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助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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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流量依赖、握紧风控自主权 中小银行与助贷机构合作逻辑生变
中国证券报· 2025-11-19 07:31
《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业界称作"助贷新规")自10月1日 施行以来,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正经历深度调整。 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近期,乌鲁木齐银行、龙江银行、贵阳银行等多家区域性银行相继宣布暂停 新增互联网助贷合作业务,吉林亿联银行等机构则大幅缩减合作机构数量,行业呈现从广合作到严筛选 的转变。 业内人士认为,助贷新规之下,名单制管理与合规责任强化倒逼银行重构合作逻辑,推动业务从被动依 赖向主动协同深度转型,短期阵痛难免,长期来看将促使银行苦练内功,提升自主风控能力。未来助贷 市场竞争,将不再是简单的流量与规模之争,而是风险管理能力、金融科技实力、客户精细化运营能力 的综合较量。 密集调整助贷"朋友圈"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向记者表示,助贷新规实施已有一个多月,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进一步告 别"野蛮生长",进入合规为王与风控为本的新阶段。助贷新规对不同类型银行都提出了挑战,从短期 看,助贷新规无疑给商业银行尤其是过度依赖助贷业务的中小银行带来巨大的业务调整压力。不过,这 也是倒逼银行回归主业、苦练内功、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契机。 严监管助推严筛选 近年来,监管部门对互 ...
告别流量依赖 握紧风控自主权中小银行与助贷机构合作逻辑生变
中国证券报· 2025-11-19 04:05
《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业界称作"助贷新规")自10月1 日施行以来,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正经历深度调整。 近日,多家银行密集调整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名单,掀起"瘦身"潮。 例如,乌鲁木齐银行11月6日发布公告称,自10月1日起该行已停止开展合作类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业 务,目前存量业务涉及的合作机构包括9家平台运营机构和8家增信服务机构。 无独有偶,龙江银行11月5日公布的最新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显示,该行此前唯一合作的平台 运营机构是深圳首付宝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如今为停止合作状态。 此外,在贵阳银行2025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上,该行副行长李松芸表示,该行基于市场环境和监管要 求,主动对业务策略进行了调整,目前与互联网银行合作已到期,无新增互联网平台业务,仅有存量业 务在正常管理。 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近期,乌鲁木齐银行、龙江银行、贵阳银行等多家区域性银行相继宣布暂停 新增互联网助贷合作业务,吉林亿联银行等机构则大幅缩减合作机构数量,行业呈现从广合作到严筛选 的转变。 业内人士认为,助贷新规之下,名单制管理与合规责任强化倒逼银行重构合作逻辑,推动业务从被动依 赖 ...
洪偌馨:中小银行,「断尾」助贷
新浪财经· 2025-11-10 08:53
中小银行退出互联网助贷市场的趋势 - 乌鲁木齐银行自2025年10月1日起停止开展合作类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2] - 贵州银行在2025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到与互联网银行合作已到期,无新增互联网平台业务,仅有存量业务在正常管理[2] - 龙江银行发布的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中仅有一家机构,且合作状态显示为“已停止合作”[2] 中小银行退出市场的核心原因 - 个人消费贷在中小银行贷款余额中占比较低,乌鲁木齐银行截至2024年底占比不到3%,龙江银行占比约4%,停止合作对整体业务影响有限[6] - 互联网助贷业务“性价比”越来越低,收益率正进一步走低[6][12] - 监管部门加强合规监管,“9号文”要求银行将合作平台所有服务费、手续费等纳入考量,综合融资成本严控在24%以下,压缩了高息业务空间[9] 监管政策“9号文”的关键影响 - 《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金规【2025】9号)于2025年10月1日结束过渡期正式实施[5] - 文件要求银行披露合作“白名单”,不能再与名单以外的公司展开合作[9] - 导致资金涌向客户基础更好、风控与合规能力更强的“腰部”以上平台,行业集中度加剧,2024年互金助贷CR5在整体余额中占比达76%[9] 互联网助贷业务的历史演变与风险案例 - 渤海银行曾凭借与蚂蚁、度小满等大型互联网平台合作,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从2017年的88亿元飙升至2020年的1127亿元,个贷占比从7.4%升至36.3%[12] - 受互联网贷款政策影响,渤海银行2024年末个人消费贷款规模降至375亿元,同比降幅50.6%,不良率增长至12.37%,股价长期处于1港元左右[12][13] - 上海银行2016-2018年与头部互联网平台合作,个人消费贷占比从5%抬升至18.5%,但2020-2022年消费贷余额压降643亿元,拖累业绩和估值[14] 中小银行未来的市场格局与出路 - 消费贷“国补”政策将承办机构圈定在国有6大行、12家股份行、微众银行及4家消费金融公司,区域性银行未获“入场券”[15] - 大行凭借网点优势和资金成本抢夺市场,头部平台继续吸纳金融资源,市场格局更为分化[15] - 部分银行转向发展自主数字信贷能力,如贵州银行2025年三季度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较年初增长超过70%[6]
119家金融机构已披露助贷合作方名单 中互金:存在四大问题
新京报· 2025-11-06 12:50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汇总并公布了截至10月31日国内119家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披露情况,并指出当前披露工作中存在的四大不规范、不准确问题 [1][21] 金融机构披露概况 - 披露名单的金融机构总数达到119家 [1] - 金融机构类型包括11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39家城商行、5家农商行、16家民营银行、10家外资银行、30家消费金融公司、7家信托公司、1家直销银行 [1] - 披露的助贷合作机构共有500余家,包括科技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财险公司等 [21] - 助贷合作机构累计被披露频次近4000次 [21] - 部分金融机构对名单进行了动态更新,部分机构除名称外还披露了产品名称、客服电话等信息 [21] 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 - 助贷合作平台或机构名单的披露位置较为隐蔽且不支持搜索功能,查找难度较大 [22] - 披露标题均仅为“公告”二字,且未按时间排序或未标明更新发布时间 [22] - 金融机构对披露名单进行更新时采用直接覆盖原公告内容的形式 [23] - 披露的合作机构名称不规范,仅展示合作机构所属集团名称或所披露合作机构存在“已更名”“已注销”等情况 [23] 规范披露的倡议 - 金融机构应按照“便于金融消费者查看”的原则进行披露 [23] - 建议在官网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最新公告”“重要公告”或类似栏目进行披露 [23] - 披露标题应标明“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或类似字样 [23]
约120家金融机构已披露助贷合作“白名单” 互金协会倡议:应便于金融消费者查看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04 23:56
新规实施成效 - 截至10月底已有约120家金融机构披露了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 [1] - 被披露的合作机构共有500余家科技公司、融担公司、财险公司等 [1] - 合作机构累计被披露频次近4000次 [1] - 部分金融机构对名单进行了动态更新并披露了合作机构的产品名称、客服电话等信息 [1] 当前披露存在的问题 - 披露位置较为隐蔽且不支持搜索功能导致查找难度较大 [1] - 披露标题不规范仅为“公告”二字且未按时间排序或未标明更新发布时间 [1] - 更新披露名单时采用直接覆盖原公告内容的形式 [1] - 披露的合作机构名称不规范仅展示集团名称或存在“已更名”“已注销”等情况 [1] 监管倡议与要求 - 倡议金融机构在官网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专门栏目进行披露且标题需标明“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 [2] - 倡议披露信息应准确包括合作机构类别、产品名称、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间等 [2] - 倡议及时更新披露信息且更新时不宜直接覆盖原公告内容 [3] - 助贷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对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并通过官方渠道披露 [3] 新规背景与目标 - 助贷新规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5年4月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 [3] - 新规旨在解决互联网助贷业务暴露出的总行管理不到位、权责收益不匹配、定价机制不合理等问题 [3]
119家金融机构已披露助贷合作方名单,中互金:存在四大问题
贝壳财经· 2025-11-04 20:49
金融机构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披露概况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汇总截至10月31日国内119家金融机构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披露情况 [1] - 助贷合作机构共有500余家科技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财险公司等 累计被披露频次近4000次 [56] - 部分金融机构对助贷合作机构名单进行动态更新 部分机构除披露合作机构名称外还披露产品名称、客服电话等信息 [57] 参与披露的金融机构类型分布 - 119家金融机构包括11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39家城商行、5家农商行、16家民营银行、10家外资银行、30家消费金融公司、7家信托公司、1家直销银行 [2] 当前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 - 助贷合作平台或机构名单披露位置较为隐蔽且不支持搜索功能 查找难度较大 [59] - 披露标题均仅为“公告”二字 且未按时间排序或未标明更新发布时间 [60] - 金融机构更新披露名单时采用直接覆盖原公告内容的形式 [61] - 披露的合作机构名称不规范 仅展示合作机构所属集团名称或存在“已更名”“已注销”等情况 [62] 协会对规范披露的倡议 - 金融机构应按照“便于金融消费者查看”原则进行披露 如在官网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最新公告”或类似栏目 [63] - 披露标题应标明“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或类似字样 [63]
金融机构密集披露助贷“朋友圈” 行业合作迈向规范化
证券日报网· 2025-10-15 21:09
监管政策与行业响应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于10月1日正式施行 [2] - 政策要求商业银行总行对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并通过官方渠道披露名单不得与名单外机构合作 [4] - 恒丰银行、上海银行、徽商银行、广州银行、华润银行、承德银行等多家银行及招联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中信消费金融、京东消费金融等消费金融公司已密集披露助贷合作机构名单 [1][2] 合作机构特征与类型 - 合作机构主要集中在蚂蚁、百度、京东、美团等头部互联网企业旗下公司及上市金融科技公司 [1][2] - 合作类型从单一导流转向营销获客、助贷、担保增信、催收服务等全链条服务 [2][3] - 具体案例如中信消费金融合作机构合计34家包括19家平台运营机构和15家增信服务机构中邮消费金融合作平台运营机构30家增信服务机构14家京东消费金融公布5家合作机构 [2][3] 合作动因与行业趋势 - 助贷机构为金融机构提供流量及垂直场景入口并通过技术赋能为金融机构提供大数据风控和反欺诈技术 [3] - 行业合作呈现头部集中、合规为先、结构优化的特征合作关系从单纯导流转向全周期合作服务 [3][4] - 未来趋势包括名单制管理常态化构建科技+金融深度协同生态以及竞争逻辑从规模扩张转向价值深耕 [4][5]
消金公司晒出千家“伙伴清单”
金融时报· 2025-10-15 10:17
监管新规实施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1] -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总行对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并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披露名单 [1] - 在通知实施前的半年过渡期内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已参照规定通过官网等渠道披露合作机构名单 [1] 消费金融公司合作名单披露概况 - 31家消费金融公司已合计公布多达1133家(未去重)合作机构名单包括助贷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催收服务机构等 [3] - 京东消金在官网公示其合作机构名单共有5家互联网贷款合作机构和3家贷后合作机构以科技公司为主 [2] - 中信消金合作了19家平台运营机构和15家增信服务机构 [2] - 阳光消金涉及合作机构39家其中包括18家平台运营机构和21家增信服务机构 [2] - 小米消金涉及56家多场景的合作机构 [2] - 海尔消金公布了多达67家合作机构的名单其中助贷平台30家几乎涵盖所有头部互联网平台及主流消费垂直场景 [3] 合作机构类型与行业格局 - 平台运营机构主要分为四大类型:以蚂蚁、京东、度小满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集团、具有线上优势的互联网垂类流量平台、金融科技公司、其他的持牌金融机构 [4] - 头部消费金融公司如蚂蚁消金、招联消金、马上消金更聚焦于和头部流量平台或生态内部机构合作以形成稳定成熟的获客风控网络 [4] - 招联消金共有35家第三方合作机构其中推广机构8家、助贷机构11家、催收服务机构16家与蚂蚁智信、度小满等头部平台深度合作 [5] - 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在合作伙伴选择上更聚焦和母行的协同联动注重业务普惠性及风险控制 [5] - 兴业消金在其合作名单中增信服务机构达21家风险抵御能力较强 [5] 行业面临的挑战与合作逻辑 - 消费金融投诉多集中于隐性收费、合同条款模糊、催收不当、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 [6] - 新规对互联网助贷业务透明度作出明确约束成为消费金融公司调整运营模式的重要考验 [6] - 政策对消费金融公司合规经营提出更高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合规成本 [6] - 消费金融公司在训练大模型调用数据时需处理大量敏感信息安全措施不足易引发数据安全问题 [6] - 持牌金融机构与助贷平台通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助贷机构业务形态更接近外包的金融服务商其合规压力更大 [7]
微众银行资产突破7000亿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12 21:41
财务业绩 - 资产总额首次突破7000亿元,达到7147.2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66% [1] - 营业收入189.63亿元,同比下降3.44% [1] - 净利润55.66亿元,同比下降11.87% [1] - 税前利润68.07亿元,同比增长8.03% [1] 资产质量与资本充足率 - 不良贷款率1.57%,较上年末增加13个基点 [1] - 拨备覆盖率292.86%,较上年末下降约10个百分点 [1]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81% [1] 管理层变动 - 行长李南青新增兼任首席合规官 [2] - 李南青的行内职务包括行长、首席合规官及微众科技董事长 [3] 消费贷业务 - 消费贷余额为2027.7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3% [3] - 微众银行是消费贷财政贴息方案23家指定机构中唯一入选的民营银行 [3] 互联网贷款合作业务 - 贷款平台费收入114.95亿元,同比下降14.31% [5] - 合作金融机构超过60家,联合贷款模式被形容为“共同出资、风险共担、独立审批,规模可控” [5] - 合作银行以城商行、农商行居多,亦有部分外资银行 [3][4] - 合作方包括平安银行、招联金融、深圳农商行等,但招商银行合作机构名单中无微众银行 [5] 监管政策影响 - 金融监管部门新规要求商业银行对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方实行名单制管理 [3] - 新规已于10月1日正式生效 [3] 第三方合作机构 - 披露382家信贷业务第三方合作机构名单,其中18家为营销获客,44家为担保增信,320家为催收服务 [6]
微众银行资产破7000亿 行长兼任首席合规官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12 08:32
财务业绩 - 资产总额首次突破7000亿元,达到7147.2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66% [1][2] - 营业收入189.63亿元,同比下降3.44%;净利润55.66亿元,同比下降11.87% [1][2] - 税前利润68.07亿元,同比增长8.03% [1][2] - 股东权益从56,300,636元增至57,804,009元 [2] 资产质量与资本充足率 - 不良贷款率为1.57%,较上年末增加13个基点 [1] - 拨备覆盖率为292.86%,较上年末下降约10个百分点 [1]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81% [1] 高管变动与公司治理 - 行长李南青新增兼任首席合规官 [3] - 李南青的行内职务包括微众银行行长、首席合规官,微众科技董事长 [3] 消费贷业务动态 - 根据2024年年报,消费贷余额为2027.7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3% [3] - 微众银行是消费贷财政贴息方案23家指定机构中唯一入选的民营银行 [3] 互联网贷款合作业务 - 新规要求商业银行对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方实行名单制管理 [4] - 微众银行的合作银行以城商行、农商行居多,亦有部分外资银行 [4][5] - 合作的金融机构超过60家,联合贷款模式被形容为“共同出资、风险共担、独立审批,规模可控” [5][6] - 2024年贷款平台费收入114.95亿元,同比下降14.31% [5] - 微众银行披露382家信贷业务第三方合作机构名单,包括18家营销获客、44家担保增信、320家催收服务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