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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祺股份(30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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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祺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1 15:52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5月14日14:30召开现场会议[3] - 2024年5月14日9:15 - 15:00进行网络投票[3]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7日[5] - 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00 - 11:30、14:00 - 17:00[10] 股东大会地点 - 现场会议及登记地点为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58号新传媒产业大厦16楼会议室[5][10] 提案相关 - 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5] - 提案7.00、8.00、9.00为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其余普通决议需1/2以上通过[7]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994",简称为"久祺投票"[14]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15] 议案通过情况 - 总议案及多项非累积投票提案获同意通过[19]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获同意通过[19][20]
久祺股份: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1 15:52
薪酬方案 - 适用对象为公司董监高[3] - 适用期限为2024年全年[4] - 非独董、监事按岗领薪无津贴[5][6] - 独董津贴7.2万元/年(税前)[6] - 薪酬按月发放,离任按任期算[8] 审议流程 - 董监薪酬需股东大会通过[9] - 高管薪酬董事会通过生效[9]
久祺股份(300994)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1 15:50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 - 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决策[156] - 公司正逐步建立和完善公正、透明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157] -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157] -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各方面均保持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的能力[159] 财务状况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2,006,003,969.16元,较上年下降15.57%[13]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465,427.97元,较上年下降36.57%[13]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6,660,832.61元,较上年下降51.91%[13] - 公司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1,760,504,725.58元,较上年末增长1.25%[13]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23,870,917.95元,较上年末下降0.31%[13] 自行车行业发展 - 全球助力电动自行车消费增加,尤其是高端车型[20] - 国内消费者需求促使自行车设计多元化、个性化[20] - 中高端自行车将迎来较快发展,市场前景广阔[21] - 公司在自行车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23] - 公司逐步成为全球领先的自行车全品类产品供应商,跨境电商产品销售增长为未来营收增长奠定基础[24] 研发与创新 - 公司正在研发新款标准化智能电池包,包括10Ah、15Ah和20Ah电池包,具备数据采集、存储和升级的安全功能[75][75][75] - 公司正在开发产品三维可视化导购系统,利用三维建模展示产品,提高市场效率和客户认知效果[76] - 公司自主设计检测,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改进质量管理,降低故障率和提高售后便利性[77] - 公司进行研发体系及质量控制标准化流程研究,建设质量检测中心,构建产品数据库[78] - 公司正在开发line锂电助力公路车系列,以电器组件强化为核心,提高产品功率和续航里程[79] 募投项目 - 公司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中,年产100万辆成人自行车项目已达到预定效益[122] - 公司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中,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效益[123] - 公司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中,年产160万辆自行车、童车及40万辆电动助力车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效益[124] - 公司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中,年产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效益[125] - 公司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中,智能制造项目已达到预定效益[126]
久祺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21 15:50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1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 ...
久祺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黄加宁
2024-04-21 15:50
公司治理 - 2023年董事会召开4次会议,审议20项议案,听取或审阅9项报告,召集3次股东大会,审议9项议案[7] - 2023年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审议18项议案,听取或审阅11项报告[8]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会会议4次,实际出席4次,现场出席4次,参加股东大会3次[7] - 2023年独立董事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均亲自出席[8] - 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11] 议案审议 - 2023年4月20日审议通过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4] - 2023年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各季度报告等议案[14] 其他事项 - 2023年发生关联交易并披露公告[13] - 2023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符合规定[15] - 2023年未涉及变更或豁免承诺事项[15]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为公司决策提建议,保护投资者权益[19]
久祺股份: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2024-04-21 15:50
保荐机构情况 - 保荐机构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2次[3] - 保荐机构现场检查次数为1次[4] - 保荐机构发表独立意见次数为5次[4] -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培训1次,日期为2023年11月24日[4] 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未经授权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后予以追认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久祺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21 15:50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0]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披露时间[11]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超50%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13] 信息披露内容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十项内容[11]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七项内容[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5]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各部门提供资料,董秘审查,高管起草草案,董事长召集审议,监事会审核,董秘责成证券部披露[20] - 董监高知悉重大事件应报告董事长和董秘,董事长敦促披露,各部门及子公司向董秘或证券部报告未公开信息[20] - 董秘组织起草临时报告,审核合规性,重大事项审批并决议[20] 相关人员职责 - 董监高应保证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配合履行义务[21] - 董事应了解公司情况,主动获取决策资料[22] - 监事监督董高履职,发现问题调查并提建议[22] - 高管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及进展[22] - 董秘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汇集报告董事会,办理对外公布,信息以董事会公告发布[22]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3][24][25] 其他要点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秘和证券部等七类人员和机构[3] - 信息披露形式包括定期和临时报告[10] - 定期报告包括年报、中报和季报[10]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通知并说明原因,听取陈述意见[25] - 董事长、总经理、董秘对临时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27] -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27] - 信息披露“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31]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4年4月施行[31][32]
久祺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4-21 15:50
证券代码:300994 证券简称:久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一次会议及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 案》,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用于下列项目的投资建设: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久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4,856.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1.90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577,86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256,103.52元(不含 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7,607,896.48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8 ...
久祺股份(300994)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1 15:50
财务表现 - 2024年第一季度,久祺股份营业收入为529,369,853.12元,同比增长8.6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493,755.00元,同比增长55.0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1,880,264.43元,同比减少3.76%[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922元,同比增长35.19%[5] - 总资产为1,754,401,589.00元,较上年末下降0.35%[5] -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715,500.00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为1,879,251.69元[5] - 利润表变动项目中,财务费用同比增加285.62%,营业利润同比增加61.84%[7] -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2223.74%,净利润同比增加59.29%[8] 资产负债情况 - 资产负债表变动项目中,预付款项增加较多,其他应收款和应收出口退税增加较多,短期借款下降较多[7]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1,433,583,141.21元,期末货币资金为572,051,451.88元,应收账款为365,818,255.69元,存货为119,872,131.26元[16] - 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为320,818,447.79元,固定资产为164,391,912.22元,无形资产为49,768,184.20元[17]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为541,981,171.15元,应付账款为243,556,723.37元,应付职工薪酬为11,697,376.69元[17] 股东持股情况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永峣企业持有公司股份占比0.79%,持股数量为1,846,620股[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融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占比0.61%,持股数量为1,419,985股[9] - 公司股东郭万鑫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276,788股[12] - 公司股东贺兵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895,580股[13] - 公司股东魏小兵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78,740股[14] 经营情况 - 公司营业总成本为498,857,972.87元,其中销售费用为31,151,702.85元,管理费用为7,358,255.02元[18] - 公司净利润为21,108,229.80元,较上期增长59.2%[19] - 综合收益总额为22,290,214.9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22,675,740.14元[20] 现金流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久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25,644,318.75,较上年同期383,086,786.89有所下降[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725,869.21,较上年同期-20,440,679.87有显著增长[2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64,667,623.96,较上年同期-126,402,888.95有所改善[22]
久祺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4-21 15:50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决策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9]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总经理授权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不超3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12] 担保与披露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12] 交易计算与程序 - 关联交易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14] - 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4]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4] 特殊交易要求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相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18] 违规处理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违规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占用,一个月内责成关联方清偿[2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履行审批和披露程序进行关联交易,一个月内上报情况[2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订亦同[2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 术语说明 -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