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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300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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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300674) -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3-30 15:52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控审计报告 第 1 页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0091 号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信 科技)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宇信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5 年 3 月 ...
宇信科技(300674)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5-03-30 15:5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452,488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 22.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14,999,984.80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 18,184,064.3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6,815,920.45 元。该项 募集资金已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01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
宇信科技(300674)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3-30 15:52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四年度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6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32 |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0090 号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 第 2 页 我们审计了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信科技) 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 ...
宇信科技(300674)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3-30 15:52
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信科技"或"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宇信 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宇 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2809 号)批复,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0,452,48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2.10 元,募集资金总额 1,114,999,984.80 元,扣 除相关发行费用 18,184,064.35 元 ( 不 ...
宇信科技(300674) -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3-30 15:52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控审计报告 第 1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0091 号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信 科技)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宇信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内控审计报告 第 2 页 我们认为,宇信科技于 2024 年 12 月 31 ...
宇信科技(300674)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3-30 15:50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五年三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由本公 司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
宇信科技(300674) -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3月)
2025-03-30 15:50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及不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主体(以下合称"公司"或"宇信科技")的合法 权益、确保公司在中国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的中国境内信息安全并规范境外发 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的保密与档案管理工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 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 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是指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 下简称"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直接或间接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 外上市交易。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的全过程,包括申请阶段、审核 阶段及上市阶段。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宇信科技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 第四条 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 ...
宇信科技(30067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锋)
2025-03-30 15:50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锋)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2022 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79年9月至1983年8 月,在解放军工程兵工程学院学习;1983年8月至1990年6月,在解放军北京军区 后勤部工作;1990年6月至1997年11月,在解放军总后勤部工作;1997年11月至 2015年6月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任办公室主任、行长助理、副行长;2015年6月至 2016年3月在招商银行任机构客户部总经理兼北京分行副行长;2016年3月至2019 年3月在招商银行济南分行任行长;2019年3月至2021年3月,任招商银行首席客 户经理;2021年3月退休。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1 2024 年度独立董 ...
宇信科技(300674)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3-30 15:50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6]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会每年至少每一季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召开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需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2][24]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会议日期应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后按期召开[27]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做好记录[27] 审议权限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内的事项[9] - 董事会审议单笔拟捐赠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内,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捐赠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的对外捐赠[9] - 董事会审议与关联自然人金额在30万元以上、低于30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5%)的关联交易[9] - 董事会审议与关联法人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低于30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且低于50%的,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低于50%(或绝对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董事长可审议单笔拟捐赠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1%以内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捐赠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2%的对外捐赠[15] - 董事长可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且低于10%的交易[15] - 董事长可审议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低于10%(或绝对金额低于1000万元)的交易[15] - 董事长可审议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万元)、低于10%(或绝对金额低于100万元)的交易[16] - 董事长可审议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低于10%(或绝对金额低于1000万元)的交易[16] - 董事长可审议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万)、低于10%(或绝对金额低于100万元)的交易[16] - 董事长可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低于10%的事项[16]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19]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9] - 董事委托出席遵循多项原则,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30]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33]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36]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7] 其他规定 - 公司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可要求暂缓表决[38] - 公司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等可联名提议延期召开会议或延期审议事项[38]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8]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姓名等内容[40] - 董事会秘书可视需要安排制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40]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40]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41]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41]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41]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3] - 本规则需修订时由董事会秘书提意见稿,经董事会审定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3]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43]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3]
宇信科技(30067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霞)
2025-03-30 15:50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董事会5次,独立董事均出席并赞成[5] - 2024年召开股东大会2次,独立董事列席0次[6] - 2024年召开审计与风控会3次、独董会1次,独董均出席[7] 履职情况 - 2024年5月独立董事开始任职[2] - 2024年对重大事项主动查询[10] - 2024年督促信息披露[10] - 2024年与管理层沟通[11] 未提议事项 - 2024年未提议召开董事会[13] - 2024年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5] - 2024年未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