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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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天化: 云天化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37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保障股东权益并提高议事效率 [2]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触发情形后2个月内召开 [2] - 公司若无法按期召开股东会,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原因 [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 [7] - 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未按期反馈时,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可自行召集 [8][9][10] - 自行召集的股东会费用由公司承担,且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 [10][12]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补充通知并公告 [14]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内容需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提案及股权登记日等 [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 [16]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会议、电子通信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需明确载明 [20][21] - 股东会主持人由董事长担任,特殊情况由副董事长或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担任 [29]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违规买入的股份36个月内无表决权 [34]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内容包括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表决结果及决议详情 [42]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内容包括出席人员、提案审议过程、表决结果及质询答复等 [45] - 若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 [44] 附则与规则效力 - 本规则与上位法冲突时以《公司法》《证券法》等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 [51][52]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53]
威尔高: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33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制定本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确保其依法行使职权,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则根据《公司法》规定情形召开[1] - 若无法按期召开股东会,需向江西证监局和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1]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需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2][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在10日内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3][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4][10]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提案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6][14] - 临时提案需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交,召集人需在2日内补充通知并公告提案内容[6]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独立董事意见[6][16] 股东会召开流程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8][20] - 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召集人和律师需验证股东资格并登记表决权股份数[9][22][24]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若董事长无法履职则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主持[10][27] 股东会表决与决议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需单独计票并披露,公司自有股份无表决权[11][31]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持股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12][32] - 表决结果需现场宣布并公告,决议内容需列明出席股东比例、表决方式及结果[13][39] 股东会记录与执行 - 会议记录需包含议程、出席人员、表决结果等,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4][41] - 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就任,派现等方案需在股东会后2个月内实施[14][43][44]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15][45] 附则 - 本规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16][48][49]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16][47]
山东章鼓: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32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需依法行使职权,规范召开程序,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1] - 若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召开股东会,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 股东会召集程序 - 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2]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4] - 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5][6] - 若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未履行召集职责,连续90日以上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6]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提案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明确议题和决议事项[8] -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等重大事项[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9]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9]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的形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会议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10][11]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若董事长不能履职,由联席董事长或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事项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13]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持股30%以上且选举2名以上董事时需采用累积投票制[14]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人数、表决比例及决议详情[16] - 未通过的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的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17]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包括审议经过、表决结果、股东质询等内容[17][18]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法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9] 附则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需列明股东会相关条款[20] - 公告或通知需在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20] -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22]
骄成超声: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14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2] - 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3]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5]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8]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10][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13]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前提出临时提案 [15]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 [16] - 股东会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 [18][19]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21]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不得迟于会议当日9:30 [2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2]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40] - 公司重大交易(如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需经股东会审议 [14][43] - 股东会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内容包括表决结果、股东质询等 [46][17] 股东会决议执行与争议解决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时,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 [50] - 股东会程序或表决方式违法时,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18] - 公司需及时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在法院判决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8] 附则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54][55]
中船防务: 中船防务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3 00:16
股东会议事规则核心要点 - 规范公司股东会行为,确保依法行使职权,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规则制定 [1] - 适用于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 [1] - 公司应严格依法召开股东会,董事会需勤勉尽责确保会议正常召开 [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和临时股东会(特殊情形2个月内) [1][5]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需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8][9] - 审计委员会或10%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10日内反馈 [10][11] - 若董事会未履职,审计委员会或连续90日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会议 [11][12] - 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董事会需配合提供股东名册等资料 [14] 提案与通知机制 - 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案 [16] - 临时提案需会议10日前提交,召集人需2日内补充通知并公告 [16]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 [17] - 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表决方式等要素 [19] 会议召开规范 - 会议采用现场+网络形式,网络表决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点 [24][25]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每股份享一票表决权(类别股除外) [27][30]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 [39]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披露 [40] 表决与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9] - 利润分配、董事任免等适用普通决议,增减资、章程修改等需特别决议 [50][51] - 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以第一次为准,未填票视为弃权 [43][44] - 决议违反法律则无效,程序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55][20]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记录需包含出席情况、审议过程、表决结果、质询答复等内容 [56] - 出席董事、召集人等需签字确认,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 [57] - 决议公告需披露表决比例、结果详情及律师意见 [60]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说明 [61]
*ST生物: 南华生物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2 00:34
股东会议事规则核心内容 -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决策权 [4]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 [3][4] - 临时股东会可由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提议召开,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 [5][6][7]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若董事会不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或连续90日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 [7][8] - 自行召集股东会需向交易所备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董事会需配合提供股东名册 [7][8] - 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发出,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及股权登记日等信息 [8][9] 股东会提案与表决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补充通知 [8] - 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方式召开,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投票 [10][11]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14][15] 决议与执行 - 普通决议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如涉及总资产30%以上的交易 [3][18] - 决议由董事会执行,总经理负责具体实施,审计委员会直接执行相关事项 [20][21] - 股东会决议需在指定媒体公告,派现送股等方案需在2个月内实施 [21][22] 会议记录与法律合规 - 会议记录需包含议程、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20] - 公司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合法性出具意见,违规决议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 [13][19] - 规则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章程为准,修订需经股东会批准 [22]
纽威数控: 纽威数控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21 17:16
股东会职权范围 -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依法行使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修改公司章程、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批准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以及金额在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的对外投资、股权性质资产的收购或处置、股权或权益结构调整事项、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等职权 [2] -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不超过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30%的交易事项,董事会可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相应高级管理人员决定执行 [3] - 对于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若所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前述人员控制的企业或股东会认定的与前述人员或企业存在利益关系的任何主体之间不得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其他关联交易应经股东会、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 [5]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委托或受托销售、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事项 [6] - 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由董事会在做出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低于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少于0.1%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 [5]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6] - 发生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等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7][8] - 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9] - 审计委员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或在十日内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审计委员会同意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通知,若未发出通知,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11][12]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董事会应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予以配合 [13][14]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提案内容应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1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内容 [17]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期限、提交审议事项提案、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网络或其他方式表决时间及程序等 [18][19] - 股东会通知和补充通知应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具体内容及使股东作出合理判断所需全部资料或解释,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19][20]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充分披露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21]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便利股东参加,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 [24]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26]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 [32] - 股东与股东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36]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征集,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36]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4][55]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分立合并分拆解散清算、公司章程修改、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权激励计划等 [5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 [58] 股东会决议执行与记录 - 股东会形成决议由董事会负责组织执行,并按决议内容和职责分工交由公司管理层具体承办,股东会决议要求审计委员会办理事项直接由审计委员会组织实施 [61] - 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召集人姓名名称、会议主持人及列席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对每一提案审议经过发言要点表决结果、股东质询意见或建议及相应答复说明、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等 [47] - 出席或列席会议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召集人应保证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会议记录应与现场出席股东签名册及代理出席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48]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中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表决结果和通过各项决议详细内容,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45][46]
ST证通: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9 00:28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且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符合《公司法》规定情形时2个月内召开[1] - 股东会行使职权范围受《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规约束,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并依法行使职权[1][3] - 股东会召开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结果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未在10日内反馈或拒绝时,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未履职则股东可自行召集[4][5]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公司需承担会议费用并提供股东名册等支持[7][12][13]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7][8]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提案内容、股权登记日及表决方式等[9][10][16] - 董事选举提案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关联关系及受处罚记录等[10]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召开,网络表决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或迟于会议当日9:30[11][21]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回购股份及违规买入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15][34]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持股30%以上股东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15][16] 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表决结果、股东持股比例及决议详情,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19][46][47] - 会议记录需保存十年,内容包括审议过程、表决结果、质询答复及出席人员签名[20][48]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或内容违反章程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1][22] 规则修改与定义 - 规则修改需经股东会批准,与法律或章程冲突时需同步调整[22][56][58] - "恶意收购"定义为未经董事会同意的控制权收购行为,董事会拥有最终认定权[22][23]
仙乐健康: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9 00:19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增减注册资本等15项职权 [1] - 股东会决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7] - 临时股东会需在特定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如董事不足法定人数、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 [8]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股东会召集需提前公告通知,年度会议提前20日,临时会议提前15日 [9]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16]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14] 股东会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补充通知 [25] - 提案需符合明确议题、书面提交等条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27] - 关联交易提案需执行回避表决程序,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表决 [39] 股东会表决机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45]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修改章程、重大资产重组、分拆上市等12类情形 [47][23][24] - 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6][7] 会议记录与执行 - 会议记录需包含审议经过、表决结果等7项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57] - 利润分配方案需在决议后2个月内实施,新任董事按章程规定就任 [60][61] - 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违法可请求法院撤销,时效为决议作出后60日 [62] 其他规定 - 会议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1日15:00 [29][1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登记日后不得变更 [10] - 规则修改需经股东会批准,与章程冲突时以章程为准 [67][68]
中欣氟材: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8 21:13
股东会议事规则核心要点 总则与股东会职权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如董事不足8人、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 [1][5] -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批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并可授权董事会决定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 [7][8][9] - 交易达总资产50%或净资产50%以上、营收/净利润占比超50%且金额超5000万/500万等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披露审计报告并审议 [9][11][13] 股东会召集与提案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10日内反馈,未履行召集职责时提议方可自行召集 [13][14][15]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内容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且有明确议题,召集人需2日内补充通知并公告 [20][22] - 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程、股权登记日等信息,股权登记日与会议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21][23]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会议当日9:15至15:00,现场地点不得无故变更 [29][30] - 股东表决权按持股数行使,公司自身股份无表决权,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利益相关事项需单独计票 [31][49][50] - 普通决议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如增减资本、修改章程、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6][48] 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表决结果、出席股东持股比例及决议详情,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 [62][63]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包含出席人员、审议过程、表决结果等,董事、召集人、主持人等需签字确认 [43][44][64]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原任期届满日,派现送股等方案需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 [67][68] 其他规定 - 控股股东不得限制中小股东投票权,争议事项可诉至法院,判决前应执行决议 [70][71] - 规则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章程为准,需根据法律或章程修订及时更新本规则 [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