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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院(300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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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院: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9 21:49
独立董事情况 - 公司董事会审阅独立董事自查文件并出具专项意见[1] - 独立董事严格自查,2023年度无影响独立性情形[1] - 董事会对自查结论无异议[1] 报告信息 - 报告日期为2024年3月30日[3]
建科院: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3-29 21:49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9,676,866.78元[2] - 本次计提减少2023年度利润总额9,676,866.78元[18] 资产减值情况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本期发生额为54,090.06元[3] -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333,899.21元[3]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3,739,907.46元[3] -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5,548,970.05元[3] 减值会计处理 -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部分金融资产减值处理[5] - 部分资产按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7] - 部分金融工具按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7] 信用风险判定 - 逾期超30日确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11] - 金融资产逾期超90天认为发生违约[11] 存货与资产减值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14] - 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15]
建科院:对2023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9 21:49
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专项报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对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经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 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结合第三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监督情况、毕马威华振审计情况及其所提供的 审计机构基本情况、审计项目实施情况、审计机构履职情况等(如附件),对其 履职情况予以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经评估,毕马威华振能独立、勤勉、尽责的开展审计工作并公允表达意见, 与公司就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 特此报告。 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附件:毕马威华振出具的审计机构基本情况、审计项目实施情况、审计机构 履职情况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 1 证券代 ...
建科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9 21:49
审计相关 - 公司2023年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审计机构[1] - 2024年3月1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2023年年报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4] - 毕马威华振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等出具报告[20]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合伙人234人,注会1121人[7] -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业务收入超41亿元,审计超39亿元[7] -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80家[8] 法律与监管 - 2023年审结债券案,毕马威华振承担约270万元赔偿[9] -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受一次行政监管措施[11]
建科院: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3-29 21:49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3项制度[1] - 《公司章程》修订后增加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等内容[1]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公开发行股份等5种[2] 股东与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事项新增员工持股计划[12]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至结束当日,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3]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案[13]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会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市场与科技创新等专门委员会[19]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7][2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时,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9][21] 独立董事 -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三名,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6]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6]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4] 其他规定 - 公司资助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超50%的控股子公司,免于部分规定[12]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16]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由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25]
建科院: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23 19:01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NO. 6001 YITIAN ROAD, SHENZHEN, P.R. CHINA 电话(Tel.):(0755) 88265288 传真(Fax.):(0755) 88265537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4]第 033 号 致: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按照律师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 ...
建科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2月)
2024-02-23 19: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单位任职人员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不得担任[7]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具备相关资格条件[8]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8] - 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符合独立性要求等条件[4]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满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2] - 最迟在发布选举通知公告时报送候选人材料并披露相关内容[12] - 深交所对候选人有异议,不得提交股东大会选举[12] 履职与监督 - 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并披露[7]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2]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特定事项需经其审议[20]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4] 补选与辞职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4]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6] - 原则上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9]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9]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1] - 本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4] - 本办法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34] -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4]
建科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23 19:01
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及股权登记日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9)。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2 月 19 日。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会议的召开时间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叶青女士主持。 1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4 年 2 月 23 日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3 日 0 ...
建科院:公司章程(2024年2月)
2024-02-23 18:58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发起人、认购股份数、持股比例和出资方式 5 | | 第三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四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9 | | 第一节 | 股东 9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9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21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23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8 | | 第五章 | 党委 35 | | 第六章 | 董事会 36 | | 第一节 | 董事 36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41 | | 第三节 | 董事会 45 | | 第四节 | 董事会秘书 52 | | 第七章 |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52 | | 第八章 | 监事会 55 | | 第一节 | 监事 55 | | 第二节 | 监事会 56 | | 第九章 | 财 ...
建科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7 15:52
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公告编号:2024-005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2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抄送监 事会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会议由董事长叶青女士召集及主持,在 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于 2024 年 2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完成表决, 董事应到 9 名,实到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公告编号:2024-005 司有关制度执行。 董事会同意《公司章程》的修正案,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章程》的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