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川智能(300964)
搜索文档
本川智能(300964)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9:33
组织架构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公司设立内审部,对业务活动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6] 人员管理 - 内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实际内部审计工作经验[1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10]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3] 内部审计工作流程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12] - 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3] - 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和实施有效性[14] - 实施审计前需提前7日通知被审计单位或部门[17] - 审计终结后审计小组应在20日内写出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应在7日内反馈书面意见[17]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提出[17] - 应在15日内对审计事项建立审计档案[18] 审计内容 - 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12]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7] - 内部控制审查重点为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相关制度[22] - 财务收支和经营审计重点关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内容[24] - 专项审计包括投资项目后续评估等多项内容[23] - 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需视情况审计并关注相应重点内容[25][26][27] 信息管理 - 内部审计资料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泄露[20]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需对其审计,关注是否遵守准则、会计政策等内容[28]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重大信息范围等情况[28]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0] - 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在符合条件媒体上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30]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报告等情况时,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31] - 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34] - 董事会等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时,应及时报告并披露相关情况[34]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制度,内部审计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领导批准执行[34] - 审计人员违反制度,内部审计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领导批准执行[35]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39][40]
本川智能(300964)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12 19:33
公司股份 - 公司2021年8月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932.46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7632.8284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632.8284万股[7][1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发起人6家合计认购5000万股[14][15]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公司治理规则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收购特定情形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80]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0] - 董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5] 审计与薪酬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8][99] -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9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100] 公司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9] - 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3] 重大投资与支出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5000万元,或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视为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114]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在作出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9][130] 章程相关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143] - 章程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143]
本川智能(30096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9:33
内幕信息范围 - 制度适用范围含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子公司等[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重大事件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8]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需按要求登记[22] 信息管理流程 - 相关报告及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15] - 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7]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一个工作日内告知董事会秘书[18] - 进行重大事项或披露重大影响事项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进程备忘录[23]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时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21] 档案管理 - 知情人档案及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6] - 做好知情人登记,档案含姓名、国籍等多项信息[15] - 报送知情人档案时出具书面承诺,董事长及董秘签字确认[24] 保密与责任 - 可签保密协议告知知情人保密义务及责任[19] - 知情人依法披露前不得透露信息、利用信息交易等[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6]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29][30]
本川智能(300964) -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9:33
交易制度 - 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3] - 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不得投机和非法套利[5] 交易规则 - 交易对手须为经批准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7] - 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外币收(付)款实际需求总额[7] - 以自身名义设交易账户,不得用他人账户[7] - 不得用募集资金交易,按额度控制资金规模[7] 审议标准 - 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且超5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10] - 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0] 部门职责 - 财务部是经办部门,内审部是监督部门,董办是信息披露部门[9] - 财务部门按授权与银行签协议并结算[19] - 内审部监督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执行情况[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交易必要性等,识别内控缺陷并补救[20] 风险应对 - 汇率剧烈波动时财务分析上报董事长,董事长下达指令[19] - 业务重大异常时财务提交报告方案,董事会商讨应对措施[19] 信息披露 - 公司开展交易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 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公司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及时披露[23] - 出现亏损情形需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并披露相关情况[23] 其他 - 财务部保管交易相关资料[2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5]
本川智能(300964)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9:33
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3] 重大事项报告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事件发生或知悉当日报告重大事项[10] - 重大事项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交易等[15] 重大交易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需报告[1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报告[1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 100 万元需报告[1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报告[2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 100 万元需报告[20]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 30 万元交易需经程序并披露[26]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交易需经程序并披露[26] 其他报告情形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处理超 30%需报告[27]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30]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 50%以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一月内预告[31] - 公司及子公司利润分配或转增股本方案需及时报告[31]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报告相关内容[32]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或有传闻时需及时核实并问询控股股东等[33][34]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相关人员买卖股票需提前通知并报告变动情况[34] - 控股股东及 5%以上股份股东出售或转让股份需提前告知并披露[35] -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特定事件应书面告知公司[35] 处理流程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对外披露具体工作[7]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后当日内评估审核并按规定处理[40] - 对投资者关注事项应按要求与投资者沟通[42] - 报告人未履行报告义务将受处分并担责[49] - 报告义务人致重大事项提前泄露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公司将对报告人处分并要求赔偿[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4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46] - 公司为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47]
本川智能(300964)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2 19:33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后可使用[7]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通知保代或独财顾问[7]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12] - 项目投资经多部门审批后付款[11] - 置换自筹资金等需董事会审议及保代或独财顾问同意[12][14] - 变更用途等达股东会标准需股东会审议[13] 专户管理 - 两次以上融资分别设专户[7] - 银行三次未履职,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7]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8] 节余与置换 - 节余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年报披露,达净额10%且超1000万元股东会审议[15] - 到账六个月内可置换自筹资金,支付困难后六个月内可置换,预先投入确定需公告[15]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有要求,使用需董事会审议公告[16]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条件,使用需审议公告,到期归还公告[17][18] 用途变更 - 四种情形属改变用途,严重情形视为擅自改变[20] - 股东会批准变更募投项目,赋予可转债持有人回售权,回售公告至少三次[20] 监督检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进展,出具报告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3] - 实际使用与计划差异超30%,调整计划并披露[24] - 财务设台账,内审每季度检查,审计委报告问题[24] - 保代或独财顾问半年现场检查,年度出核查报告[25][27] 超募资金使用 - 根据需求安排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29] - 同一批次募投项目结项明确使用计划并投入[29] - 投资项目披露信息,涉及关联交易履行义务[29] - 闲置超募资金管理或补流说明必要性,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披露[29] - 年度报告说明使用情况及下一年计划[29] 办法相关 - 办法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31] - 办法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31] - 办法由董事会解释修订[32]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3]
本川智能(30096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9:33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 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 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 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 ...
本川智能(300964) -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9:33
投资审议规则 - 证券投资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披露;超50%且超五千万元,需股东会审议[8]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保证金等上限占净利润50%以上且超五百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9]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最高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9] - 非套期保值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9] 职责分工 - 财务部负责证券、期货和衍生品业务计划编制等工作[7] - 内审部负责审计监督证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规范性等[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7] - 独立董事等有权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必要时可聘机构审计[7]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负责业务实施管理[10] 交易原则与披露 - 证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等原则,不得用募集资金投资[6] - 证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损益及浮动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千万元时应及时披露[18] - 套期保值业务亏损按规定披露,需评估有效性并说明原因等[18][1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为准[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1]
本川智能(300964)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楚云)
2025-12-12 19:31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陈楚云作为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 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川智能(300964)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文洁)
2025-12-12 19:31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陈文洁作为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 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