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icon
搜索文档
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是否可以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6 09:0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第六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 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 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九条 扣缴 义务人有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和信 息、未按照纳税人提供信息虚报虚扣专项附加扣 除、应扣未扣税款、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借用或 冒用他人身份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 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 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 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 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 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 可以处不缴或者少 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来源 山西税务税宣速递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 ...
残保金申报全攻略③丨残保金申报常见问题一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5 14:25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来源: 北京税务 供稿:北京西城税务 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 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问题음 计算残保金,怎么确定上年度年平 均工资? 由 自2018年4月1日起 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 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 其中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 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 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 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问题宣 残保金怎么计算 ? 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 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 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2025年缴纳所属2024年度的残保金, 计算公式如下: 残保金年缴纳额=(2024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 人数×1.5%-2024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 人就业人数)×2024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 平均工资 "用工人数"计算要点 (2)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 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 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 员。 (△)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按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12个 ...
高层高规格出席西藏活动——政策周观察第44期
一瑜中的· 2025-08-26 09:44
西藏高层活动 - 总书记首次率中央代表团出席西藏自治区成立庆祝活动 规格罕见 随行包括两位政治局常委[2] - 强调治藏稳藏兴藏首要任务是保持政治安定 社会稳定 民族团结 宗教和顺 需推进雅下水电工程 川藏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2][8] - 要求因地制宜发展高原特色优势产业 包括特色农牧业 清洁能源产业 资源加工业和现代服务业 促进文旅产业融合[8] 外交与国防活动 - 总书记将出席2025年8月31日至9月1日在天津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峰会 应邀出席的外国领导人包括印度总理莫迪 俄罗斯总统普京等[3] - 阅兵准备工作进展中 编设45个方(梯)队 首次亮相的新型装备占比很大 涵盖现役主战机型 包括明星装备和战略重器[3][14] - 阅兵展示新型军兵种结构布局 包括军事航天部队 网络空间部队等 体现4支军种+4支兵种的新布局[14][15] 就业与消费政策 - 人社部新增三种个人养老金领取情形 包括医药费用负担超过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两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12个月 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3][12] - 国常会研究释放体育消费潜力 要求增加体育产品供给 丰富赛事活动 推动体育用品升级 拓展消费场景[3][9] - 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在稳投资 扩消费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将加强统筹协调和完善实施机制[9] 财政与金融政策 - 国办转发财政部指导意见 允许地方政府运用一般债券 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PPP存量项目建设成本中的政府支出[4][16] - 金融监管总局就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拓宽适用范围至参股型并购交易 提高贷款比例上限 延长最长期限[11][13] - 央行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1000亿元支持防汛救灾及灾后重建[11] 产业政策与监管 - 工信部等发布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总量调控管理办法 实行总量控制 由工信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确定生产企业[4][17] - 国家发改委就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 细化低价倾销 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认定标准[4][20] - 财政部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制造业等4个行业可按月申请退税 其他行业设置退税条件和比例[4][17][18] 发展规划与行业会议 - 工信部部长李乐成强调十五五规划要聚焦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 加快未来产业培育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19][20] - 工信部召开十五五规划部分省市座谈会 研究提出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 系统谋划重大工程和政策举措[11][19]
政策周观察第44期:高层高规格出席西藏活动
华创证券· 2025-08-25 11:15
高层活动与政策动向 - 国家领导人首次率中央代表团出席西藏自治区成立庆祝活动,规格罕见,随行包括两位政治局常委[2] - 总书记强调推进雅下水电工程、川藏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并保持西藏政治安定与社会稳定[2][8] - 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将于8月31日至9月1日在天津举行,多国领导人确认出席[3] 财政与金融政策 - 新增1000亿元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支持防汛救灾及灾后重建[12] - 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制造业等4个行业可按月申请退税,房地产行业需满足连续6个月新增留抵税额超50万元可退60%,其他行业新增留抵税额超1亿元部分退税比例30%[19][20] - PPP存量项目可运用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建设成本中的政府支出[17] 产业与市场规范 - 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实行总量调控管理,由工信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确定生产企业[19] -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禁止低价倾销、价格歧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4][22] - 个人养老金领取新增3种情形:医疗负担超人均可支配收入、2年内领失业保险金累计12个月、正领取低保[11] 国防与就业消费 - 阅兵新型装备首次亮相占比很大,展示军事航天部队等新型军兵种结构布局[14] - 国常会研究释放体育消费潜力,要求增加体育产品供给和丰富赛事活动[9][10] - 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在稳投资、扩消费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9]
一文速览!过去一周国内外财经大事和本周市场展望
中国金融信息网· 2025-08-25 10:04
市场表现 - 上证指数站上3800点整数关口,周度上涨3.49% [1] - 深证成指周度上涨4.57%,创业板指周度上涨5.85%,新华500指数周度上涨4.14% [1] - 新华500指数创年内最佳单周表现,开盘4644.1点,收盘4816.45点,全周振幅4.34%,成交额4.1万亿元,环比增长1.03万亿元 [1] 行业表现 - 申万一级行业指数全线上涨,通信、电子、综合、计算机、美容护理等行业涨幅居前 [4] - 房地产、煤炭、医药生物、银行、有色金属等行业涨幅靠后 [4] 政策动态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指导意见,提出运用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PPP存量项目建设,并将运营补贴等政府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 [6]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明确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4个行业按月全额退还期末留抵税额,并调整部分行业退税比例和条件 [7] - 三部门发布《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总量调控管理暂行办法》,对违反规定的企业核减下一年度总量控制指标 [7] - 三部门联合起草《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引导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并规范价格竞争行为 [7] 金融监管 - 金融监管总局就《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将并购贷款分为控制型(获得控制权)和参股型(单次持股不低于20%)两类 [8] - 中国人民银行开展6000亿元1年期MLF操作,LPR维持不变(1年期3.0%,5年期以上3.5%) [8] - 央行与外管局起草《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丰富交易品种和规范数据服务 [9] - 证监会规定期货公司不得向第三方支付与业务指标挂钩的费用,且手续费不得高于公示标准 [9] 宏观经济与能源 - 7月全社会用电量达102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6%,首次突破万亿千瓦时大关 [8] - 港交所研究纳斯达克拟实施的每周5天24小时交易机制,需待系统升级和监管配套成熟后推进 [9] 国际动态 - 欧盟与美国达成框架性贸易协议,美国将对大多数欧盟出口商品征收15%关税,但豁免稀缺资源、飞机及仿制药等领域 [10] - 美国政府投资89亿美元收购英特尔9.9%股份,成为其大股东 [10] - 美联储主席鲍威尔表示美国通胀风险偏向上行,就业下行风险上升,货币政策立场可能需要调整 [10] 本周关注事件 - 重点关注美国新屋销售、核心PCE物价指数、EIA原油库存及中国8月制造业PMI数据 [10]
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多项安排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进一步完善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5-08-25 07:26
政策核心内容 - 对制造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4个行业实施按月全额退还期末留抵税额政策[1][4] - 允许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退还第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的60% 要求新增留抵税额连续六个月大于零且第六个月不低于50万元[4][7] - 纳税人可在留抵退税或增值税即征即退 先征后返(退)政策中二选一 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7][8] 政策背景与定义 - 增值税留抵退税指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 税务部门将未抵扣完税额退还给纳税人[2] - 留抵税额形成原因包括集中采购未实现销售 筹建期无收入 以及销售适用税率低于进项税率等情况[2] - 中国自2011年开始对集成电路等行业试点留抵退税 2019年4月试行退税制度 2022年扩大行业范围[3] 行业覆盖范围 - 制造业等4个行业需对应业务增值税销售额占比超过50%[6][7]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需对应业务销售额及预收款占比超过50%[7] - 其他行业按一定条件和比例退还留抵税额[4][5] 政策实施机制 - 大多数行业纳税人需满足申请退税前连续6个月期末留抵税额大于零 且第六个月新增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7] - 政策允许纳税人全额缴回已获退税后重新选择适用政策[4] - 政策设计符合国际惯例 有利于降低征纳成本并提高征管效率[4][7] 政策导向与影响 - 政策突出对制造业 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等国家发展战略的支持导向[5] - 保持制造业和房地产业等领域政策的一致性和连贯性[5] - 增值税作为中国第一大税种 2024年收入超6万亿元 占全国税收收入超三成[2]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进一步完善(锐财经)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5-08-25 06:49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调整 - 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4个行业实施按月全额退还期末留抵税额政策[5] - 对其他行业按照一定条件和比例退还留抵税额[5] - 允许纳税人全额缴回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或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后重新选择适用政策[5] 房地产开发行业退税政策 - 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享受单独留抵退税政策[6] - 申请退税需满足连续六个月期末新增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新增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6] - 可申请退还第六个月期末新增留抵税额的60%[6] 政策实施背景与目标 - 中国自2011年开始对特定行业试点留抵退税 2019年4月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2022年扩大行业范围[4] - 政策调整旨在明晰政策导向 降低征纳成本 提高征管效率[6] - 突出对制造业、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等国家发展战略的支持导向[6] 行业认定标准 - 制造业等4个行业纳税人需对应业务增值税销售额占比超过50%[7]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需对应业务销售额及预收款占比超过50%[7] - 大多数行业纳税人申请退税需满足连续6个月期末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新增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7] 纳税人选择权与限制 - 纳税人可在留抵退税或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中重新选择[7] - 政策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7] - 政策设计给予纳税人更多选择权并加强风险防范[8]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进一步完善
人民日报· 2025-08-24 06:20
政策调整内容 - 自2025年9月起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等4个行业实施按月全额退还期末留抵税额政策 [1] - 对其他行业按照一定条件和比例退还留抵税额 [1] - 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全额缴回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或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后重新选择适用政策 但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 行业影响 - 政策突出对制造业、科技创新和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 [1] - 留抵税额产生主要由于企业成本投入和实现销售收入时间不一致 例如集中采购原材料未全部销售或处于投资期购建设备未实现收入 [1] 申请条件 - 大多数行业纳税人需满足申请退税前连续6个月期末留抵税额均大于零 [2] - 第六个月留抵税额与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上一年度12月31日相比 新增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
详解千亿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大调整
第一财经· 2025-08-23 15:38
政策调整背景 - 中国对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进行重大调整 整体采取更谨慎的退税策略 [3] - 2022年留抵退税金额达2.46万亿元 较2021年规模增长3.8倍 系疫情期间企业纾困重要措施 [5] - 受经济下行影响财政收入承压 叠加出现骗税案例 促使政策完善需求 [5] 制造业等重点行业政策 - 制造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四大行业维持按月全额退税政策 [5] - 政策延续体现国家优先支持高端制造 科技创新及绿色发展的产业导向 [5][6] 房地产行业特殊政策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适用单独退税政策 按新增留抵税额的60%比例退还 [7] - 要求连续六个月新增留抵税额大于零 且第六个月新增额不低于50万元 [7] - 房地产业留抵税额规模可观 政策延续性有助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8][9] 其他行业政策变化 - 批发零售业 农林牧渔业 住宿餐饮业等七大行业不再享受全额退税 改为按比例部分退税 [6] - 新增退税门槛:要求连续六个月留抵税额大于零 且第六个月新增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10][11] - 退税比例分级:新增留抵税额不超过1亿元部分按60%退还 超过1亿元部分按30%退还 [10] 政策影响分析 - 政策从普惠式减税向结构式减税过渡 反映疫情后经济企稳背景下政策退出趋势 [10] - 设置50万元门槛可减少低金额退税申请频次 降低征纳成本并提高征管效率 [11] - 2023年前7个月全国税收收入110933亿元 其中国内增值税42551亿元同比增长3% [11]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再升级!专家解读:有哪些“变”与“不变”?
搜狐财经· 2025-08-23 13:47
政策调整内容 - 自2025年9月起对制造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4个行业实施按月全额退还期末留抵税额政策[1] - 对其他行业按照一定条件和比例退还留抵税额[1] - 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全额缴回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或即征即退 先征后返(退)税款后重新选择今后适用政策[1] 政策适用条件 - 大多数行业纳税人需在申请退税前连续6个月期末留抵税额大于零[2] - 第六个月留抵税额与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上一年度12月31日相比新增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2] - 纳税人选择留抵退税或增值税即征即退 先征后返(退)政策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3] 政策设计特点 - 对国家重点支持的制造业 科技创新 绿色发展等领域继续实施全额退还留抵税额[2] - 保持房地产业留抵退税政策不变确保政策连续性[2] - 其他行业基本沿用2019年建立的留抵退税政策[2] 政策实施意义 - 给予纳税人根据经营实际择优选择适用政策的权利[3] - 有助于维护政策公平性并增强政策协同[3] - 36个月不得变更的设置有利于引导纳税人理性选择并降低政策实施成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