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新能(300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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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新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12 18:56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条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 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1 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第一条 为规范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 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作用,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 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致远新能: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2 18:56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3-040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 ...
致远新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2 18:56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和监督功能,做好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完善长春致 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业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工作;负责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 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 ...
致远新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8:56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相 关内容进行修订。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3-039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董事 7 人,其中董事李烜、张一弛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远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 ...
致远新能:公司章程
2023-12-12 18:56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 | 第一节 | 股东 | 5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7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9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0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2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2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19 | | 第一节 | 董事 | 19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1 | | 第三节 | 专门委员会 | 28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9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1 | | 第一节 | 监事 | 31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1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致远新能: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2 18:56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指在本公司担任执行职务并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指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人 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的 独立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 ...
致远新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3-12-12 18:56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高公司质量,保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 召开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
致远新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12 18:56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受股东大会委托,负责 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 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平对待所有股东。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任公司证券部负 责人。 第四条 本规 ...
致远新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2023-10-31 18:47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3-038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致远新能")近 日接到控股股东长春市汇锋汽车齿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锋公司")通知, 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注:上述股份解除质押后,汇锋公司的累计质押数量为 21,060,000 股。 2、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 东或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 本次解除质 押股数 (股) 占其所持股 份比例 占截至本公告 披露前一日公 司总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汇锋公 司 是 12,500,000 18.0 ...
致远新能(300985)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5 00:00
财务表现 -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达到5.68亿元,同比增长1775.1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10.93万元,同比增长483.9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3亿元,同比下降212.58%[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4134元,同比增长484.20%[5]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持股比例最高的为长春市汇锋汽车齿轮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2.05%[9]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持股数量最多的为长春市汇锋汽车齿轮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6940万股[9] 资产状况 - 流动资产合计为1,252,608,661.73元,较上一期增长[13] - 长期借款为353,935,000.01元,较上一期增加[14] 费用与利润 -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管理费用为3295.87万,研发费用为2592.46万[15] - 营业利润为1387.23万,净利润为1190.53万[15]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462.77亿,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7616.35万[1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9938.34万,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516.26万[1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4200.27万,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5742.82万[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