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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电子(30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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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电子(301379) -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1 21:44
业务目的与交易对象 - 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主要目的[8] -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只允许与有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8] 审议规则 - 从事期货与衍生品交易应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需相关审议[11] - 与关联人之间的衍生品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额度与期限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1] - 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由管理层提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14]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评估交易风险、编制报告等工作[15] - 财务部跟踪价格和风险敞口变化并报告[19] - 财务部针对金融衍生品设定止损限额并执行[20] - 财务部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风险分析报告[21] - 内外部审计部门核查业务相关信息[22] 信息披露与制度 - 公司按规定披露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24] - 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一定标准应及时披露[20] - 套期保值业务亏损时需重新评估并披露情况[20] - 交易相关人员需恪守保密制度[2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 公司制定金融衍生品业务应急预案[23]
天山电子(30137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巩启春)
2025-04-21 21:44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4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出席[5] - 2024年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均出席并赞成所有议案[6] - 2024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议案[9] 委员会出席情况 - 审计委员会应出席5次,独立董事实际出席5次[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出席3次,独立董事实际出席3次[7] - 提名委员会应出席1次,独立董事实际出席1次[7] 报告披露情况 - 按时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等多份报告及内控自我评价报告[14] 方案审议情况 - 2024年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17] - 2024年审议通过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8] 激励计划情况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7名对象85.6万股,价格13.78元/股[20]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促进公司发展[21]
天山电子(301379) - 合同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1 21:44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合同管理,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和减少签署、审批、履行合同行为过程中可 能发生的合同纠纷,并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经济 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公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 规、规章及《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与外部的平等主体即自然 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意向书等具有合同性质包括与 其相关的法律性的文件(以下统称 "合同"),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签署的劳动合 同或聘用协议参照公司内部体系受控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三条 (一)依法依规原则: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必须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二)平等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 原则订立合同。 (三)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合同金额、性质等因素,实行分级授权审批管理。 (四)归口管理原则:明确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统 ...
天山电子(30137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1 21:44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 使职权,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人,非独立董事三人。董 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独立董事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 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 职务。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 ...
天山电子(301379)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1 21:44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六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如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2] 提议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召开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6][7]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8]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11]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临时提案[13]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15]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于原定召开日两个交易日前说明原因,延期要公布新日期[12]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23]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3]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10%需特别决议通过[25] 投票相关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日交易时间[15]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 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内容等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7]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7]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度,选举一名时除外[28] 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29] -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9]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相关内容[30]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31] - 公司董事会有权修订规则,须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33]
天山电子(301379) - 监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1 21:44
监事会组成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任期三年[4] - 成员含二名股东代表和一名职工代表[4]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开一次[9] - 规定情况十日内开临时会议[10] - 提前十日和二日发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11] 会议要求 - 需过半数监事出席,关联关系有特殊规定[16][20] - 决议经全体或无关联关系监事过半数通过[19][20] 表决规则 - 表决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等视为弃权[20] 会议记录 - 现场记录,通讯参照整理,监事签字确认[21][22] 决议执行 - 秘书公告,监事督促,主席通报执行情况[22]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2] 规则生效 - 规则由监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并解释[24][25]
天山电子(301379)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1 21:4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187.60万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418760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2] 股东信息 - 王嗣纬认购股份数为1501.00万股,持股比例为30.02%[13] - 范筱芸认购股份数为930.50万股,持股比例为18.61%[13] - 王嗣缜认购股份数为634.50万股,持股比例为12.69%[13] 股份限制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司董事等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9] 股东权益与规定 - 公司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1]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5] 融资与担保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股东大会相关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设董事长一人[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6] - 董事会会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9] 管理层与监事会 -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3]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1]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04]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2]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2]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3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6]
天山电子(30137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1 21:44
审计人员与报告 - 审计部配备专职人员,设内审负责人1名[4]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6] 审计工作安排 - 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货币资金内控制度[7]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7]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 - 至少每半年审计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3]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送交档案室归档[23] - 审计工作底稿和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5年,其他报告保管10年[23] 审计人员管理 - 审计部经理年度董事会前编制上年度总结并述职[23]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董事会给予处分并追究责任[2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负责解释修订[31] - 制度与新法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30] 公司信息 - 文档涉及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2] - 文档时间为2025年4月[32]
天山电子(30137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娄超)
2025-04-21 21:44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4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出席[5] - 2024年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全亲自出席[6] - 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均按应出席次数出席[7] - 2024年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9] 报告披露情况 - 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14] - 《2023年年度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5] 薪酬与聘任 - 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17] -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8] 激励计划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7名对象[20] - 授予数量85.6万股,授予价格13.78元/股[20] - 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2月7日[20] 合规情况 - 定期报告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15] - 不存在内控设计及执行层面重大和重要缺陷[16]
天山电子(301379)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1 21:44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确认、 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公允地处理会计事项,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司对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简称"各分、 子公司"),各分、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财务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 (一)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 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裁组织实施,公司 财务负责人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董事会 和总裁负责。 (二)公司设立财务负责人岗位,财务负责人是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和组 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按规定的任职条件和 聘用程序进行聘用或解聘。 (三)公司设置财务部,专门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