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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股份:关于变更独立董事暨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1-10 2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 董事辛宇先生、杨东皓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辛宇先生结合其个人工作时间和精力 等因素,经慎重考虑后,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提 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杨东皓先生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 事会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辛宇先生、杨东皓先生辞任后将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 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为保障公司治理的良好运转、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于 2024年0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 韩慧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任职 资格,公司拟补选韩慧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选举为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薪酬与 ...
青木股份:《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4-01-10 20:4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以 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木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股份的登记、锁定及解锁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直接登记在其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 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
青木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进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1-10 20:41
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4- 4、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调整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01月10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进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化能力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调 整"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及"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化能力升级建设 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及将"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及"消费者数据中 重要事项提示: 1、公司拟变更"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化能力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 2、公司拟对"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及"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 化能力升级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3、公司拟将"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及"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 化能力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年03月3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青木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0 20:41
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01 月 0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01 月 10 日 下午 15:30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荣海先生 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周荣 海先生、监事郑世拓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木数字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 资结构并进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募投 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进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进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
青木股份:《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4-01-10 20:4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的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木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的对外担保行为。 第六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 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未经 公司同意,不得向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提交有关议案。经公司同意的对外担保 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 第七条 不得以公司财产为个人债务担保。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含公司实 ...
青木股份:《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10 20:4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 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6个月召开一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3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 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
青木股份:《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1-10 20:4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半数以上独立董事 同意,可以不定期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 ...
青木股份:《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10 20:4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担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证 券事务代表作为董事会办公室成员,协助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在董事会秘书不能 履行职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董事会议案的提出,主要依据以下情况: (一)董事提议的事项; (二)监事会提议 ...
青木股份:《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4-01-10 20:4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本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遵守信息披露纪律。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 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1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六)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 (七)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 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 ...
青木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进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1-10 20:4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并进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木数 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木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青木股份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 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进行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重要事项提示 (一)公司拟变更"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化能力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方 式。 (二)公司拟对"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及"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 息化能力升级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三)公司拟将"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及"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 息化能力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调整事项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