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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凌科技(3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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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凌科技: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2 19:15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 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2] - 公司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决议获监事会全票通过(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2] - 变更依据为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等法规 [1][2]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总股本由131,691,805股增加至183,797,487股 增幅达39.6% [1] - 注册资本相应变更 修订内容符合《证券法》及深交所创业板监管规则 [1] - 修订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同步披露于指定报刊及巨潮资讯网 [1][2] 权益分派实施 -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6月17日实施完毕 [1] - 权益分派直接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 [1]
南凌科技(30092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2 18:46
制度审议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于2025年7月21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问责流程 - 以监管函为依据,三个工作日内启动问责程序[8] - 审计委员会七个工作日完成证据收集分析并形成报告[10] - 责任人三个工作日内可提出书面申诉材料[10] 责任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有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10][13] 处理情形 - 情节恶劣从重或加重处理[5]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从轻、减轻或免处理[9]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日起生效[12]
南凌科技(30092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2 18:46
制度规定 - 制度于2025年7月21日经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 - 人员信息申报或更新需在2个交易日内完成[5] - 董高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6] 股份交易 - 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7] - 董高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11] - 董高在财报公告前特定时间不得买卖股票[13]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南凌科技(30092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2 18:46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度经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 特定情形下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5] - 出现特定情况应及时核实并披露[5][8] 管理与流程 - 信息披露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6] - 有申请与审批流程[10] - 董事会秘书需登记事项内容等[11] 责任机制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追究违规人员责任[10]
南凌科技(3009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2 18:46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高人员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12]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12]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12] 制度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经2025年7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2]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情况[3] 重大事项流程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时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6] - 重大事项相关主体填写档案,完整档案送达不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7,19,22] - 公司做好登记和档案汇总,行政管理部门分情况处理[19,20]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签名确认[20]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核实追究责任并2个工作日内报送深圳证监局和深交所[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自查处罚并报送备案[24] -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股东责任权利[26] 其他 - 公司报送档案时出具书面承诺,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南凌科技(30092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2 18:46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5年7月21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相同[42]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编制[12]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编制[1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编制[12]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2]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12]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需进行业绩预告[12] 报告时间变更与临时公告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证券监管机构书面申请[13] - 临时公告指除定期报告以外的公告,包括董事会决议等公告[15] - 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向证券监管机构报送临时报告并公告[15] 需关注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超该资产30%需关注[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关注[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关注[1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或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发通知[18] - 股东会因故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期至少二个工作日之前发通知[18] - 股东会召开前十日股东提临时提案,公司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20] 其他披露要求 - 公司应披露购买或出售资产等交易事项[21]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报告并公告[24] 报告编制与披露主体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8] - 临时报告由董事等报告,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和披露[30]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4] - 董事需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经授权不得发布未公开信息[34] - 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等情况,保证信息真实、及时和完整[3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包括与监管机构沟通等[35][36]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事务[37] 档案管理与责任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证券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管理[38] - 监管部门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9] - 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40] - 有关人员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公司依法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40]
南凌科技(30092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2 18:46
董事会秘书细则 - 2025年7月21日通过《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1] - 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管,负责信息披露事务部门[2] - 特定违规人士不得担任[4][5]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 细则自通过之日起生效[16]
南凌科技(30092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2 18:46
薪酬制度决策 - 公司2025年7月21日通过董高薪酬管理制度[1] 薪酬构成与发放 - 独立董事年津贴6万含税,半年度发放[6][10] - 董高薪酬含基础、绩效、长期激励[8] - 基本薪酬按月发,绩效按考核周期发[10] 薪酬调整与扣除 - 董高薪酬体系随公司发展调整[12][14] - 特定情形公司不发绩效年薪或津贴[11]
南凌科技(30092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2 18:46
制度审议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2025年7月21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信息报告义务人[4] 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为负值或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或扭亏为盈需上报业绩预告[7] 重大信息范围 -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内幕信息及重大事件等[9] 报告事项 - 拟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事项等需报告[10] - 公司、子公司交易事项需报告[10] - 公司、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需报告[12] - 公司重大风险事项需报告[12] - 公司重大变更事项需报告[13] - 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报告[14][16]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需及时报告并持续报告进程[15][16] 报告时间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8] - 涉及主要标的尚待交付或过户,超约定期限后每隔30日报告1次进展[19] 其他要求 - 公司宣传计划等公开计划实施前至少5个工作日通知董事会秘书[22]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将受处分[24] - 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研究信息披露事项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20] - 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作重大决定前应征询董事会秘书意见[20] - 子公司应指定专人整理保管信息,使用数据以公司公告为准[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6]
南凌科技(300921) - 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2 18:46
经理设置 - 公司设1名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 - 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 经理及其他高管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6] 经理职权与会议 -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有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等职权[10] - 经理办公会实行经理负责制度,由经理召集主持[13] - 经理办公会不表决,议题讨论后纪要经经理签署下发执行[20][21] 报告与考核 - 经理需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中长期规划等内容[17] - 经理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考核[21] - 经理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21] 其他规定 - 工作细则“超过”不包含本数[23]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审议通过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