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益通(30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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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益通: 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22:19
公司融资行为 -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1] - 公司明确承诺不会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1] - 公司不会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次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1]
创益通: 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和相关承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22:19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拟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可能摊薄即期每股收益 但已制定具体填补措施并获相关主体承诺 [1][2][4] - 本次发行旨在扩大新能源领域产品产能 增强核心竞争力并优化收入结构 [6][7][9] 财务影响测算 - 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281,509股 总股本将从14,400万股增至14,828.15万股 [3] - 基于2024年归母净利润1,968.06万元(扣非1,671.74万元) 测算三种2025年业绩情景: - 情景1(持平):基本每股收益从发行前0.1367元/股降至0.1327元/股 [3][4] - 情景2(增长20%):基本每股收益从发行前0.1640元/股降至0.1593元/股 [4] - 情景3(下降20%):基本每股收益从发行前0.1093元/股降至0.1062元/股 [4] 业务战略布局 - 公司主营精密连接器、连接线及精密结构件 产品覆盖数据存储、消费电子、通讯及新能源四大领域 [6][9] - 新能源领域产品已成为第三大业务板块 本次募投项目重点扩大该领域产能 [6][7] - 通过合作欣旺达、中航光电、宁德时代等品牌客户 为新能源产品销售奠定市场基础 [9] 技术研发实力 - 拥有模具加工、注塑成型、五金冲压等全环节精密制造技术 [8] - 获ISO9001、IATF16949、GJB9001C等国际体系认证 及USB3.1等行业认证 [8] - 研发中心被认定为深圳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在高速连接器领域具较强竞争力 [8] 填补回报措施 - 发展主营业务:通过技术创新降低生产成本 提升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 [10] - 推进募投项目: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 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10] - 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监管要求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提高资金效率 [11] - 优化分红机制: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 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 [11] - 完善公司治理: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 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12] 相关主体承诺 - 董事及高管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 使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 [12][13] - 控股股东张建明承诺:不越权干预经营 支持公司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14][15]
创益通: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22:19
融资方案概述 - 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8亿元 用于新能源精密连接器及结构件生产项目 [1][4] - 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6]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 包括符合规定的机构投资者及合法组织 [9] 行业背景与政策支持 - 连接器行业受国家政策重点扶持 被列为工业"四基"之一 并纳入《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2] - 新能源汽车销量从2020年136.73万辆增长至2024年1286.59万辆 年均增速达111.1% 驱动高压连接器需求增长 [3] - 800V高压快充技术成为行业趋势 对连接器的耐高压、抗干扰及材料品质要求显著提升 [4] 公司业务现状与募投项目必要性 - 公司收入高度依赖消费电子及数据存储领域 2022-2024年占比超80% 新能源产品2024年占比仅9.20% [5] - 募投项目旨在扩大新能源精密连接器产能 突破产能瓶颈 降低对传统业务依赖 [4][5] - 公司已与欣旺达、中航光电、宁德时代等客户达成合作 具备市场拓展基础 [26] 融资方式选择依据 - 股权融资可优化资本结构 避免债务融资导致的资产负债率上升及利息负担 [7][8] - 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13][17] 发行定价与程序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 [10] - 发行程序已通过董事会审议 尚需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批复 [12][17] 技术与产能储备 - 公司拥有ISO9001、IATF16949等体系认证及USB行业协会认证 具备精密制造技术积累 [25] - 研发中心被认定为深圳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拥有多项核心专利 [25] 即期回报影响分析 - 以2024年归母净利润1968.06万元为基准 测算2025年每股收益在三种业绩情景下均可能被摊薄 [21][22] - 公司承诺通过加快项目建设、规范资金使用、完善分红政策等措施降低摊薄影响 [27][28] 结论 - 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有助于提升新能源业务规模及长期盈利能力 [31]
创益通: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22:19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800万元 全部用于新能源精密连接器及结构件生产项目 [1] - 项目投资总额为12,817.40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2,800.00万元 [1]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可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1] 项目实施背景 - 连接器属于国家大力扶持的重点行业 被列为工业"四基"之一 [1] - 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支持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 包括《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 [1] - 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下 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 [2] - 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从2020年136.73万辆增长至2024年1,286.59万辆 年均增速达111.1% [2] - 800V高压快充技术进入发展加速期 驱动连接器向高压方向发展 [3] 项目实施目的 - 提升新能源精密连接器及结构件产能 匹配业务发展需求 [4] - 优化收入结构 降低对消费电子及数据存储领域的依赖 [5] - 突破新能源业务发展瓶颈 满足下游客户同步开发需求 [5] - 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实现生产过程的精准控制和质量可追溯 [6] 项目具体情况 - 项目总投资12,817.40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12,800.00万元 [6] - 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 新增年生产能力297,000Kpcs [6] - 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创益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 [12] 项目实施必要性 - 现有产能难以满足新能源汽车优质客户的规模订单需求 [7] - 消费电子行业竞争激烈 中高端产品技术要求更高 [8] - 新能源汽车连接器市场呈现"外资主导+国产替代"格局 [8] - 国际巨头占据超过一半份额 国产产品处于快速替代阶段 [8] 项目实施可行性 - 国家政策体系对新能源汽车连接器产业形成全方位支撑 [9] - 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连接器生产经验 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专利 [10] - 通过了ISO9001、IATF16949等多项国际标准体系认证 [10] - 已与欣旺达、中航光电、宁德时代等品牌客户建立合作 [12] 项目影响 - 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 优化业务结构 提升盈利能力 [13] - 增强资金实力 优化资本结构 降低财务风险 [13] - 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为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14]
创益通(300991)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9 22:17
会议时间 - 2025年9月25日14:50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多个时段[1][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8日[3]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9] 会议事项 - 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多项议案[4][5] - 议案1、2、3、4、5.01、5.02为特别决议事项[7] - 议案5需逐项表决[7] - 议案4通过为议案6生效前提[7]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991,简称为创益投票[17]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6]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19] 其他 - 可授权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表决[22] - 参会股东登记表需于2025年9月24日17:00前送达公司[25]
创益通(300991)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22:16
股票发行 - 公司监事会认为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2] - 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3]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3]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5] -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对应募集资金不超3亿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5] - 本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800万元[7] -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6] - 发行决议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8] 项目情况 - 新能源精密连接器及结构件生产项目投资总额12817.40万元,拟用募集资金12800万元[8] 报告及议案 - 多份报告和议案表决通过,部分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0][12][13][14][15][16][17] 其他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为备查文件[18] - 公告由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8月29日发布[20]
创益通(300991)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22:15
股票发行 - 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表决5票同意[3] - 发行A股,每股面值1元,采用简易程序,10个工作日内缴款[5] - 发行对象不超35名,现金认购,价格不低于均价80%[5][7] - 发行数量不超总股本30%,募资不超1.28亿用于新项目[8][9][10] - 发行股票6个月内不得转让,申请在创业板上市[9] - 发行决议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11] 议案审议 - 《2025年度发行股票预案》等多项议案5票同意通过[12][14][15][17][19][20][22][23]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需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19][20][22] 公司治理 - 董事会席位由5人调为7人,非独立董事调为4人[21] - 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 - 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21][23] 其他事项 - 提名祝瑞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9通过生效[27][29] - 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30] - 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股东大会批准[31]
创益通(30099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21:46
薪酬制定与审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2][4] - 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4] 薪酬构成与调整 - 董事、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8] - 薪酬体系随公司经营状况变化调整,依据包括多方面[10][11][12][13][1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授权董事会修订和解释[17][18]
创益通(30099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21:46
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3]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6]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7] - 董事、高管及其配偶等不得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本公司股票[9]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等应在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其亲属身份信息[11] 交易通知与报告 - 董事等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提前2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3] - 董事等应在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书面报告并披露[13]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通过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报告减持计划[14]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三个月[14] - 董事等减持股份应在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14] - 董事、高管每年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9] 股份锁定 - 上市满一年后,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9]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9] 额度计算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25%计算董事、高管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并对额度内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锁[19] - 计算可解锁额度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数位,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可转让股份额度为持有股份数[20] 离职限制 - 董事、高管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20]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触犯相关规定,公司将提交有权机关处理[23] - 董事、高管违反本制度买卖公司股份,公司给予批评、警告处理,受监管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可给予降职等处理[23]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订时亦同[27]
创益通(30099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21:46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 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 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除另有规定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 况。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 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