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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3 21:01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 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组,由公司总经理任工作组组长,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 ...
奇德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3 21:01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决定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 ...
奇德新材: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2-13 21:01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 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 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均简称 "子公司")依据《民法典》和担保合同或者协议,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 向被担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对子公 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 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 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在建立和实施担保内部控 ...
奇德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3 21:01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2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 ...
奇德新材: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13 21:01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广东奇德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 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五条 董事会应 ...
奇德新材: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3 21:01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包括主任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 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奇德新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3-12-13 21:01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3- 071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单位: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7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04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
奇德新材: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13 21:01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的维护中小股 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诚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 ...
奇德新材: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2023-12-13 21:01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德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奇德新 材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7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72元/股,募集资金总 ...
奇德新材: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经理)工作细则
2023-12-13 21:01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经理)职责及权限 第二条 总经理(经理)任职资格: (一)总经理(经理)人选具有业界公认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和 本行业专业知识。具体条件在每任招聘总经理(经理)时另行确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经理):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 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 年。 4、担任因违法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