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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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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办税说 ▏企业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业务,在新电子税务局哪个模块可以查询到未申报信息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21 13:03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提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关键条款解读 明确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发生重要变化 [5][10] 增值税法核心内容总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届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同时废止 [5] - 增值税法明确规定 在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5] - “销售”被定义为有偿转让货物、不动产的所有权 有偿提供服务 以及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5] 征税范围具体界定 - **货物**:范围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 [5] - **服务**:范围包括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金融等服务 以及信息技术、文化体育、鉴证咨询等生产生活服务 [6] - **无形资产**: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等 [7] - **不动产**: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资产 如建筑物、构筑物等 [8] - 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范围 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提出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8]
临近春节,消费时,别忘了这件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14 18:00
发票开具的合规要求与义务 - 根据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中,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3] - 开具发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4]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开发票,包括为他人、为自己或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4] 不合规发票开具的后果 -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2] - 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可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5] - 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2次以上或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 [5] 代开发票的盖章规定 -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应加盖代开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为自然人代开的特殊情况除外 [13] -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自然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在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13]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 小型微利企业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必须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 [16] - 必须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基本经营情况”部分,“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为选填,“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免填 [17] - 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相关数据应在主表中直接填写 [17] - 除上述规定的表单和项目外,小型微利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情况选择表单填报,未发生规定事项则无需填报 [17]
山西: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存款账户账号注销?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09 09:48
核心观点 - 文章是一份面向山西省纳税人的综合性办税指南,重点介绍了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存款账户报告、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核心涉税业务的路径与时间要求,并推广了“悦悦”人工在线咨询等数字化办税服务渠道 [2][7][9][11][14]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 纳税人需依法通过电子税务局报告名下全部存款账户账号,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并影响纳税信用等级 [2] - 具体操作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2] - 进入页面后可对已采集的账户信息进行新增、变更、注销、签协议等操作 [2] 主要税种申报缴纳期限 - **01日至24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 [7] - **01日至25日**: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 [7] - **01日至28日**:自然人缴纳2026年度车船税 [7] - **1月1日至3月31日**:办理2025年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7] - **1月1日至5月31日**:办理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7]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 **适用对象**: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9] - **办理时限**: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 [9] - **办理地点**: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9] - **操作路径**: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点击【我要办税】-【经营所得(B表)】或【经营所得(C表)】办理 [9][10]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法律依据与时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应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 [11] - **操作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办理 [11] 数字化办税与服务渠道 - 办税缴费可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线上功能无法满足需求时,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可通过“悦悦”人工服务远程办理 [12][13] - **“悦悦”人工操作步骤**:登录电子税务局或APP -> 点击“征纳互动”图标 -> 进入悦悦咨询页面 -> 选择“人工”联系座席,线上提交资料远程办理 [14] - 纳税人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获取税费知识、提交诉求并享受更多在线服务 [14][16] - 在电子税务局业务办理中遇到难题,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并点击“悦悦”在线问办功能寻求帮助 [17]
易错小贴士|涉税服务人员怎么查询信用积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31 17:15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旨在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税费实务操作指导,特别是围绕涉税专业服务人员的信用积分查询方法,属于“易错小贴士”系列中的“合规篇”内容 [1][3]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积分查询 - 涉税服务人员查询个人信用积分需通过电子税务局的【自然人业务】方式登录 [4] - 具体路径为:选择【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 信用信息查询】 [4] - 通过此路径可查询当前评价年度的人员信用信息,并在【查看评价详情】中查看详细的信用评价指标明细和人员失信情况 [4] 系列文章内容概览 - “易错小贴士”系列包含多个合规主题,往期推荐文章涉及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信息表开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协议信息采集、信用码领取及机构信用积分查询等操作指南 [5] 其他税务咨询示例 - 文章附带了一个税务咨询案例,涉及饲料产品的增值税税率 [1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销售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的税率为百分之九 [10][11] - 该增值税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废止 [11]
【12366问答】1月大征期新电子税务局可视答疑精选(涉税信息查询、申报常见操作)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1 16:02
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 企业信用等级查询提供两种方式:一是登录后首页左上角“企业基本信息”区域直接显示信用等级(A、B、M、C、D级)[1];二是通过搜索“纳税缴费信用”进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查看详情并打印[1] - 各类退税费审批流程查询路径统一为:登录后依次点击【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2];社保费退费另有专门渠道,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社保费业务】路径查询[3] - 办税员登录后功能异常通常因权限不全,需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账户中心”为其补充授权勾选所有必要功能模块[5];若仍异常建议更换谷歌浏览器或360极速模式并清除缓存[5] - 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信息采集由代理机构操作,登录后搜索“涉税专业”进入管理模块,新增从业人员信息并提交审核[7] - 查询、打印或导出报表明细需登录后进入【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选择【申报信息查询】或【财务报表申报信息查询】进行操作[9];已申报报表需修改可通过“申报更正”功能在线处理[9] - 财务报表逾期未申报可通过搜索“财务”进入“财务报表报送及更正”功能,选择所属期后按实际数据填写补报[9];若往期报表数据有误,可在报送界面直接修改预填的“年初余额”和“上期金额”为实际数据[10] - 车船税车辆信息修改或删除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在车船税“税源采集”模块中进行操作[11] - 因跨区域经营预缴有误、印花税重复申报等导致的退税,统一通过【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一站式退抵税(费)】模块申请,选择“误收多缴退抵税”类型并填写详细信息[11]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规定 - 缴费工资依据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工资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具体范围参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6] - 用人单位单位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确定[16] - 企业在职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统一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即同一人员各险种缴费工资一致[17];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其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职业年金也按此基数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则根据各统筹区规定执行[17] - 企业跨年支付的上年度绩效、奖金、任期激励等金额,按发放时间计入发放当年的工资总额,例如2025年1月发放属于2024年的奖金应计入2025年工资总额[18] -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申报职工实际缴费工资,不得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混用,且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9];示例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一类地区2200元/月,二类地区2040元/月,三类地区1870元/月[19][21] -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统一按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社平工资)的300%和60%核定[22];申报工资高于或低于此限时,系统会按“保底封顶”后的基数计算应缴费额[22];社平工资发布前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待新标准发布后对基数差额部分进行结算补缴[22]
易错小贴士|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码怎么领取?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1 09:31
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码申领 - 文章核心观点为介绍涉税服务人员通过电子税务局申领个人信用码的具体操作路径[1][2] - 涉税服务人员可通过两种路径申领信用码:路径一为登录后选择“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进入界面点击申领[2];路径二为登录后选择“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码”进入后申领[2]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 - 对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7] - 对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7]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 - 国家税务总局配套制发了《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2号),旨在落实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实行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10] - 该公告就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有关征管事项予以进一步明确[10]
易错小贴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怎么领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4 20:25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是一篇面向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税务操作指南,核心在于提供关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申领流程以及“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开具方法的详细步骤指引 [1][2][12]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管理 - 信用码申领需由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操作,通过电子税务局的企业业务登录 [2] - 具体路径为:登录后选择【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进入界面后点击【申领信用码】 [2] - 成功申领后,可以通过【复制链接】或【下载二维码】的方式分享信用码 [2] 个体工商户社保及商业保险费用扣除规定 - 个体工商户为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规定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10] - 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扣除上限为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的5%,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0] -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扣除上限为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5%,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0][11] - 除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人身安全保险费等特例外,为业主或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11]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开具流程 - 自然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12][14] - 通过APP办理的路径为:登录后点击【首页】-【纳税记录开具】或【办&查】-办税【纳税记录开具】 [14] - 开具时需核实身份,选择开具年月起止,每人每天最多可开具三次纳税记录 [18] - 记录生成后,可预览并保存至本地相册 [19] - 通过网页端办理的路径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点击【特色应用】-【纳税记录开具】 [21] - 在网页端输入税款所属期和验证码后即可申请生成,生成的纳税记录为PDF文件,打开密码为身份证件号码后6位(不足补0,字母大写) [22][23][24] - 对于纳税记录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发起申诉,但对在办税大厅代开发票、房产交易等业务产生的记录暂不支持申诉 [24][25]
领用数电发票的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如何使用当月发票总额度?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8 09:06
数电发票操作与咨询 - 数电发票信息填错后可以作废重开[5] - 数电发票初次赋额申请及后续额度调整有详细指引[5] - 智能咨询可提供数电发票相关服务支持[5] 纳税申报违规的后果 -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资料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9] - 上述行为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9] - 对于首次发生、危害轻微且在税务机关发现前或责令限期内主动改正的行为可不予行政处罚[9] 未办税户申请清税证明流程 - 未办理过税务开业登记的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清税证明[13] - 第一步:无需登录电子税务局账户,点击右上角【公众服务】-【清税申报(未办税户申请清税证明)】[14] - 第二步:进入页面后点击【清税申报(未办税户申请清税证明)】,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手机号,获取并输入短信验证码[17] 清税证明申请中的特殊情况处理 - 情况1:若系统提示“未获取到身份信息”,法定代表人需先通过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业务】入口完成用户注册[18] - 情况2:若系统提示“未查询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需核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通过“征纳互动”进行线上咨询问办[18][19] - 情况3:若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电话,输入验证码确认后即可下载清税证明文件[19]
税有温度 | 安置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税收优惠详解(一到三)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30 09:15
安置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内容 - 企业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11] - 企业需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工资薪酬[11] - 企业需留存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11] - 企业需留存与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11] 安置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业务操作流程 - 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第22行"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栏次填报优惠金额[10] - 具体填报位置为第22.1行"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10] -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11] 安置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热点问题 - 以劳务派遣形式就业的残疾人应由劳务派遣单位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加计扣除[16] - 新安置残疾人从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次月起计算享受优惠时间[16] - 可加计扣除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及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和个税[16] - 不可加计扣除的项目包括企业承担的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16] - 享受加计扣除政策不需要向税务机关备案,只需留存相关资料备查[16] 纳税申报合规要点 - 企业未发生业务也需按期进行零申报[22] - 企业享受免税优惠期间仍需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24]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25] -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28]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计算包含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30]
超7000家境内外互联网平台已向中国税务部门报送涉税信息
中国新闻网· 2025-11-28 13:14
互联网平台涉税信息报送概况 - 截至新闻发布日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互联网平台向中国税务部门履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 [1] - 报送规定自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求平台企业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收入等信息 [1] 平台内经营者合规情况分析 - 经分析平台报送的第三季度涉税信息,绝大部分平台内经营者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1] - 仍有少数平台内经营者实际开展互联网销售业务但未按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1] - 根据法规,个人从事网络交易且年交易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应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同一经营者在不同网店的交易额需合并计算 [1] 税务申报与监管动态 - 前期税务部门对少数自行申报收入明显低于平台报送收入的经营者进行了提示提醒,绝大部分经营者已按提示更正申报 [2] - 仍有个别经营者未如实申报线上线下全部收入,存在虚假申报、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等涉税风险 [2] - 专家提示若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