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裕科技(30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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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裕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1 15:40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首席合伙人:余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宁波震裕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 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02,896.0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94,453.00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52,115.00 万元。2022 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 159 家 ...
震裕科技: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1 15:40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秦珂女士、贝洪俊女士、尤挺辉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 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秦珂女士、贝洪俊女士、尤挺辉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震裕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1 15:40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 将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证券代码:300953 |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 公告编号:2024-04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28 | 债券简称:震裕转债 | |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
震裕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15:4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震裕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裕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对震裕科技2023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 目标的过程。在公司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设计、 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本公 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
震裕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1 15:40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含选聘、续聘、改 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 信息的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为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服务),不包括为本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单个法人主体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不包括为本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专项审计及咨 询服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要求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的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 ...
震裕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1 15:40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利益。 第五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包括 ...
震裕科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1 15:4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本所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 | --- | --- | | 公司/震裕科技 |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 | 激励计划 | 激励计划 | | 本次作废 | 本次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 | |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 | 《激励计划(草案)》 |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 2022 | | | 激励计划(草案)》 | | 《考核管理办法》 |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 | |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证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公司法》 | 《中华人民 ...
震裕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尤挺辉)
2024-04-21 15:40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 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 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尤挺辉:197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执 业律师。曾任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法律顾问、北京德和衡(上海)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等职务;2013 年 2 月 至 2016 年 7 月,任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8 年 8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 ...
震裕科技: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1 15:40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 则第四条至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 务。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 成立。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 ...
震裕科技: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2024-04-21 15:40
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目 录 页 次 一、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1-3 二、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2 三、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核说明 中汇会专[2024]4321号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裕科技公 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4]4320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震裕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 国证券监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