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信科技(300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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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业绩高增长,重点关注AIAgent进展-20250429
华泰证券· 2025-04-29 17:0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目标价 27.82 元 [1][5][8]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宇信科技 25Q1 营收 5.25 亿(yoy -12.57%),归母净利 5815.43 万(yoy +81.09%),扣非净利 5531.76 万(yoy +77.01%),经营净现金流 -4.12 亿元(yoy -37.63%),公司发布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总份额不超 900 万股,受让回购股份价格 11.44 元/股,业绩考核以 24 年为基数,25 年/26 年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20%,公司积极布局 AI 应用、海外市场和创新运营业务,25 年有望快速增长 [1] - 25Q1 营收同比下滑预计因系统集成收入下滑,归母净利及扣非净利同比增速远高于收入增速,原因包括毛利率提升、加强控费、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减少,全年归母净利同比增速有望高于营收增速 [2] - 25 年重点关注宇信 AI、海外市场、创新运营业务进展,银行在信贷、数据等领域 AI 需求旺盛,24 年宇信开发多款 AI Agent 产品,构建大模型全栈服务能力,24 年公司全系产品全面出海,新签订单近亿元,中标跨国银行新一代核心系统大项目,公司与厦门资管设立合资公司布局个贷不良业务 [3] - 25 年是 AI agent 落地元年,银行 AI 应用进入“价值释放”阶段,宇信在信贷、数据等领域有竞争优势,有望受益于 AI Agent 增量需求 [4] - 维持 25 - 27 年 EPS 为 0.68/0.88/1.18 元,可比公司平均 25PE 为 51 倍,公司处于新旧动能转换期,海外收入潜力未释放,给予 25 年 PE 41 倍,目标价 27.82 元,主因板块整体估值下降 [5]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经营预测指标与估值 |会计年度|2023|2024|2025E|2026E|2027E| |----|----|----|----|----|----| |营业收入 (人民币百万)|5,204|3,958|4,403|4,914|5,499| |+/-%|21.45|(23.94)|11.24|11.61|11.9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人民币百万)|325.72|379.85|477.71|618.74|829.95| |+/-%|28.76|16.62|25.76|29.52|34.14| |EPS (人民币,最新摊薄)|0.46|0.54|0.68|0.88|1.18| |ROE (%)|8.20|9.06|10.58|12.45|15.10| |PE (倍)|49.35|42.32|33.65|25.98|19.37| |P/B (倍)|3.91|3.76|3.38|3.10|2.77| |EV/EBITDA (倍)|40.78|35.55|26.17|20.21|15.70|[7] 基本数据 - 目标价 27.82 元,收盘价(截至 4 月 28 日)22.83 元,市值 16,074 百万,6 个月平均日成交额 1,054 百万,52 周价格范围 9.75 - 30.80 元,BVPS 6.16 元 [9] 可比公司估值 |公司代码|股价(元)|总市值(亿元)|2023 EPS(元/股)|2024E EPS(元/股)|2025E EPS(元/股)|2026E EPS(元/股)|2023 PE|2024E PE|2025E PE|2026E PE| |----|----|----|----|----|----|----|----|----|----|----| |300348 CH 长亮科技|12.50|102|0.04|0.02|0.15|0.22|316|546|83|57| |002987 CH 京北方|10.54|103|0.21|(0.54)|0.21|0.39|50 - | - |50|27| |000555 CH 神州信息|18.80|117|0.56|0.50|0.64|0.76|34|37|30|25| |300872 CH 天阳科技|14.93|69|0.25|0.17|0.38|0.46|59|89|39|33| |平均| - | - | - | - | - | - |115|224|51|35|[13] 盈利预测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多方面对 2023 - 2027 年进行预测,如 2025E 营业收入 4,403 百万,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477.71 百万等 [20]
宇信科技(300674):业绩高增长,重点关注AIAgent进展
华泰证券· 2025-04-29 15:49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目标价 27.82 元 [1][5][8]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宇信科技 25Q1 营收 5.25 亿(yoy -12.57%),归母净利 5815.43 万(yoy +81.09%),扣非净利 5531.76 万(yoy +77.01%),经营净现金流 -4.12 亿元(yoy -37.63%),公司发布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总份额不超 900 万股,受让回购股份价格 11.44 元/股,业绩考核以 24 年为基数,25 年/26 年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20%,25 年有望快速增长 [1] - 25Q1 营收同比下滑因系统集成收入下滑,归母净利及扣非净利同比增速高有三因素,全年归母净利同比增速仍有望高于营收增速 [2] - 25 年重点关注宇信 AI、海外市场、创新运营业务进展,AI Agent 或成重要增长点,海外收入有望高增长,个贷不良业务潜在空间广阔 [3] - 25 年是 AI agent 落地元年,银行应用进入“价值释放”阶段,宇信在信贷、数据等领域有竞争优势,有望受益于增量需求 [4] - 维持 25 - 27 年 EPS 为 0.68/0.88/1.18 元,可比公司平均 25PE 为 51 倍,公司处于新旧动能转换期,海外收入潜力未释放,给予 25 年 PE 41 倍,目标价 27.82 元,主因板块整体估值下降 [5]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财务数据 - 2023 - 2027E 营业收入分别为 52.04 亿、39.58 亿、44.03 亿、49.14 亿、54.99 亿,同比增速分别为 21.45%、-23.94%、11.24%、11.61%、11.91% [7][20] - 2023 - 2027E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3.2572 亿、3.7985 亿、4.7771 亿、6.1874 亿、8.2995 亿,同比增速分别为 28.76%、16.62%、25.76%、29.52%、34.14% [7][20] - 2023 - 2027E EPS 分别为 0.46 元、0.54 元、0.68 元、0.88 元、1.18 元 [7][20] 业务分析 - 25Q1 系统集成收入减少致营收下滑,三大因素驱动业绩高增长,全年归母净利增速有望高于营收增速 [2] - 25 年关注宇信 AI、海外市场、创新运营业务进展,AI Agent 或成重要增长点,海外收入有望高增长,个贷不良业务潜在空间广阔 [3] - 25 年是 AI agent 落地元年,银行应用进入“价值释放”阶段,宇信在信贷、数据等领域有竞争优势,有望受益于增量需求 [4] 盈利预测与估值 - 维持 25 - 27 年 EPS 为 0.68/0.88/1.18 元,可比公司平均 25PE 为 51 倍,公司处于新旧动能转换期,海外收入潜力未释放,给予 25 年 PE 41 倍,目标价 27.82 元,主因板块整体估值下降 [5]
宇信科技(30067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4-28 22:5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董事长及其他两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一人[7] - 除董事长外,其他两名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14] - 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建议或提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前原则提前三日提供资料发通知[14] - 紧急情况提前一天(不含当日)发通知[14]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1] - 议事规则自H股上市日起生效实施[18]
宇信科技(300674)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8 22:52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二零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 | | 第三章 | 董事选举的投票与当选 2 | | 第四章 | 附则 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 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 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 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 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在选举 ...
宇信科技(30067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4-28 22:52
第二条 独立董事(亦称独立非执行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零二五年四月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总 则 |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 2 | | 第三章 | |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 3 | | 第四章 | |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聘任和更换 | 4 | | 第五章 | | 独立董事的职责 | 6 | | 第六章 |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0 | | 第七章 | |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1 | | | 第八章 | 履职保障 | | 12 | | 第九章 | 附 则 | | 13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 ...
宇信科技(30067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8 22:52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职权 | 1 | | 第三章 | 董事长职权 | 5 | | 第四章 | 独立董事 | 6 | | 第五章 |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通知程序 | 8 | | 第六章 | 董事会议事和表决程序 | 10 | | 第七章 | 董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 13 | | 第八章 | 附 则 | 15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与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北京宇 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 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 ...
宇信科技(30067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8 22:52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2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3 | | 第六章 | 附则 5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现 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
宇信科技(300674) - 宇信科技_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2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9] - 公司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9] - 公司应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9]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应立即披露[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立即披露[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立即披露[14] 定期报告相关 - 公司公开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等[9] -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9]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9]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核[10] 业绩预告与数据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情况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1] 信息披露程序 - 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有明确程序[19] - 公司重大事件报告、传递、审核、披露有明确程序[19][20] 信息披露职责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监督董事等信息披露职责履行[2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2] 其他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相关方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23]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3] 财务管理与内控 - 公司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董事会负责[25] 内幕信息管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27]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30]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30]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公司应在二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结果[31] 文件保存期限 - 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2] - 董事等履行职责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3] 股份变动与交易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在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34]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34]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季度报告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34] 责任与处分 - 公司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有证据证明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除外[38] - 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和财务会计报告负主要责任[38] - 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给予批评等处分,可要求赔偿[39] - 人员违反信息披露规定致他人损失,依法承担责任[3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41] - 制度规定与国家后续规定不一致,按后者执行并修改制度[41] - 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属公司董事会[41]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1]
宇信科技(30067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4-28 22:52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零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内幕信息的范围 | 1 | | 第三章 |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 4 | | 第四章 |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 | 5 | | 第五章 | 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及责任追究 | 7 | | 第六章 | 附则 | 8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
宇信科技(30067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9]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9] - 过往任职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撤换未满十二个月不得被提名[9]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3]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3]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6] - 候选人详细信息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17]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8] 任期与补选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提名[18]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9] 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三十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24]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行使情况[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委员会规定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7][26]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7] - 提名委员会就提名任免董事等提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薪酬等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6][27] 专门会议 - 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1][32] - 表决一人一票,决议经全体参会独立董事投票过半数通过[32] - 会议记录和资料保存十年[34] 公司支持与责任 - 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4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41]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50]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42]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42] 其他 -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除津贴外其他利益[42]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4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4] - 制度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相关制度[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