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云钛业(30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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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云钛业(30089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8 21:31
担保额度与审批 - 为两类子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审议额度[8][9] - 公司及其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3][4] 担保原则与措施 - 提供担保需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控制风险[5] - 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8] 担保后续管理 - 督促被担保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履行偿债义务[10][14] - 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在指定报刊披露相关决议及总额[10] 责任追究 - 董事对违规或失当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7] - 责任人擅自担保或怠于履职造成损失担责[18]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抵触以法规为准[20] - 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依法规及时修订[20]
惠云钛业(30089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8 21:31
会议召开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 - 提前三日发通知并提供资料[2] - 可现场、通讯或结合方式召开[2] 会议决策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和主持[2] - 一人一票记名投票表决[3] -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通过[3] 会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经审议后提交董事会[5]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审议[5] 会议档案 - 保存期限至少十年[6] 制度生效 - 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9]
惠云钛业(30089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8 21:31
关联交易规则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与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要审批披露[3]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如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4] 责任机制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4] - 财务部门应定期自查上报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5] 权益保护 - 控股股东应善意行使控制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7] - 控股股东投入公司资产应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不得违规占用[8] 追责措施 - 控股股东造成损害,董事会可要求赔偿并追究责任[10] - 董监高协助侵占,董事会可处分直接责任人[10] - 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可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11]
惠云钛业(30089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8 21:3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方[4][5]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对外投资等[7] 审议规定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和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相关审议[10] - 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11]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审议[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审议规定[12] 担保与表决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14]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投票表决,股份数不计入总数[19] 其他规定 - 未获事前批准的关联交易应60日内履行程序[17] - 未获批的关联交易不得执行,已执行的公司有权终止[17] - 达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人某些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某些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19] 名单与保管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0]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10年[20] 制度说明 - 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22]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
惠云钛业(300891) - 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8 21:31
人员任职 - 兼任高级职务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董事会聘任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 经营管理 - 总经理在年报披露前书面报告年度经营情况[15] - 确定投资项目应建可行性研究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10] - 费用支出由使用部门审核,部门主管审批,视情况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10]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主持,必要时可指定他人[13] - 未达成一致意见时由总经理决定[13] - 要有专人记录,重大事项决议会后通报董事会[13] 报告制度 - 总经理不定期报告年度计划实施等情况[15] - 报告可口头或书面,重大事项书面[16] 考核与责任 - 总经理及高管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考核[18] - 违规失职致损失将受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18]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20] - 与新规定不一致按最新规定执行[20] 其他 - 公司为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1] - 日期为2025年9月19日[21]
惠云钛业(3008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8 21: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6] 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 - 督导内审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9]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6]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临时可通讯表决[17] 审计委员会其他规定 - 披露财报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6] - 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1] - 按国家法律执行,抵触修订[21] - 解释权归董事会[21] 信息发布 - 信息发布日期为2025年9月19日[22]
惠云钛业(300891) -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8 21:31
审计委员会 - 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员[6] - 每季度召开会议审议审计部计划和报告[10] - 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审工作进度等[10] - 根据审计部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12] 审计部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审情况[10] - 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内审报告[11] - 负责督促整改、跟踪检查及落实审计建议[21] 内部控制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控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17] - 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内控自我评价和审计报告[17] 审计档案 - 审计项目结束后1年内将内审档案送交档案室[23] - 工作底稿等保管期限为十年[28] 其他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审计报告编制应依据核实证据,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23]
惠云钛业(30089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8 21:3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建议[8] 方案实施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8]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实施[8]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13]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书面表决、通讯表决[13] 制度施行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修改亦同[16]
惠云钛业(300891)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8 21:31
业务品种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2] 业务开展原则 - 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实际业务匹配[4] - 与有资质金融机构交易,不超实际需求总额[4][6] 资金与账户管理 - 以自身名义设账户,用自有资金,按额度控制规模[6] 审批机制 - 不同金额情况分别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审批[8] 其他管理规定 -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运作管理,档案保管至少十年[10][18]
惠云钛业(30089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8 21: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3] 独立董事履职与辞职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需披露理由和依据[11]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60日内补选[11] - 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并说明情况[12]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会议相关规定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3日为独立董事提供资料[25]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5]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公司保障与支持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5]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28]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8]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8]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0]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事和高管的股东[30]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高于”不含本数[31]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制度文件日期为2025年9月19日[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