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丽迪(3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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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30090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3 18:0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4]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2] - 临时会议按需召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2] 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需董事会审议[5] - 关联交易超30万元等需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7] - 公司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符合规定提交股东会,2/3以上董事同意[8] 表决规则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17][18][21] - 普通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21] - 关联交易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1]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8] - 董事长不能履职,过半数董事推举一人履职[10]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建议撤换[23] - 董事连续十二个月未出席超半数需说明披露[1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1] - 特殊情况新议题需出席董事过半数同意列入议程[18] - 临时会议可传真等方式,文件签字回传[18] - 现场会议举手或投票表决,通讯表决以签字表决票为依据[19]
宝丽迪(30090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3 18:01
信息披露义务 - 持股 5%以上股东应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重大信息[8] - 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公司应及时履行披露义务[12] 披露范围与方式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10] - 信息披露文件全文和摘要应在规定网站及报刊披露[10] 特殊情况处理 - 重大事项难保密公司应及时披露现状及风险[12] - 筹划重大事项持续长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2] 子公司事项披露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17] - 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数据适用制度[13] 责任人与管理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23]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3]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33] - 定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33] 临时报告披露 - 临时报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等[38] - 公司出现变更名称等情形需及时披露[38]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签署合同金额占比超 50%且超 1 亿元需及时披露[39] - 诉讼涉案金额占比超 10%且超 1000 万元需及时披露[39] 内部控制 - 公司应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48] - 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内部控制进行检查监督[48]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0] - 违规情节不同给予不同处分[51]
宝丽迪(30090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3 18: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应占三分之一以上比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候选人,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岗位五年以上全职经验[4]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8]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8] - 过往任职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职未满十二个月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一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在持股百分之五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有权提候选人[12] - 提名人最迟在股东会召开日两个交易日前披露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13]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4]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7]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30]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23][24] 独立董事监督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职[14]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4][15]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4] - 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6] - 两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26] - 提供履职必需工作条件[26] - 行使职权时相关部门及人员积极配合[26] - 履职事项涉及应披露信息及时办理披露[26] - 给予适当津贴,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9]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宝丽迪(30090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3 18: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董过半数且任召集人,至少一名独董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一次[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21] - 会议记录由证券事务部保存至少十年[24] 职责与工作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8]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7] - 参与内审负责人考核[14] 其他 - 内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7]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9]
宝丽迪(30090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13 18:01
人员细则 - 细则适用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秘除外)[2] - 总经理及高管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 - 董事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聘任解聘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等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5] - 解聘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出,董事会决定;解聘副总经理等由总经理提出,董事会决定[5][6] 职责权利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8]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有建议和审批权[11][16] - 财务总监主管财务,负直接责任,定期提交财务分析报告[11][12] 履职与报告 -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职,报董事会批准指定副总经理代理[9] - 财务总监加强财务流程控制,拒侵占指令并报董事会[13] - 总经理每年向董事会作年度工作报告[19] - 经营异常时总经理及时向董事会或董事长报告[19] 会议制度 -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15] - 总经理办公定期会议每月一次,必要时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提前两天通知,参加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15][16] - 会议决议或未决议情况记录在会议纪要中[17] 其他 -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22] -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12日[23]
宝丽迪(300905) - 0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3 18:01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超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会议 - 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可口头[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2] 提名权利 - 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有提名董事权利[15] - 董事长有提名总经理权利[15] - 总经理有提名其他高管权利[15]
宝丽迪(30090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13 18:0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30%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较大属内幕信息[6]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信息报送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11] - 重大事项变化或披露前交易异常波动应补充或报送知情人档案[12]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2]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3]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董事会处分并报相关部门备案披露[19] 信息流转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告知董秘,董秘控制传递范围[15] - 证券事务部门组织填写核实知情人档案[15] - 董秘审核档案并向深交所报送[15] - 内幕信息内部流转需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登记备案[16] - 向外部提供内幕信息需负责人和董秘批准并登记备案[16] 制度相关 - 公司各单位可制定内幕信息保密制度报证券事务部门备案[18]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6]
宝丽迪(30090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13 18:01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独董专门会议讨论、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独董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专门会议审议,部分需过半数同意[6] - 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独董,紧急情况不受限[8]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独董出席方可举行[8] - 增加新议题或事项需过半数同意[10] - 会议决议须过半数表决通过[11]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1][15] 会议提议与表决 - 半数以上独董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8]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8] 年度述职报告 - 独董向年度股东会提交的报告应包括专门会议工作情况[12]
宝丽迪(30090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3 18:0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制定制度规范管理工作[2]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和诚实守信原则[5] 沟通与权益维护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7] - 积极支持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及维护权益[9] 职责与培训 - 董事会秘书为事务负责人,证券部负责具体工作[11]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13] 活动与信息披露 - 可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16]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28] - 接受调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8] 档案与记录 - 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2] - 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刊载[33]
宝丽迪(30090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与保密制度
2025-08-13 18:01
重大信息界定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4] - 重大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为重大[8] -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购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9] - 重大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为重大[10] - 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经营业绩和财务数据情形需关注[12] - 重大变更事项包括变更公司名称等[11]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达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14]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的30%需报告[14]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4] 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当日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7]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后当日联系董事会秘书,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18] - 董事会秘书对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则组织编制公告文稿[19] 保密制度 - 重大信息未公开前知悉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1] 管理责任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24] - 各部门及所属单位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和保密义务第一责任人[24] - 公司指定熟悉业务和法规人员为信息披露联络人负责重大信息工作[25] - 各部门对归口管理重大信息报告和保密有监督管理责任[25]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送交董事会秘书[25] - 公司内部人员对未公开重大信息要严格保密[25] - 董事会秘书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培训[25]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等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26]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8] - 违反保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处分责任人员[28] - 违反报告和保密要求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2022年3月修订)废止[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