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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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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位科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证券之星· 2025-05-13 21:14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将监事会职权转移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6] -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删除所有涉及"监事"和"监事会会议决议"的表述,将"监事会"统一修订为"审计委员会" [6] - 明确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且需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33] 股东会制度优化 - 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按所持股份数量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3] - 股东发言顺序按持股数量排列,发言范围限定于会议审议议题或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等内容 [1][2] - 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13] 董事会职能强化 - 董事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根据需要设置 [19] - 明确董事会在三年内有权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 [8] - 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对关联交易等事项需事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可 [31] 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 高级管理人员需履行忠实义务,因未能忠实履职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8] - 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11] 信息披露与财务报告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监管机构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 [38] - 所有财务报告需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38] - 股东会利润分配决议作出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38]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强令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11] - 要求控股股东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若质押所持公司股票需遵守相关规定 [11] - 明确控股股东转让所持股份需遵守法律法规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及承诺 [11]
双乐股份: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3 19:17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建主持 [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2] - 现行《公司章程》及附件条款将同步修订,包括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依据涵盖《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规 [2] 议案表决与后续程序 - 议案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同意3票,占比100%),反对和弃权均为0票 [2]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 信息披露与文件披露 -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订、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 - 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要求 [1]
坤彩科技: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3 19:13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删除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章节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1] - 新增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两节内容 明确其功能作用和职责[2] - 统一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相关表述[2] 公司章程具体条款修订 - 第一条修订为维护公司 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2] - 第八条修订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或经理担任 辞任后30日内确定新人选[2] - 第十三条经营宗旨修订为立足专业 经纬全球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股东创造利益 为社会承担责任[3] - 第二十条新增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可为他人取得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总额不超过已发行股本10%[3][4] - 第二十一条将公开发行股份修订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份修订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5] - 第二十三条公司收购股份情形中 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5] - 第二十七条删除监事相关表述 仅保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披露要求[5] - 第二十八条删除监事相关表述 仅规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5][6] - 第三十一条股东权利条款中 增加股东可查阅复制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的权利[6] -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职权中取消选举和更换监事事项 增加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权[9][10] - 第四十七条对外担保标准修订 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12] - 第五十条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中 监事会提议修订为审计委员会提议[12] - 第一百条董事任职资格条款细化不得担任情形 包括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19][20] - 第一百零一条董事忠实义务条款修订 增加避免利益冲突要求 并明确近亲属交易适用规则[21][22] -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职权修订 取消制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增加拟订董事报酬方案[22] - 第一百二十二条董事会临时会议提议方增加审计委员会和过半数独立董事[23] - 第一百二十五条关联交易表决条款增加个人关联关系限制 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新增专门委员会制度 - 第一百三十条新增独立董事职责条款 要求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23] - 第一百三十一条新增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明确八类不得担任人员范围[23][24] - 第一百三十二条新增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4] - 第一百三十四条新增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25] - 第一百三十五条新增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事项 包括关联交易 承诺变更等[26] - 第一百三十六条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用于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26] - 第一百三十七条新增审计委员会设置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27] - 第一百三十九条新增审计委员会审议事项 包括财务信息披露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27] - 第一百四十一条新增提名委员会职责 负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遴选审核[28] - 第一百四十二条新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29] 其他重要修订 - 第三十四条新增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情形 包括未召开会议 未进行表决等[7][8] - 第三十五条股东诉讼条款修订 监事会相关表述全部调整为审计委员会[7] - 第九十三条表决意见条款新增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名义持有人的特别规定[18] - 第一百五十六条董事会秘书职责删除提醒监事发表意见的要求[30] - 第一百八十六条会议通知方式条款删除监事会相关表述[31]
贝肯能源: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2 22:15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6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发送给全体董事 [1] - 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6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由董事长陈东主持,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同意取消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部分提案,包括撤销对Yu Chen作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相关子议案 [1] -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全票通过(6票同意),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依据包括新《公司法》配套制度及深交所监管规则 [2] - 全票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均需股东会审议,修订目的为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并配合《公司章程》调整 [3][4] 信息披露与文件备查 - 所有修订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 [2][3][4] - 备查文件包括会议决议及修订后的制度文本 [4]
贝肯能源: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2 22:15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基于新施行的《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规范更新情况,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以保持与法律法规的一致性 [1] - 修订内容包括股东会职权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等核心条款 [5][14][19] - 股东会职权表述统一从"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并删减了部分冗余条款 [32]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设立审计委员会替代原监事会职能,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其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24] - 新增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在提名和薪酬委员会中占比过半并担任召集人 [25][26] - 明确各专门委员会需制定议事规则,其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19][26] 股东权益保护机制 - 保留股东代表诉讼权,连续180日持股1%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提起诉讼 [3] - 优化累积投票制度,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必须采用该制度,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需单独计票披露 [14] - 强化利润分配透明度,要求董事会就不分红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并披露未分配利润用途 [31] 董事会运作规范 - 独立董事需满足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任职条件,每年需进行独立性自查 [21][22] - 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23][24] -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危机情况下可采用电话形式召开,但需由召集人说明情况 [20]
信凯科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2 21:40
公司基本情况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7,030.467万股变更为9,373.956万股,增加2,343.489万股,增幅33.3% [1] - 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1] - 股份总数变更源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43.4890万股 [1]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名称由"《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变更为"《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 - 公司上市日期明确为2025年4月15日,发行股份数量明确为2,343.489万股 [2] - 注册资本表述由"7,030.467万股"修订为"93,739,560股" [2] 经营范围调整 - 经营范围新增"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和"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4] - 增加"文具制造"、"颜料销售"、"染料销售"等一般项目 [4] - 删除"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的限制性表述 [4]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职权新增"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和"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1] - 明确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但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董事会 [11][12] - 独立董事职权扩大,可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13] 股份管理与转让 - 明确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25% [4]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 [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较原规定的3%门槛降低 [13] - 增加股东滥用权利的责任条款,明确滥用股东权利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新增九项具体义务,包括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强令违规担保等 [8]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成员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25] - 董事会新增职权包括"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和"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26] - 明确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时限由5日缩短至3日 [30] 财务与审计制度 - 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 [39] - 半年度财务报告需在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 [39] - 明确税后利润分配顺序:弥补亏损→提取10%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按持股比例分配 [39] 内部控制与监督 - 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 [40] - 审计委员会负责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审计单位沟通 [40] - 新增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由内部审计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40]
博世科: 《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12 20:0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Guangxi Bossco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Ltd. [4] - 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15,5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5年2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3,880,389.00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33,880,389股普通股 [6][20] - 公司注册地址为南宁高新区高安路101号 [4]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 [112] -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112] -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理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8] - 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100] 经营范围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等环保领域 [6] - 公司还涉及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与销售、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服务与开发等业务 [6] - 许可项目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消毒器械生产与销售等 [6]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16]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1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2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依照所持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分配、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32] -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会议记录等文件 [32] - 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3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 [40]
方直科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2 19:52
公司章程修订背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修订公司章程 [1] 公司基本信息变更 - 公司英文名称由"SHENZHEN KINGSUN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变更为"Shenzhen Fangzhi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1] - 明确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即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1] - 新增法定代表人职权与责任条款 规定其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1] 经营范围扩展 - 新增多项经营项目包括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研发与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与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制造与销售等 [2][3] - 增加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等业务领域 [2][3] - 保留出版物批发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等需经批准的经营项目 [3] 股份管理规则修订 - 新增财务资助条款 允许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4] - 修订股份回购情形 新增"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作为回购情形之一 [6] - 明确股份回购方式限定为公开集中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方式 [7][8] - 调整股份回购后的处理时限 要求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特定情形回购的股份 [11] 股东权利与义务完善 - 扩大股东查阅权范围 允许股东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会议记录等材料 [12] - 新增股东查阅申请程序 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持股证明及保密协议等材料 [13] - 规定董事会需在15日内对股东查阅申请作出书面答复 [14]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情形条款 包括未召开会议、未进行表决等四种情形 [16][17][18]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 - 删除监事会相关条款 新增审计委员会职能 赋予其召集临时股东会等职权 [19][26] - 调整股东会职权范围 新增对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的审议权限 [23] - 降低股东提案门槛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即可提出提案 [26] - 明确网络投票时间安排 要求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 [28] 关联交易与风险控制 - 完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程序 要求关联股东会前披露关联关系 [35] - 新增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禁止占用公司资金、要求维持控制权稳定等 [22][23] - 明确对外担保审批标准 规定达到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批准 [24]
博世科: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2 19:52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调整组织架构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相关监事会制度相应废止[2]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建设[2] 公司章程条款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第一条 增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2] - 修订法定代表人条款 明确经理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并规定新法定代表人确定时限[3] - 修订股东权利义务条款 明确股东可起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6] - 修订股份发行条款 明确同次发行同种类股票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6] - 修订财务资助条款 规定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7] - 修订股份转让限制条款 调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转让限制[8] - 修订股东会职权条款 调整重大资产处置和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20][21] - 修订董事会组成条款 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3名[40] - 修订关联交易表决条款 明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规则[43] 独立董事制度完善 - 规定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 明确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八类人员[45][46] - 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职责要求[47] - 规定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权利[48] - 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审议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49] 审计委员会职能 - 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52][5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决议须经成员过半数通过[56]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按规定时限向监管机构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63]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64]
方直科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2 19:41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召开,由董事长黄元忠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8日通过电话和邮件方式发送 [1] -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决议合法有效 [1]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指引 [1] - 修订需经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1] -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1] 内部管理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了12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 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1] - 子议案(1)至(8)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1)和(2)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2]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提名黄元忠、陈克让、张文凯及乔东斌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2] - 提名傅冠强、王翔宇及邬克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傅冠强和邬克强任期三年,王翔宇任期至2027年10月25日(因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3] - 所有候选人表决结果均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2][3] 股东大会安排 - 上述修订及选举事项均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3] -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