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信科技(300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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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30067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8 22:52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 规范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及其他两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一 人。 第四条 除董事长外,战略委员会其他两名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 ...
宇信科技(300674)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8 22:51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6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2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4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6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8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3 | | 第三节 | ...
宇信科技(300674) - 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4-28 22:51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零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关联方和关联(连)关系 | 1 | | 第三章 | 关联(连)交易 | 5 | | 第四章 | 关联(连)交易的决策程序 | 7 | | 第五章 |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 11 | | | 第六章 | 其他事项 14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及关连人士之间的关联(连)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和非 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
宇信科技(30067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4-28 22:51
| 目录 | | --- |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1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2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3 | | 第六章 | 附则 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本议 ...
宇信科技(30067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4-28 22:51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 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2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3 | | 第六章 | 附则 5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现 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称"《香港上市规则》")、《北京 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 ...
宇信科技(30067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4-28 22:51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零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与工作内容 2 | | 第三章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部门设置 4 | | 第四章 |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 7 | | 第五章 | 突发事件的处理 13 | | 第六章 | 附则 1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 ...
宇信科技(300674)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4-28 22:51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五年四月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机构及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5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6 | | 第六章 | 附则 8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 会的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各项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管,确保董事 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称"《香港上市规则》")、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 ...
宇信科技(30067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8 22:5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与公告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1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原因[14]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6]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有相关限制[19] 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24]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交易仅达特定标准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审议与关联人发生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2] - 单笔拟捐赠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等对外捐赠需审议[16][2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7]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等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8] 其他规定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超30%,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0]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7]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规定就任[37] - 股东对股东会决议有异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37] - 董事会等对股东会决议效力有争议应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39]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39] - 规则中部分术语含数规定[41] - 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
宇信科技(300674)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5-04-28 22:51
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与占比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9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28%[6] - 2022年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0,683,212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50%[8]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741.3212万股[9] - 2024年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2,242,81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74%[10]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16,698,4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7%[11] 资金与期限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上限不超过1.0296亿美元,份额上限为1.0296亿份[12]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可提前终止或展期[13] 解锁与业绩目标 - 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12个月和24个月后分别解锁50%[14] -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2026年不低于20%[15] 业绩考核标准 - 个人业绩/绩效完成比优秀(A≥90%)标准系数为1.0,良好(90%>A≥80%)为0.8,达标(80%>A≥60%)为0.5,不达标(60%>A)为0.0[18] 流程与决策 - 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决议和意见[22]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两个交易日前公告[22] - 员工持股计划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后可实施[22] - 公司完成标的股票购买或过户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22] 管理机构 - 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26] - 召开持有人会议需提前3日将书面通知提交全体持有人[27] - 首次持有人会议由董事会秘书或其授权人召集主持,其后由管理委员会负责[27] 表决规则 - 每项议案需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超过50%(不含50%)份额同意视为表决通过,变更、存续期延长等需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3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临时提案[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30] 管理委员会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委员任期为当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31] -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34] 授权与变更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通过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全权办理相关事项[36] -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40] 终止与清算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自行终止,所持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可提前终止,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可延长[41]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自行终止,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份额分配财产[42] 权益分配 - 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分配权益,公司派息现金股利暂不分配[43][45] - 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解锁股票,持有人会议决定收益分配[44] 持有人资格与调整 - 持有人因辞职等6种情形参与资格将被取消,收回份额由管理委员会处置[46][47] - 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可依据考核或职务变化调整持有人持股计划份额[47] - 持有人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退休、身故,权益不作变更[48] 其他 - 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服务权力[51] - 员工持股计划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按规定执行,个税由员工承担[51]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1] - 本员工持股计划文件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52]
宇信科技(300674)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8 22:51
二零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2 | | 第三章 | 对外担保申请的受理及审核程序 3 | | 第四章 | 担保合同及反担保合同的订立 4 | | 第五章 | 担保的日常管理和风险控制 5 | | 第六章 | 担保信息的披露 6 | | 第七章 | 责任人的责任 7 | | 第八章 | 附则 8 |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宇 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