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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8-29 22:18
募集资金 - 首次公开发行1.2154亿股,每股30.85元,募资37.49509亿元,净额35.443966亿元[1] 项目投资 - 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变更后投资13.043073亿元,拟用募资11.119769亿元[5] - 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车等项目变更后投资3.970231亿元,拟用募资3.970231亿元[5]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4.47亿元,拟用募资4.47亿元[6] - 补充流动资金及还贷项目投资15亿元,拟用募资15亿元[6] 资金使用 - 2023年用12.2277745118亿元闲置募资补流,2024年8月23日归还[7]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12亿元闲置募资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9] - 按3.35%利率,预计年节约财务费用4020万元[10]
格力博: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4-08-23 18:55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4-068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已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 1,222,777,451.18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 限未超过 12 个月。同时,公司就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 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
格力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4-08-08 18:15
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4-067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 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公司控股股东GLOBE HOLDINGS (HONG KO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GHHK")或 /及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陈寅先生拟自2024年2月7日起6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2.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8月6日,控股股 东GHHK通过出资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平证资产管理(香港)有限 公司-客户资金-外币资金结汇",已增持公司股份961,500股 ...
格力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2024-08-08 18:15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之 法律意见书 致: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格力博(江苏)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就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寅先生、控股股东 GLOBE HOLDINGS (HONG KO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 GHHK,与陈寅先生合 称增持人)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所涉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 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增持所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 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 应 ...
格力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2024-08-06 18:13
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4-066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 元(含本数)。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8.00 元/股(含)计算, ...
格力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8-01 16:26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4-065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 元(含本数)。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8.00 元/股(含)计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555,556 股至 11,111,111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比例为 1.14%至 2.27% ...
格力博: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7-29 15:47
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4-064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 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生产经营发展和流动周转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最终以 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 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法定代表人: ...
格力博: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7-23 16:37
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4-063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 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生产经营发展和流动周转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最终以 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 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在上述审批的授信 ...
格力博:关于完成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7-18 18:49
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4-062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徐 翔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徐翔先生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接 替莫申江先生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 ...
格力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7-18 18:49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格力博(江苏)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 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 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