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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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石创新: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1 19:19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权 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 三分之二时;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 ...
西大门: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22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 ...
中辰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21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 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 ...
中兵红箭: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0 19:12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制定本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确保依法行使职权,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触发《公司法》第113条规定情形时2个月内召开[1] - 董事会需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全体董事负有组织责任[1]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3][4] - 审计委员会或10%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同样需10日内反馈[4] - 若董事会未按期召集,审计委员会或连续90日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4][6] 提案与通知要求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2日内补充通知[7]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7] - 董事候选人资料需完整披露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关联关系及诚信记录等6项核心信息[7][8] 会议召开与表决机制 - 会议需设置现场会场,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9][10]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中小投资者表决需单独计票[12] - 选举董事时若单一股东持股超30%或选举2名以上独董,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12] 决议执行与记录保存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出席股东人数、持股比例、表决结果等详细信息,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14][15] - 会议记录需包含审议过程、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等内容,保存期限为10年[15] - 普通股回购决议需获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次日需公告决议[16] 争议解决与附则 - 股东可对程序违规决议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但轻微瑕疵不影响决议效力[17] - 公告需在符合证监会条件的媒体及深交所网站披露,"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19][20] - 本规则与后续法律法规冲突时按新规执行并及时修订[19]
富春染织: 富春染织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0 00:10
股东会议事规则核心内容 总则 - 明确股东会职责权限,规范组织行为,确保依法行使职权并维护股东权益 [1][2] - 规则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2] 股东会职权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包括审议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权激励计划等 [3] - 特定职权如发行公司债券可授权董事会决议,但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其他机构或个人代行 [3] 股东会召开条件 - 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触发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 [5] - 触发条件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未弥补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 [5][7]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按期响应 [5][13]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 [9] - 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议程、股权登记日及表决方式等,网络投票时间需明确载明 [9][10]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补充通知 [20] 股东会表决与决议 - 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 [69]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等 [71]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48] 会议程序与记录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公司需提供便利的参会方式 [34]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内容包括出席情况、审议要点、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答复等 [78][79] - 决议公告需披露股东出席比例、表决结果及特别提示未通过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的情况 [84][85]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决议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包括程序违法、内容违反章程等,股东可向法院申请撤销 [37] - 规则修改需经股东会批准,董事会拟订修改草案,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90][93]
优优绿能: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09 19:12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事行 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最高决策权。股东会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应当于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 ...
正弦电气: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08 19:18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 ...
移远通信: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8 17:17
股东会议事规则核心内容 - 规范公司股东会运作,明确股东会职权、召集程序、表决机制及决议执行流程 [1] -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确保股东权利依法行使 [1] 股东会性质与职权 -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2] - 行使职权范围限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3][4] -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包括董事不足法定人数、未弥补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 [5]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7][8] - 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9][10] - 若董事会未履职,审计委员会或连续90日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 [11] 提案与通知要求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召集人需2日内补充通知 [15]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股权登记日与网络投票间隔2-7个交易日 [16][19] 会议召开与表决机制 - 会议采用现场+网络投票形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 [22]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4] - 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包括增减注册资本、章程修改、重大资产交易等 [45][47] 决议执行与记录 - 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审计委员会直接实施相关事项 [56]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包含出席股东信息、表决结果及质询答复等内容 [51][18] 规则修订与解释 - 规则修改条件包括法律法规变更或股东会决议要求 [58] - 董事会获股东会授权负责规则解释 [59]
贝肯能源: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2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审议通过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案,并于2025年6月19日通过《上海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平台公告会议通知[3] - 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地点、方式与公告一致,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4日9:15-15:00,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4]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召开合法有效[3][4] 股东会参与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41,702,143股(占总股本20.7486%),网络投票股东369人代表股份13,667,030股(占6.7999%)[4] - 合计377名股东参与表决,代表股份55,369,173股(占27.5485%),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4] - 召集人为董事会,主持人为董事长唐恺,参与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要求[4][5] 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共审议15项议案,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99.4520%通过)、发行方案(99.4357%通过)、预案(99.4238%通过)等[6][7][16] - 特别决议事项(1-11项)均获非关联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中发行方案细分表决中反对票最高占比0.4490%[7][8] - 关联交易议案(第6项)通过率99.4123%,管理层收购相关议案(12-13项)通过率超99.37%[18][23][24] - 孙公司股权转让议案(第14项)获99.3664%同意,独立董事津贴调整(第15项)获99.3408%支持[25][26]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26] -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未对议案内容真实性发表意见[2][26]
云鼎科技: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27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范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运作并保障股东权利[1] - 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依法召开,全体董事负有勤勉义务以保障股东会职能行使[1] - 股东会职权范围受《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约束,不得干预股东自主权利处分[1][4] 股东会职权范围 - 股东会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包括董事任免、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更、债券发行、公司合并分立等核心事项[2] - 需股东会审议的交易标准包括:单笔资产交易超5000万元或净资产50%、营收50%且超5000万元、净利润50%且超500万元[2][3] - 关联交易审议门槛为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连续12个月内累计交易适用相同标准[3][4] 股东会召集程序 - 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包括董事不足7人、亏损达股本1/3或10%以上股东请求等[7][8] -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否则提议方可自行召集[7][11][12]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持股10%以上,且召集期间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3][14]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补充通知合规提案[10][18]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需包含全部提案内容及股东判断所需资料[10][19][20] - 通知必须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及投票方式,股权登记日与会议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10][21] 股东会表决机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重大资产重组等[46][48]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需单独披露[49]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30%以上持股股东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该制度[24][51] 股东会决议与执行 - 决议需列明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表决结果及具体内容,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66][67] - 利润分配方案需在决议后2个月内实施,新任董事自决议生效日起就任[71][73]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规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但轻微瑕疵不影响决议效力[33][74] 股东会记录与披露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人员、审议过程、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答复,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63][64] - 决议公告需披露会议基本情况、表决方式、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及法律意见结论[31][68] - 董事会负责决议执行,证券事务部门需对需披露事项形成公告并经董事长审定后发布[6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