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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祥药业: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8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 为建立与现代公司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 发展,特制订《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 (一) 外部董事,指通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选聘的,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 同或聘用合同,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也属 于外部董事; (二) 内部董事,指通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选聘的,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或聘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第二条 外部董事(非独立董事)的津贴每人每年30,000元人民币(税后),独立 董事的津贴每人每年100,000元人民币(税后)。 第三条 内部董事的薪酬依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规定,按月发放;公司不 向其另行发放津贴。 第四条 外部董事的津贴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于 股东会决议通过当日起每月计算发放。 第五条 外部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 算津贴并予以发放。 (以下简称"本制 度")。 第七条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予发放绩效年薪或 津贴: (一)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
富祥药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8
二〇二五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 称"《股份变动管理》")以及《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 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 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以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
富祥药业: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8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 第 1 页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以及《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为规范股东会、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并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召集、召开并充分行使其职权,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特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目 录 第 2 页 股东会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 进行决策。 第六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 ...
富祥药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8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二零二五年六月 目 录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自动离职。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起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 ...
富祥药业: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8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六月 第一章 总则 目 录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 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的规范性,确 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的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对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业绩预告、 财务数据、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本制度所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告。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公司对外报送信 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 ...
富祥药业: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8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六月 第一章 总则 目 录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 ...
富祥药业: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8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 第 1 页 目 录 第 2 页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 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有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
富祥药业: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8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六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建立分 工明确、权责明晰的投资管理体系,充分体现可靠、科学、高效的投资决策原则,保 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 办法。 第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保证 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权证等) 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 ...
富祥药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8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 为公司选拔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规则。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 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 管理人员候选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在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
富祥药业: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8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六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或业务需要,与境 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各 项业务。品种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 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单一品种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制度中指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下属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上市公司进行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未经公司审批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得操作该 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 第五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