元,个人股息红利税差别化征收[9] - 持股1个月(含)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08000元,1个月以上至1年(含)每10股补缴0.004000元[9]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对外投资决策标准 - 交易资产总额占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交易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批并披露[11] - 未达董事会审批标准的对外投资由董事长审批[11] - 以投资为主业成员企业以注册资本金为限对外投资[12] 交易标的营收与利润审议标准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11]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11] 交易成交金额审议标准 - 交易成交金额占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0] 其他规定 - 公司放弃或部分放弃下属非公司制主体等优先购买或认缴出资等权利,参照前两款规定[20]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且达规定标准,应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20] -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非现金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20] - 未达规定标准但深交所认为必要,公司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20] -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可分期缴足出资额的组织,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适用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规定[20] - 公司委托理财因交易频次和时效难对每次投资交易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可合理预计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以额度占净资产比例适用规定[21] - 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1] - 本制度“以上”等含本数,“不满”等不含本数[23]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4]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相关人员[2] 信息管理机制 - 董事会是信息报送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责任人[3] 信息保密与发布 - 定期报告等公布前不得向外界泄漏内容[3] - 不得先于指定媒体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3] 信息报送流程 - 对外报送信息需审批,重大信息需董事长批准[3][4] - 对外报送需提供《保密提示函》并要求签署回执[4] 违规处理 - 信息泄露应向监管机构和交易所报告并公告[4] - 违反制度致公司损失将依法追责[4]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投资者纠纷解决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股东权益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董事会诉讼[13] - 持有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经营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 -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文件、获股利分配、起诉未分配情况[4][5][7] 公司治理 - 董事等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14]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10] - 决议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11] 纠纷解决 - 公司等纠纷先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