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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亚精工(3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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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亚精工:关于原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
2023-09-27 18:54
证券代码:301125 证券简称:腾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3-076 股东南京建邺巨石科创成长基金(有限合伙)、南京紫金巨石民营企业纾 困与发展基金一期(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南京 建邺巨石科创成长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邺巨石")、南京紫金巨石 民营企业纾困与发展基金一期(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紫金巨石")出具告知 函,其所持公司股份变动达到 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南京建邺巨石科创成长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 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 9 号科技创新综合体 B2 幢北楼 17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 南京紫金巨石民营企业纾困与发展基金一期(有限合伙) 住所 南京市江北新区滨江大道 396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7 月 19 日-2023 年 9 月 26 日 股票简称 腾亚精工 股票代码 301125 变动类型 (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 ...
腾亚精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9月)
2023-09-27 18:5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 事会负责,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 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 资源薪酬方案、考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
腾亚精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9月)
2023-09-27 18:54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 对经营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为实施公司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 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任期 ...
腾亚精工: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9月)
2023-09-27 18:54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 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南京腾亚精 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细则。 (二)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 36 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 ...
腾亚精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9月)
2023-09-27 18:54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成结构,促使董事会提 名、任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 决议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任 ...
腾亚精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3-09-27 18:5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并 延期的核查意见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亚精工")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 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气动工具厂区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增加 投资总额、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将"高品质五金件、气动工具耗材及配件制造基地项目"增加实施主 体、增加投资总额、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减少投资总额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优先投入"气动工具厂区建设项目",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 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内 部投资结构并延期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腾亚精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09-27 18: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 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 订和完善。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 --- | --- | | |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 | |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 …… | |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 | …… | 计划; | |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 (十七)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 | | 划; | 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 |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 | |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
腾亚精工: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9月)
2023-09-27 18:54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建立适应现代 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 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未载明的事项以及与《公司章程》相抵触 的内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
腾亚精工: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9月)
2023-09-27 18:54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 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 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 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 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 ...
腾亚精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7 18:54
证券代码:301125 证券简称:腾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3-071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会议定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同光先生召集并 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7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