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3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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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佳伟创(300724)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19:33
财务相关 - 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50,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6]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578,420股,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增加[11] 会议相关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0月27日召开[2] - 同意于11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7] 制度相关 - 同意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9] - 审议通过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多项子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14][26] 信息披露 -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3]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等在巨潮资讯网披露[7][11] - 相关制度全文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5]
捷佳伟创:Q3净利8.58亿元,同比增7.72%
格隆汇APP· 2025-10-27 19:12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及前三季度财务业绩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营收为47.34亿元,同比下降17.26% [1]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净利润为8.58亿元,同比增长7.72%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累计营收为131.06亿元,同比增长6.17%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累计净利润为26.88亿元,同比增长32.90% [1] 公司业绩变动原因 - 业绩增长主要系公司订单持续验收带来利润增长所致 [1]
捷佳伟创:第三季度净利润为8.58亿元,同比增长7.72%
国际金融报· 2025-10-27 19:05
公司财务表现 - 第三季度营收为47.34亿元,同比下降17.26% [1] - 第三季度净利润为8.58亿元,同比增长7.72% [1] - 前三季度累计营收为131.06亿元,同比增长6.17% [1] - 前三季度累计净利润为26.88亿元,同比增长32.90% [1]
捷佳伟创(300724)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7 19:0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与利润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7.34亿元,同比下降17.26%[5]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31.06亿元,同比增长6.17%[5]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8亿元,同比增长7.72%[5]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88亿元,同比增长32.90%[9] - 公司营业总收入从123.44亿元增长至131.06亿元,增幅为6.2%[23] - 公司净利润从20.24亿元增长至26.89亿元,增幅为32.9%[24] -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从20.23亿元增长至26.88亿元,增幅为32.9%[24] -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从5.81元增长至7.73元,增幅为33.0%[24] - 净利润增长主要系公司订单持续验收带来利润增长所致[9]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与费用 - 公司研发费用从4.23亿元下降至3.97亿元,降幅为6.0%[23] - 公司财务费用为净收益4.79亿元,主要得益于6.27亿元的利息收入[23]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现金流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06亿元,同比下降142.42%[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8.06亿元,较上年同期的正19.00亿元大幅恶化[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主要系回款减少及诉讼冻结部分款项所致[9]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3.36亿元,同比下滑36.0%(上期为67.79亿元)[2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30.92亿元,同比下降6.2%(上期为32.98亿元)[25] - 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为5.85亿元,同比下降35.0%(上期为9.01亿元)[25] - 收到的税费返还为0.97亿元,同比大幅下降71.4%(上期为3.39亿元)[2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为239.51亿元,其中投资支付的现金为238.15亿元[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3.19亿元,较上年同期的负38.50亿元有所收窄[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3.00亿元,较上年同期的负4.68亿元有所改善[26]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3.13亿元,较上年同期的0.71亿元大幅增长340.8%[2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14.38亿元,期末余额为25.73亿元[26] 资产与负债状况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267.86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20.35%[5]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3.63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0.53%[5]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9.72亿元,较期初40.69亿元减少10.97亿元或下降27.0%[20]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56.33亿元,较期初62.11亿元减少5.78亿元或下降9.3%[20]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50.25亿元,较期初35.81亿元增加14.44亿元或增长40.3%[20] - 存货期末余额为66.22亿元,较期初140.07亿元大幅减少73.85亿元或下降52.7%[20]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240.72亿元,较期初308.81亿元减少68.09亿元或下降22.0%[20] - 公司资产总计从336.30亿元下降至267.86亿元,降幅为20.4%[21] - 公司负债合计从225.41亿元下降至134.20亿元,降幅为40.5%[21]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从110.89亿元增长至133.66亿元,增幅为20.5%[22] - 公司合同负债从131.07亿元大幅下降至64.81亿元,降幅为50.6%[21] 非经常性损益 - 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2.25亿元,其中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处置损益为1.16亿元[6][7] 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 - 公司批准开展应收款项保理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16]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完成,为344名激励对象办理578,420股归属,授予价格63.4元/股,收到行权款约3667.18万元[18] - 高管余仲、左国军、梁美珍分别持有限售股22,002,324股、19,622,036股、18,921,112股,为高管锁定股,每年按持股总数的25%解除锁定[13] - 其他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期初限售股数为2,451,501股,本期解除限售243,600股,期末限售股数为0[13]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及1名考核“良好”,公司回购注销合计1,550股限制性股票[14]
捷佳伟创(300724)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9:03
证券投资审批 - 交易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投资额度与期限 - 证券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投资金额(含收益再投资)不超额度[7] 职责分工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负责证券投资交易实施和管理,签署相关协议文件[9] - 财务部门负责证券投资项目资金汇划及会计核算[9]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证券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年末全面检查并预计收益损失[11] - 审计委员会可随时调查跟踪证券投资情况,发现违规可提议停投[12] - 独立董事可检查资金使用情况,聘任外部审计机构专项审计[12] 信息披露与保密 - 证券投资披露事项应含投资情况概述、资金来源、审批程序说明等[17] - 证券投资事项知情人员在信息公开前不得透露情况[15]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9]
捷佳伟创(30072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9:03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加强沟通[2] - 制度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4][35] - 目的为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提升治理水平等[6]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8] 沟通机制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9] - 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方式形式多样[12]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年报披露后开业绩说明会[14][17]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17]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 调研机构及个人承诺书含不打探、不泄露未公开信息等内容[20] - 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21] 信息交流 - 通过互动易平台等与投资者交流,信息真实准确[23] - 网站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29] - 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避免其获取内幕信息[31]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并公布号码[33] 人员管理 - 投资者关系负责人策划活动、制定办法及培训人员[35]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关素质技能[38]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培训[43] 其他 - 建立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制度,相关人员及时归集信息[42] - 活动中不得出现透露未公开信息等八种情形[42] - 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注意避免利益冲突等问题[44] - 开展活动不得向分析师等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45] - 选择适当新闻媒体发布信息,避免不当披露方式[46] - 活动建立完备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4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9]
捷佳伟创(300724)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9:03
股票与投票代码 - 公司股票代码为300724,深交所网络投票代码为350724,投票简称为伟创投票[9]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9:15开始,现场会结束当日15:00结束[9][11] 投票规则 - 股东表决权按名下股份总和计,多账户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4] - 中小投资者指非董高及5%以上股份股东[19] - 多次有效投票视为出席,未表决或不符要求按弃权计[16] 公司操作要求 - 股东会通知明确网络投票事项,通知次日申请开通服务录入信息[5][6] - 股权登记次日复核投票信息,网络投票前二日提供股东资料电子数据[6]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日[7] - 现场会后获取网络投票数据,确认合规后披露结果[19][20] 其他 - 维护技术系统确保网络投票畅通[24] - 保管投票记录不少于十年[24]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5][26][27]
捷佳伟创(3007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7 19:03
人员离职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5]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5] 人员补选及法定代表人确定时间 - 董事辞任,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总经理辞任,公司应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6] 职务解除及公告披露时间 - 董事、高管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8]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两交易日内披露离任公告[8] 离职后义务及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离职后忠实义务三年内有效[14]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5]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 [15] 追责复核及制度生效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
捷佳伟创(30072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9:03
投资审批 - 投资立项由董事会和股东会分级审批[7] - 占资产总额50%以上等投资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占资产总额10%以上等投资由董事会审议[10] - 额度以下投资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选审批[11] 投资管理 - 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需论证审批[12][13] - 关联交易按关联交易决策权执行,不资助购股人[13] - 确定投资及融资方案应权衡利弊选最优[19] - 投资及融资方案变更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查批准[20] - 投资资产处置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22]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5]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29] 投资流程 - 主业投资建议经初步分析、审查等程序决策[32] - 非主业投资建议由总经理组织研究、评审等[35] - 投资项目经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负责实施[41] - 投资完成后总经理组织验收评估并报告[43] 投资监督 - 公司向被投资单位派出董监高人员[42] - 财务部指派专人跟踪投资项目[4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投资行为[46] - 独立董事有权检查投资行为[47] 投资收回与转让 - 特定情形下公司可收回或核销对外投资[44][48] - 特定情形下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48] 责任追究 - 管理人员对违规投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49] - 未按程序审批投资追究当事人责任[49] - 怠于履职造成损失给予处分并赔偿[49]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4]
捷佳伟创(300724)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9:0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核准首次发行8000万股,8月1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48292006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48292006股,均为普通股[19] 股东相关 - 发起人蒋柳健等6人认购股份及持股比例明确[20] - 公司合计持本公司股份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3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特别决议通过条件不同[86][87]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等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88]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11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通知[12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由董事会审批披露[118] 利润分配 - 公司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71] - 不同发展阶段及资金安排下现金分红比例不同[17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股东会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175]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184] -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193] - 公司合并、分立等登记事项变更应依法办理相应登记[192][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