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奥会展(300795)
搜索文档
米奥会展(30079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6 19:0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再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2]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4] 选聘评价要素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审计人员任职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超过两年[11] 选聘谨慎情况 -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度报告出具前变更、连续两年变更或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需谨慎[10]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多个审计项目正被立案调查需谨慎[10]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动大或选聘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需谨慎[10] - 会计师事务所未按要求实质性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需谨慎[10] 改聘情况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如分包转包、执业质量缺陷等[13] 费用相关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16]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金额、定价原则、变化情况和原因[16]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6] - 公司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报告[16] - 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应披露前任情况、上年度审计意见、变更原因及沟通情况[16] 文件保存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6] 信息安全 - 公司选聘时要审查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合同应明确保护责任和要求[17]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处理[1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制度未尽事宜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以其规定为准[21]
米奥会展(300795) -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6 19:01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自然人是关联人[5][6] 关联交易决策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5] 关联交易审批金额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下交易由总经理批准[1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含)至3000万元(不含)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交易由股东会批准[15]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交易由总经理批准[15]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3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不含)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含)至5%(不含)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5]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交易由股东会批准[15]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连续12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关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8]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8]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8] - 与关联人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9] - 参与公开招标等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关联交易可免履行相关义务[19] 关联交易文件保存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制度未尽事项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3] - 制度在股东会通过后生效,修订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米奥会展(30079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6 19:0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召开的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5][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6] 股东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或公告[9] 股东会通知相关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2]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2][13] 股权登记日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4] 股东会变更相关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出现该情形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14] - 确需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召集人应于召开日2个交易日前发布通知并说明原因[16] 股东表决权相关 - 投资者违规买入股份,36个月内超规定比例部分不得行使表决权[19] 股东权利征集相关 - 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权利[19] 股东会表决相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除特定人员外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21]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2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2]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3] 股东会决议相关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持股总数及占比等内容[24]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24] 股东会网络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会议记录相关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5] 股东会特殊情况处理 - 因特殊原因致股东会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同时向相关机构报告[25] 提案实施相关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25] 股东诉讼相关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26]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8]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依新规定并由董事会修订[30]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30]
米奥会展(30079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6 19:01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或独财[6] - 应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有严重影响情形及时公告[9] - 用于特定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部分事项还需股东会审议[10] 投资计划调整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10]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0] 协议签署与备案 - 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并报深交所备案公告[6] - 协议有效期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报深交所备案公告[7]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9] - 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2] 闲置资金使用 - 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2] - 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14] 超募资金使用 -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总额30%[14] 节余资金处理 - 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19] - 达到或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0] 其他事项 - 保荐机构或独财至少每半年度进行一次现场调查[23] - 预计无法按期归还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前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13]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18] - 改变实施地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两交易日内公告[19] - 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台账[22]
米奥会展(30079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6 19:01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保密管理主要负责人[2] - 内幕信息范围包括分配股利或增资计划等[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超30%属内幕信息[6] 知情人管理 - 5%以上股份股东等相关人员属知情人范围[8] - 应记录知情人名单及档案并向深交所报备[10] - 知情人登记档案含多项信息[13] 重大事项管理 - 重大事项应制作进程备忘录[11] - 特定情形需报备知情人档案[12] 登记备案 - 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秘书组织实施[15]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以上[15] 自查与追责 - 定期对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17]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并报送[1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2025年6月16日生效实施[21]
米奥会展(300795) - 信息披露实施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6 19:01
信息披露适用对象 - 董秘、董事、审计委员会、高管等人员及机构适用细则[4] - 持股5%以上大股东为信息披露适用对象[5] 信息披露要求 - 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7] - 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控,保证公平性并公开内控制度[8][9] - 向特定方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向深交所报告并签保密协议[9] - 依法披露信息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10] - 不得用新闻发布代替报告、公告义务[11] - 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信息,防止泄露未公开信息[11][12]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等及时发布更正公告[12] - 属国家或商业秘密等可按规定豁免或暂缓披露[12][13] 披露时间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2个月[15]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20]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20]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21]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21]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审计[23] - 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23]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23] 特殊情况披露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超50%需业绩预告[2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披露临时报告[32]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超30%披露临时报告[3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披露临时报告[3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披露临时报告[33]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符合条件需披露[34]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履职超3个月披露[33] 其他披露要点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在最先发生时点进行[37] - 已披露事项重大变化及时披露进展公告[38]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立即披露[38]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重大事件[38] - 涉及收购等致股本等变化披露权益变动[39] 责任人与程序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首要责任人,董秘具体协调[4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初审和公告等[46] - 定期报告披露前履行8道程序,2个工作日报交易所审核后披露[52] - 临时报告披露前履行6道程序[52][53][55][54] 管理与监督 - 董秘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培训[58] - 董事会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细则实施情况[58]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细则实施情况[59] - 建立健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59]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文件问题致投资者损失,公司及责任人担责[65] - 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检查细则、更正并处分责任人[66] 保密与追责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知情人对未披露信息保密[69] - 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69] - 公开前将信息控制在最小范围[69] - 重大信息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69] - 信息难保密时立即披露[69] - 信息披露失误追究当事人责任[69] - 专业顾问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公司追究责任[69] 细则生效与修订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71]
米奥会展(300795)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6 19:01
委托理财资金 - 委托理财资金为闲置自有或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买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6] - 超募资金委托理财发行主体应为商业银行,期限不超十二个月[7] 审议标准 - 委托理财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0] - 委托理财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0] 委托理财原则 - 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5] - 选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6] - 预期收益率原则上应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7] 职责分工 - 财务中心负责委托理财计划拟定、配置策略落实等工作[12] - 财务中心对委托理财业务日常核算并在财报中正确列报[14] - 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委托理财事项并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17] - 内审部负责监督委托理财事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汇报[17] 披露要求 - 定期报告中披露委托理财风险控制及损益情况[17] - 按规定对达到披露标准的委托理财事项进行披露[20] - 披露内容应包含情况概述、资金来源等[21] - 委托理财业务出现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22] 其他规定 - 选资信、财务良好的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17] - 不得借委托理财规避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17] - 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或收益低于预期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4] - 制度于2025年6月16日由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25]
米奥会展(300795) -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6 19:01
交易目的与审议规则 - 金融衍生品交易须以套期保值为目的[5] - 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满足条件需股东会审议[7] -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满足条件需股东会审议[7] 部门职责与信息披露 - 财务中心经办,审计部审查监督,证券事务部信息披露[10] - 衍生品交易损益及浮动亏损达标准应及时披露[12] 风险控制与处理 - 设定止损限额并严格执行[14] - 标的资产价格波动时董事长下达指令[16] - 出现重大风险提交报告并报告董事会[16] 责任追究与制度执行 - 违规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失追究责任[19] - 上报虚假信息追究责任人责任[19] - 制度依国家规定执行,冲突时以国家规定为准[2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1]
米奥会展(30079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6 19:01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4]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7天通知[10]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工作细则 - 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13] - 制定时间为2025年6月[1] - 落款日期为2025年6月16日[14]
米奥会展(30079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6 19: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7天通知[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12] 职责与细则 - 选举前1至2个月提候选人建议和材料[9]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14]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