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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特科技(3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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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特科技(30160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2025-09-22 17:14
公司概况 - 公司2011年8月10日成立,2024年9月4日在深交所上市,注册资本15,542.04万元,股票代码301607[10] - 主营业务包括车载和非车载高压电源系统等[10] - 截至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155,420,399股,控股股东李宁川直接和间接控制25.48%股份[60] 业绩数据 - 2025年1 - 6月新能源车载产品收入141,078.51万元,占比95.85%;2024年为182,297.01万元,占比94.48%[16] - 2025年1 - 6月二合一产品收入75,604.04万元,占比51.37%;2024年为86,842.09万元,占比45.01%[16] - 2025年1 - 6月多合一产品收入54,744.85万元,占比37.20%;2024年为82,951.32万元,占比42.99%[16] - 2025年1 - 6月新能源非车载产品收入2,485.69万元,占比1.69%;2024年为7,962.29万元,占比4.13%[16] - 2025年1 - 6月技术服务收入3,616.42万元,占比2.46%;2024年为2,689.14万元,占比1.39%[16] - 2025年1 - 6月营业收入147,442.82万元,净利润6,694.51万元[20] - 2025年6月30日资产合计303,748.88万元,负债合计196,884.39万元,所有者权益106,864.49万元[17] - 2025年1 - 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756.89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9,382.82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192.12万元[22] - 2025年6月30日流动比率1.33倍,速动比率0.93倍,资产负债率(合并)64.82%[23] - 2025年1 - 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3.02次/年,存货周转率3.88次/年[23] - 2025年1 - 6月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0.11元,每股净现金流量 - 1.31元[23] - 报告期内境外收入分别为97.68万元、223.04万元、13193.96万元和25964.28万元,占比分别为0.06%、0.12%、6.84%和17.64%[36] - 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9.30%、23.40%、22.32%和19.53%[38] -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3807.07万元、31608.63万元、74667.26万元和108867.58万元,占比分别为22.02%、19.27%、32.67%和35.84%[39] -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为11326.86万元、21120.42万元、20008.29万元和12091.95万元,占比为6.86%、11.51%、10.35%和8.20%[43] 市场与合作 - 公司与广汽、蔚来、长城等合作,开拓了小鹏、小米等新客户,参与海外市场竞争[12] 风险提示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存在审批、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和股价波动风险[24][25][26][28]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未能实现预期经济效益、新增折旧摊销致业绩下滑和产能消化风险[29][30][31][32] - 公司面临宏观经济形势及政策风险,受新能源汽车产业市场发展影响[33] - 市场竞争加剧,若不能提升竞争力,未来可能处于不利地位[34] 发行情况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52,822.22万元,拟用于四个项目,总投资53,282.47万元[57][58] -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发行前总股本155420399股的30%,即不超46626119股[51]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50] - 发行对象不超35名,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45][53] -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持股比例共享[54] - 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在有效期内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并在中国证监会完成注册,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发行实施完成日[56] - 假设发行股票数量按发行前总股本的30%测算,发行后总股本增至202,046,518股,李宁川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降至19.60%,控制权不变[60] - 本次发行已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61]
富特科技(30160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2025-09-22 17:1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10日,注册资本为15,542.04万元,于2024年9月4日在深交所上市[16] 股份与股东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比78.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比21.25%[1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56.12%[19] - 截至发行保荐书出具日,李宁川实际能够控制发行人25.48%的股份表决权[20]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管营运管理部持股占比2.50%,保荐机构权益客需部持股占比0.00%[33] 财务数据 - 首发前最近一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额为57,733.29万元,2024年8月首次公开发行筹资净额为30,423.14万元[23] - 首发后累计派现金额(含税)为199.83万元,2025年6月30日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为106,864.49万元[24] - 2025年6月30日资产合计303,748.88万元,负债合计196,884.39万元,所有者权益106,864.49万元[26] - 2025年1 - 6月营业收入147,442.82万元,净利润6,694.51万元[28] - 2025年1 - 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 1,756.89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 19,382.82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192.12万元[30] - 2025年6月30日流动比率为1.33倍,速动比率为0.93倍[31][32] - 2025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62.10%,资产负债率(合并)为64.82%[32] - 2025年1 - 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为3.02次/年,存货周转率为3.88次/年[32] - 报告期内境外收入占比从0.06%提升至17.64%[82] - 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9.30%、23.40%、22.32%和19.53%[84] -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比例从22.02%升至35.84%[86] -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从6.86%降至8.20%[89] 发行相关 - 本次发行证券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15] - 2025年7月23日董事会、8月11日股东大会通过证券发行上市议案[52] - 发行股票每股面值1元,价格不低于票面金额,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53][55][63] -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64] - 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64][68] - 本次发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30%[69] 保荐与审核 - 国泰海通为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是张现和杜惠东[99] - 2025年9月10日国泰海通内核会对富特科技项目审核通过[42] - 国泰海通在本次保荐业务中无聘请第三方未披露情况[44] 风险提示 - 募集资金投向车载电源扩产项目,市场变化或致新增产能无法消化[77] - 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竞争、技术迭代等因素或影响公司业绩和发展[78][79][81] - 国际局势和贸易环境不确定或影响海外业务,业务规模扩大存在经营管理风险[82][87]
富特科技(301607)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22 17:1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系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为“富特科技”,代码为“301607”[2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5,420,399元,股份总数为5700万股[27][46] - 李宁川持股1471.9404万股,占比25.8233%,长高电新持股948.2632万股,占比16.6362%等[46] 发行股票相关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11日召开,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22]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52,822.22万元,发行对象不超35名[22][34][35]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36] -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37] 历史数据 - 发行人前身富特有限2011年8月10日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41] - 2016年3月31日,富特有限经审计净资产为171,444,936.92元,评估价值为190,509,930.71元[43] - 2016年3月31日富特有限经审计净资产折合股份5,700万股,每股1元,多余列入资本公积[43] 合规情况 - 除姜桂兰与梁一桥的股份代持情形外,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程序等符合规定[48] -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有自主经营能力[4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等合法合规,主营业务突出[53]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知识产权等无权属纠纷[57][5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大合同内容和形式合法有效[5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侵权之债等情况[60] - 公司设立至今增资扩股程序合规,报告期内无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事项[61] - 公司章程制定和修改履行法定程序,现行章程符合规定[63] -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和议事规则健全,报告期内相关会议召开等合法有效[64] - 公司现任董事、高管任职资格符合规定,报告期初至今人员变化合规[6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税种税率等合法合规,依法纳税无重大处罚[67] - 公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符合环保要求,报告期内无相关处罚[68][69]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批准,用于主营业务,符合政策[70] - 报告期内公司受行政处罚不构成发行障碍,实控人等无重大诉讼等案件[73] -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完成准备工作,尚需审核和注册[75]
富特科技(301607)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5-09-22 17:14
关键信息 - 公司2025年9月19日收到深交所受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通知[2]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2] - 公告于2025年9月22日发布[4]
富特科技(301607) - 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2025-09-22 17:14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93384.25万元,新能源车载和非车载产品业务营收占比98.39%[6] - 2024年净利润为9643.927192万元,较上年的9460.515317万元有所增长[24]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为1.16元,较上年的1.05元有所增长[24] - 2024年综合收益总额为9640.227429万元,较上年的9370.016382万元有所增长[24]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79690.59万元,账面价值74667.26万元[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52200.17万元,账面价值47602.96万元[9][10] - 公司期末流动资产合计18.3978272487亿元,上年年末为12.9640305355亿元[20] - 公司期末流动负债合计11.4465055634亿元,上年年末为10.3031978131亿元[20] - 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为4.5822368714亿元[20] - 公司期末固定资产为2.3283429564亿元,上年年末为1.3680517317亿元[20] 税收政策 - 增值税产品销售收入按13%税率计缴、技术服务收入按6%税率计缴[152] - 2023 - 2027年公司作为先进制造业企业,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153] - 2023 - 2025年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154] 股份相关 - 公司现注册资本11101.4571万元,股份总数11101.4571万股[33]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88646419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2368152股[33] - 公司2024年9月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88,551,002.00元,净额为304,231,398.38元[195] 准则执行 -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多项规定[149][150] -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150][151]
富特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深交所受理
证券时报网· 2025-09-22 11:09
公司融资动态 - 富特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深交所受理 拟发行数量不超过4662.61万股 预计募集资金5.28亿元 [1] -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富特科技(301607) - 2025年9月1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9-19 18:12
公司业务与产品 - 主营新能源汽车车载高压电源系统和非车载高压电源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车载高压电源系统、液冷超充桩电源模块和智能直流充电桩电源模块 [1] - 产品应用场景涵盖日常家用慢充、外出快速补能和汽车向外放电(如供电网削峰填谷) [1] - 研发总部位于杭州,西安分部承接车载产品开发,生产制造基地位于湖州安吉 [1][2] 客户与市场 - 主要客户包括广汽、蔚来、小米、零跑、小鹏、雷诺、Stellantis等头部车企 [3] - 对首位客户依赖度逐步降低,经营稳定性提升 [3] - 境外业务收入占比从2024年的6.8%提升至2025年上半年的17%以上,标志海外业务步入持续发展轨道 [5] 产能与制造 - 安吉一厂年产能稳定,二厂于2025年上半年投产,配套智能物流与仓储设施完善后产能将提升 [2][4] - 产能规划基于市场需求和客户订单动态优化资源配置 [4] 财务与股权 - 2025年上半年收入同比大幅增长超过122%,应收账款较2024年底增加45%以上 [8] - 因应收账款增加,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高于往年同期 [8] - 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占总股本50.71%)于2025年9月4日解禁 [6]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于8月29日通过董事会审议,9月18日股东会通过议案 [7][8] 战略与布局 - 整体布局立足国内,基于全球化市场战略设立海外平台 [1] - 海外业务通过雷诺汽车项目(2021年定点,2024年上半年量产爬坡)实现突破 [5]
富特科技(301607) -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09-18 18:53
公司决策 - 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 自查情况 - 自查期间为2025年2月28日 - 2025年8月29日[2] - 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或泄露信息的情形[5] 股份变动 - 7名核查对象股份变动由2025年6月6日实施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引起,每10股转增4股[4] 激励计划 - 筹划激励计划时严格限定人员范围,采取保密措施,未发现信息泄露情形[5]
富特科技(301607)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18 17:52
会议信息 - 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召集,2025年8月30日公告通知[4] - 2025年9月18日14:30现场会议在杭州西湖区召开,9:15 - 15:00网络投票[5] 参会情况 - 现场3人持股23,857,901股,约占总股本15.3506%[7] - 网络100名代表49,039,245股,约占总股本31.5526%[8] 议案表决 - 三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同意股数占比超99.94%[10]
富特科技(301607)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9-18 17:52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9月18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3] - 现场会议地点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吉园街36号春树云筑1号楼16楼公司会议室[3] 投票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103人,代表股份72,897,146股,占比46.9032%[5]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中小股东101人,代表股份39,387,961股,占比25.3429%[5]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72,859,326股,占比99.9481%[6] -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72,860,226股,占比99.9494%[7]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72,859,326股,占比99.9481%[8] 会议合规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合法有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