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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源集团: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金额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13 22:0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1.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4,410.88万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6,429.0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981.82万元 [1] - 募集资金已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监管银行签订监管协议 [1] 募投项目调整原因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7,981.82万元低于原计划投入金额60,272.93万元,差额为12,291.11万元 [2] - 调整仅涉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金额,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 调整后资金分配 - 调整后募投项目总投入金额为47,981.82万元,与原计划总投资60,272.93万元相比减少20.4% [2] - 具体项目包括技源集团营养健康原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启东技源营养健康食品生产线扩建项目 [2] 调整事项影响 - 调整基于实际募集资金不足,旨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3] - 未对募集资金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且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发展战略 [2][3] 审议程序履行 -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议案 [2] - 调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机构意见 - 监事会认为调整符合监管要求,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及股东利益 [3][4] - 保荐机构对调整事项无异议,认为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且符合相关规定 [4]
艾为电子: 艾为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20:19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25年8月2日送达全体监事 [1] - 应出席监事3名 实际出席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绍夫召集主持 [1] - 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 [1] 半年度报告审议情况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 - 半年度报告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1] - 报告内容格式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 真实反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 [1] - 未发现参与编制审议人员违反保密规定 监事会一致同意报告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 - 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符合上交所科创板规则及公司管理办法 [2]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专项使用 未出现变相改变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2] - 公司及时履行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义务 无违规使用情况 [2] 闲置募集资金运用 - 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 - 该举措可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财务成本 [3] -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 [3] -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未损害股东利益 [3] 现金管理安排 - 批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 - 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 决策程序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 可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4] - 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前提下实施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4] 募投项目调整 - 同意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5] -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调整 [5] - 节余资金再利用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5] - 调整决策程序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5]
艾为电子: 艾为电子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20:1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0万股 发行价格为76.58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3,201,044,000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35,261,414.64元 资金于2021年8月10日全部到账 [1] 前次资金使用及归还情况 - 公司曾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 - 截至2025年8月8日 公司已全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246,813.72万元 用于指定项目 [3] - 2023年使用超募资金47,220万元及其衍生收益投资新项目 新项目总投资额47,747.45万元 [4][5] - 2023年调整募投项目资金安排 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资金18,932.47万元及收益1,251.13万元转入"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使该项目投资总额由73,858.20万元增至94,041.80万元 [6] 本次资金使用计划 - 公司将继续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7] - 资金将用于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 不会用于证券投资 [7] 审议程序与监管合规 - 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议案 [7] - 监事会认为该举措符合监管规定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财务成本 [8] - 保荐人中信证券出具核查意见 认为公司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 符合相关规定 [9]
艾为电子: 艾为电子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20:1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5,261,414.64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5,782,585.36元后获得 [1] - 资金于2021年8月10日存入银行账户 初始金额为人民币3,050,985,204.94元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65,506,830.13元 其中本年度使用338,271,818.13元 [1]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63,051,907.75元 包含专户利息收入903,928.16元及理财投资收益3,946,381.74元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并多次更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最近一次于2024年2月5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与多家银行签署监管协议 包括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和上海银行 协议符合监管要求 [1] - 募集资金分散存放于16个银行专户 余额从0元至41,192,847.71元不等 [1][2]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8,271,818.13元 主要用于智能音频芯片、5G射频器件、马达驱动芯片等研发项目 [6][7] - 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6月30日未归还金额57,100万元 但已于8月8日全部归还 [3] - 使用不超过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截至6月30日期末余额25,000万元 [4] - 允许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用于研发人员薪酬、材耗等支出 [5] 募投项目具体进展 - 智能音频芯片项目累计投入412,985,612.39元 完成度93.51% 预计2025年8月达可使用状态 [7] - 5G射频器件项目累计投入156,234,884.15元 完成度73.78% 预计2025年8月达可使用状态 [7] - 马达驱动芯片项目累计投入266,870,489.12元 完成度72.54% 预计2025年8月达可使用状态 [7]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218,922,897.29元 超额完成106.17% 已于2023年10月达可使用状态 [7] - 电子工程测试中心项目累计投入681,059,460.72元 完成度72.40% 预计2026年3月达可使用状态 [7][8] - 高性能模拟芯片项目累计投入152,706,782.46元 完成度32.69% 已延期至2027年12月达可使用状态 [7][8] 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剩余资金18,932.47万元转用于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8][9] - 电子工程测试中心项目因建设周期延长、设计方案调整等原因 投产时间从2024年8月延期至2026年3月 [8][9] -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子项目调整 加大对55nm和40nm BCD先进工艺投入 延期至2026年8月 [7][8]
安凯微: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20:1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98,000,000股 每股发行价格10.68元 募集资金总额1,046,640,000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24,958,950.73元 于2023年6月19日到位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302.95万元 含利息收入76.26万元及理财收益703.24万元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6,972.45万元 其中2025年上半年投入6,148.61万元 [1][5] - 进行现金管理余额55,000万元 报告期内赎回6,300万元 [1][5] - 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物联网芯片研发升级(55,385.9万元)及研发中心建设(22,110万元)项目 [6] 项目执行进度 - 物联网芯片项目投入进度32.88% 延期至2027年6月完成 [6] - 研发中心项目投入进度17.02% 延期至2028年6月完成 [6] - 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已全部投入完成 [6] 资金管理规范 - 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 - 闲置募集资金6.2亿元额度内开展现金管理 投资保本型产品 [5] - 募集资金存放于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等专用账户 [3][5]
海创药业: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20:1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4,760,000股 每股发行价42.92元 募集资金总额1,062,699,200元 扣除发行费用67,585,884.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95,113,315.68元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71,447,067.89元 其中报告期内使用27,240,850.75元 尚未使用余额147,244,678.39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23,578,430.60元) [1]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7,244,678.39元 另有30,000,000元用于现金管理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行为 [1] - 与中信证券及六家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权利义务 [1] - 募集资金分存于六家银行专户 其中工商银行成都天府大道支行账户余额103,175,687.97元占比最高 [1]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补充流动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 - 使用不超过1.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 [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现金管理余额30,000,000元 投资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2] 募投项目调整与延期 - 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2][3] - 创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3] - 2024年调减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入5,000万元 转投至创新药研发项目HC-1119等临床研究 [3] 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 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 超出部分为募集资金利息收益 [4] - 发展储备资金项目不设预定可使用状态 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4] - 所有募投项目未发生可行性重大变化 [3]
正和生态: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20:19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通过董事会决议 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包括工程项目前期投入和支付生产经营费用 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1] - 公司已将2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账户尾号为7641和6898 均属于"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专用账户 [1] - 资金归还情况已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1]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公告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 - 相关决议经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安凯微: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3 20:19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1][2][3] 总则 - 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或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2] - 公司需建立完善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 明确分级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 [3] - 董事会需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确保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勤勉尽责 维护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 - 通过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 公司需确保子公司遵守本制度 [6] 募集资金的存储 -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存储制度 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 [7] -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超募资金也需存放于专户管理 [8] - 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9] - 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 需由公司、子公司、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三方协议 [10] 募集资金的使用 - 公司需按照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改变用途需经股东会决议 [11]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过一年、完成期限超期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50%或其他异常情形时 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12]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和科技创新领域 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变相改变用途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 [13] - 资金支出需履行审批手续 由使用部门提出计划 经部门领导、财务负责人和董事长签字或董事会审批 [14] - 公司可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需经董事会审议、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和保荐机构同意 [15]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需通过专户或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投资产品需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等条件 [16][17]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相关要求 如不得变相改变用途、仅限于主营业务使用、单次时间不超过12个月等 [18] - 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但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19]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 需投资于主营业务 单次使用金额达到5000万元且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 - 募投项目完成后 节余资金用于其他用途需经董事会审议和保荐机构同意 低于1000万元的可免于程序但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21]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公司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改变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等情形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22] -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原则上需投资于主营业务 董事会需进行可行性分析 [23] - 变更募投项目需公告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原因、新项目基本情况及投资计划、保荐机构意见等内容 [24] - 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 需公告具体原因、已使用金额、完工程度、效益、定价依据及保荐机构意见等内容 [25] 募集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 公司需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6] - 董事会需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解释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差异的原因 [27] - 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公司需承担费用 [28] - 财务部门需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支出和项目投入情况 [29] - 保荐机构需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30] 法律责任 - 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 需改正并赔偿损失 情节严重的可罢免职务或追究法律责任 [31][3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可罢免职务并追究法律责任 [33] - 通过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 公司需监督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并追究违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4]
艾为电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13 20:1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76.58元,募集资金总额32.0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35亿元[1] - 募集资金于2021年8月10日全部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1] -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署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2] 前次资金使用及归还情况 - 2024年8月公司董事会批准使用不超过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2] - 截至2025年8月8日,公司已全额归还6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3] - 资金归还情况已及时通知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排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项目总额24.68亿元[3] - 2023年使用超募资金4.72亿元及其收益投资新项目,总投资额4.77亿元[4][5] - 2023年调整募投项目结构,将研发中心结余资金2.02亿元转入电子工程测试中心项目,使该项目总投资增至9.41亿元[5] 新一轮资金使用计划 - 2025年8月董事会批准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6] - 资金将用于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活动[6] - 公司承诺不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6]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中信证券认为公司资金使用程序符合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财务成本[7] - 保荐人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7]
有研硅: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3 19:1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保障投资者权益 依据包括公司法 证券法及科创板监管规则等 [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特定用途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 [1] - 公司需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和主营业务 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买卖有价证券业务 [1] 募集资金存储规范 - 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 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募投项目个数 且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3] - 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 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需包含资金集中存放 银行对账单提供 查询权限及违约责任条款 [3] - 境外投资项目需确保资金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 并在专项报告中披露措施和效果 [4] 募集资金使用要求 - 公司需按承诺计划使用资金 若出现严重影响计划的情形需及时公告 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4]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 变相改变用途或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5]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项目 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 置换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6] 闲置资金管理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投资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且不得质押 [6] - 使用闲置资金投资产品需经董事会审议 披露基本情况 使用情况 投资额度及收益分配方式等 [6]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实施 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且不得用于证券交易 [7] 超募资金处理 - 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及新项目或股份回购 需至迟于同批次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 [8] - 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披露必要性和合理性等信息 [8] - 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说明必要性和合理性 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8]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取消原项目 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情形视为用途变更 需董事会决议 保荐机构意见及股东会审议 [10] - 变更后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 需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披露变更原因 新项目基本情况及投资计划等 [11][12] - 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需披露具体原因 已投资金额 完工程度及定价依据等 [13] 使用管理与监督 - 公司需真实 准确 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出现严重影响计划的情形时及时公告 [14]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 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解释实际进度与计划差异原因 [14] - 年度审计时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并披露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和会计师结论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