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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佳伟创(30072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9:03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加强沟通[2] - 制度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4][35] - 目的为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提升治理水平等[6]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8] 沟通机制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9] - 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方式形式多样[12]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年报披露后开业绩说明会[14][17]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17]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 调研机构及个人承诺书含不打探、不泄露未公开信息等内容[20] - 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21] 信息交流 - 通过互动易平台等与投资者交流,信息真实准确[23] - 网站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29] - 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避免其获取内幕信息[31]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并公布号码[33] 人员管理 - 投资者关系负责人策划活动、制定办法及培训人员[35]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关素质技能[38]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培训[43] 其他 - 建立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制度,相关人员及时归集信息[42] - 活动中不得出现透露未公开信息等八种情形[42] - 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注意避免利益冲突等问题[44] - 开展活动不得向分析师等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45] - 选择适当新闻媒体发布信息,避免不当披露方式[46] - 活动建立完备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4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9]
捷佳伟创(300724)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9:03
股票与投票代码 - 公司股票代码为300724,深交所网络投票代码为350724,投票简称为伟创投票[9]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9:15开始,现场会结束当日15:00结束[9][11] 投票规则 - 股东表决权按名下股份总和计,多账户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4] - 中小投资者指非董高及5%以上股份股东[19] - 多次有效投票视为出席,未表决或不符要求按弃权计[16] 公司操作要求 - 股东会通知明确网络投票事项,通知次日申请开通服务录入信息[5][6] - 股权登记次日复核投票信息,网络投票前二日提供股东资料电子数据[6]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日[7] - 现场会后获取网络投票数据,确认合规后披露结果[19][20] 其他 - 维护技术系统确保网络投票畅通[24] - 保管投票记录不少于十年[24]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5][26][27]
捷佳伟创(3007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7 19:03
人员离职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5]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5] 人员补选及法定代表人确定时间 - 董事辞任,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总经理辞任,公司应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6] 职务解除及公告披露时间 - 董事、高管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8]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两交易日内披露离任公告[8] 离职后义务及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离职后忠实义务三年内有效[14]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5]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 [15] 追责复核及制度生效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
捷佳伟创(30072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9:03
投资审批 - 投资立项由董事会和股东会分级审批[7] - 占资产总额50%以上等投资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占资产总额10%以上等投资由董事会审议[10] - 额度以下投资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选审批[11] 投资管理 - 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需论证审批[12][13] - 关联交易按关联交易决策权执行,不资助购股人[13] - 确定投资及融资方案应权衡利弊选最优[19] - 投资及融资方案变更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查批准[20] - 投资资产处置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22]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5]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29] 投资流程 - 主业投资建议经初步分析、审查等程序决策[32] - 非主业投资建议由总经理组织研究、评审等[35] - 投资项目经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负责实施[41] - 投资完成后总经理组织验收评估并报告[43] 投资监督 - 公司向被投资单位派出董监高人员[42] - 财务部指派专人跟踪投资项目[4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投资行为[46] - 独立董事有权检查投资行为[47] 投资收回与转让 - 特定情形下公司可收回或核销对外投资[44][48] - 特定情形下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48] 责任追究 - 管理人员对违规投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49] - 未按程序审批投资追究当事人责任[49] - 怠于履职造成损失给予处分并赔偿[49]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4]
捷佳伟创(300724)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9:0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核准首次发行8000万股,8月1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48292006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48292006股,均为普通股[19] 股东相关 - 发起人蒋柳健等6人认购股份及持股比例明确[20] - 公司合计持本公司股份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3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特别决议通过条件不同[86][87]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等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88]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11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通知[12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由董事会审批披露[118] 利润分配 - 公司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71] - 不同发展阶段及资金安排下现金分红比例不同[17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股东会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175]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184] -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193] - 公司合并、分立等登记事项变更应依法办理相应登记[192][199]
捷佳伟创(30072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9:03
审计部门设置与职责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6]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三人[6] - 内部审计部门应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领导下或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9] 审计工作频率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8]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结束后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综合审计,每季度至少报告一次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问题,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4]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5]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并出具报告[25] 审计档案管理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每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将审计档案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19] -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5年[19] - 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为5年[19] - 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19] 审计流程与处理 - 审计五日前向被审计对象发出书面审计通知书,专案审计除外[23]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一周内向董事长书面申诉,董事长十五日内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23] - 申诉期间原审计处理决定照常执行,特殊情况经董事长审批可暂停执行[24] 报告披露与说明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包括七项内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8]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上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30] - 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报告,公司董事会应作出专项说明[3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4]
捷佳伟创(300724)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9:03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为固有成员[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主任委员提前两天通知会议,紧急情况不受此限[12] - 会议原则上现场召开,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2] 职责分工 - 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 ESG 等事宜研究并提建议[2]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并提交正式提案[9] 其他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3]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亦同[19]
捷佳伟创(300724)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9:03
子公司形式 - 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超50%、控制董事会或持股50%以下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3] 人事管理 - 子公司高管提名按制度进行,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符将被更换[6][9] - 子公司建立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并备案,管理层和核心人员人事变动需汇报[9][10] 财务管理 - 子公司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完整、及时,遵循母公司会计政策[12][13] - 子公司会计报表及时报送并接受审计[13] 经营规划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服从公司战略和总体规划,投资决策制度化、程序化[15] - 子公司对外投资接受公司对应业务部门指导、监督[15] 交易审议 - 子公司特定交易事项按《公司章程》规定权限提交母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5] 信息披露 - 子公司信息披露依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重要文件及时报备[19][30] - 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19] 报告提供 - 子公司每季度结束后提供经营情况报告及财务报表,年度结束后提供全年报告及报表[20] - 应公司要求,子公司提供相应时段经营情况报告及财务报表[21]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子公司配合并执行审计意见和决定[23] 档案管理 - 公司建立子公司相关档案两级管理制度,子公司存档并报送公司[26] - 子公司变更或年检证照后提供复印件给母公司存档[26] - 股东会、董事会等资料子公司留原件,母公司留复印件[27] - 重大事项档案涵盖募集资金项目、重大合同等内容[29]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31]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3]
捷佳伟创(30072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9:0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 近36个月有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被提名[11]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证券交易所异议的候选人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15]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除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5] - 任期届满前可经法定程序解除职务并披露理由[16]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未辞职董事会解除[16] - 辞职或解除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6][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2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披露异议意见[20]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21]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22] - 发表意见应明确清晰并报告董事会[24] - 特定情形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24][25]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30]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9]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保障同等知情权[30] - 及时发通知和提供资料[30] - 相关人员配合行使职权[31]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费用[31] - 给予相适应津贴[31] 制度相关 - 与规定抵触按规定执行[34] - 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5] - 董事会负责解释[36] - 制定时间为2025年10月[37]
捷佳伟创(30072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9:03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8]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股或控公司情况变化较大属内幕信息[8]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管理与责任 -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保密负责人[3] 档案与备案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5]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应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6] - 披露重大事项后事项变化或披露前股票异常波动,应报送档案[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7] - 公司处罚决定作出后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注册地监管局和深交所备案[26] 流程与自查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让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5] - 公司各主体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并分阶段送达公司[14] - 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不能履职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16] - 公司在年度报告等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27]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核实处理,两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情况及结果[27] 信息流转 - 内幕信息流转在公司内部需原持有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备案[20] - 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经分管副总和董事会秘书批准并备案[20] 责任追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违反规定擅自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