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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尔激光: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2-21 21:05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完善公司治理 体系,提高公司管理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并,以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为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 ...
帝尔激光: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1 21:05
| 证券代码:300776 |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 公告编号:2023-057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21 | 债券简称:帝尔转债 |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 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通知全体董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审议。 会议由董事长李志刚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 其中,独立董事王永海、齐绍洲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彭新波、肖 峰、王莹瑛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常波、刘志波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 ...
帝尔激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1 21:05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负 责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程序,并依照该标准、程序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正、透明地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候选人。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
帝尔激光: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2-21 21:05
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3-060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 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 兼副总经理段晓婷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选举公司董事赵茗女士担 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王永海先生(召集人)、齐绍洲先生共同组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调整前后审计委员 ...
帝尔激光: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21 21:05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 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执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 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选聘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得在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 ...
帝尔激光: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2-21 21:05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他 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为其他单位或个人 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 担保。 公司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对外担保, 应当按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担保的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开立 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 第五条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 ...
帝尔激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21 21:05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业务规则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四)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 实质,价格应当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 条件,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 本和利润的标准; (五) ...
帝尔激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2-21 21:05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他信息披露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证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则相关规定和《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或者投资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 制度中提及"披露"系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在符 合条件的指定媒体(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的统称) 上公告信息,并送 ...
帝尔激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21 21:05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可 行性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 公司应对募集资金投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 ...
帝尔激光: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1 21:0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