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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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格科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证券之星· 2025-08-15 20:16
股权激励计划分配情况 - 公司向董事长、总经理姜明武授予1.14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总数的1.52%,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2% [1] - 董事、副总经理张树龙获授0.93万股,占比1.24%,占股本总额0.01% [1] - 董事、副总经理陈科新获授1.86万股,占比2.48%,占股本总额0.03% [1] - 副总经理张萌和魏德刚分别获授1.86万股和0.93万股,占比分别为2.48%和1.24%,占股本总额0.03%和0.01% [1] - 董事会秘书孔烽获授12.65万股,占比16.85%,占股本总额0.19% [1] - 财务总监万全军获授1.86万股,占比2.48%,占股本总额0.03% [1] - 44名核心骨干及其他人员获授股份未披露具体分配 [1] - 预留部分13.37万股,占比17.81%,占股本总额0.20% [1] - 本次激励计划合计授予75.0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14% [1]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条件 - 任何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激励计划获授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 [1] - 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涉及股票总数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20% [1] - 激励对象不包括外籍员工、独立董事、监事、大股东及其关联方 [2]
昊志机电: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5 20:1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况 - 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首次授予826.2万股(占激励计划总量90%),预留91.8万股(占10%)[2] - 授予价格为每股6.50元,后因权益分派调整为6.45元/股[3][14] - 计划有效期最长60个月,分三个归属期:首次授予后12-24个月归属30%,24-36个月归属30%,36-48个月归属40%[3][4] - 预留部分根据授予时间不同设置差异化归属比例:若在2024年三季报前授予则与首次授予安排一致,若在三季报后授予则分两期各归属50%[4] 首次归属执行情况 - 2025年8月19日为首次归属上市流通日,实际归属股票数量213.35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70%),涉及93名激励对象[1][19] - 归属条件达成:2024年经审计净利润为8,290.04万元,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达9,450.27万元,超过考核目标6,000万元[17] - 部分未达标处理:作废1名激励对象全部1.122万股及2名激励对象部分7.8261万股,因个人考核系数分别为0和30%[17] 股权结构及财务影响 - 归属后总股本从306,072,836股增至308,206,385股,限售流通股占比从21.89%微降至21.82%[22] - 募集资金1,376.14万元(213.3549万股×6.45元/股)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2] - 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上市条件产生影响,财务影响以年度审计为准[22] 激励对象构成 - 首次授予对象从102人调整为95人,最终93人参与首次归属,含4名董监高及89名核心骨干[13][19] - 个人获授上限为公司股本1%,全部激励计划股票总数未超股本总额20%[19] - 董监高减持需遵守《公司法》规定:在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20] 审批及调整过程 - 2024年7月2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8月1日完成首次授予[2][11] - 因7名激励对象不符合条件(含离职、违规等),首次授予数量从826.2万股调减至747.81万股[13] - 2025年7月22日完成预留部分授予,向27名对象发放91.8万股[12]
乐心医疗: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5 20:16
股权激励计划核心内容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20万股,占当时总股本21470.1188万股的1.02%,授予对象包括3名高管(潘志刚200万股、钟玲12万股、黄林香8万股)[3]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分两期解除限售,每期比例50%:第一期自授予日起12-24个月,第二期自授予日起24-36个月[3] - 解除限售需满足四类条件:公司合规性(无财务造假等情形)、激励对象合规性(无违法违规)、公司业绩考核(2023年净利润≥3000万、2024年≥5000万)、个人绩效考核(分五档对应50%-100%解除限售系数)[5][6][13][14] 本次解除限售执行情况 - 第二解除限售期条件已达成:2024年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净利润7538.67万元,远超5000万考核目标[14] - 本次拟解除限售104万股,涉及2名激励对象(潘志刚110万股、黄林香4万股),占其获授量的50%[17][18] - 原授予的3名对象中1人(钟玲)因离职被回购注销6万股,回购价4.97元/股,总金额29.82万元[10] 公司治理与合规性 - 激励计划履行完整审批程序: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7][8] -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触发负面清单情形(如财务报告非标意见、高管违法违规等),符合解除限售合规性要求[11][13] - 本次解除限售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律师事务所出具无异议法律意见书[19][20] 财务与股权影响 - 2024年实际归母净利润6136.42万元,剔除1402.25万元股份支付费用后达7538.67万元,显示业绩增长超预期[14] - 本次解除限售104万股占当前总股本比例有限,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或经营造成重大影响[21]
开普云: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5 19:28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由15.18元/股调整为15.029元/股 [1] 调整原因及依据 - 调整系因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1元 [5] -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 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归属前发生派息事项 需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5] - 具体调整公式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价格15.18元 V为每股派息额0.151元 经计算调整后价格为15.029元/股 [6] 激励计划历史实施情况 - 2022年9月13日完成首次授予 向45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15.81元/股 [3] - 2023年4月20日完成预留授予 具体授予价格未在本文中披露 [3] - 此前曾多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股票 包括2023年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调整事项 [3][4][5] 程序合规性 -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6] - 调整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已获得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6] - 监事会明确同意本次调整 认为程序合法合规且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6] -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确认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资格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 [7][8] 财务影响 - 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6]
朝阳科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15 19:28
核心观点 -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旨在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实现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职工利益相结合,推进公司业绩持续健康发展 [7][8][9] 公司主体资格 - 公司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9日整体变更设立,2019年12月6日获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4月17日在深交所上市,证券简称“朝阳科技”,股票代码“002981” [5] -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包括未出现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未出现不得实施激励的其他情形 [6][7] 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 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拟授予总量不超过26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35,253,115股的1.92%,其中首次授予234.50万股(占90.19%),预留25.50万股(占9.81%) [11] - 激励对象不超过91人,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关键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 [8][9]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符合相关规定 [5][13] 激励对象分配情况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4人,授予26.50万股,占授予总量10.19%,其中副总经理于启胜获授15.00万股(占5.77%),董事兼副总经理徐林浙获授4.50万股(占1.73%),董事会秘书袁宏获授4.00万股(占1.54%),财务总监龚峰获授3.00万股(占1.15%) [12] - 其他关键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87人,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合计234.50万股(占90.19%),预留部分25.50万股(占9.81%) [9][12] 法定程序履行情况 - 公司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包括《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等,并拟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4] - 公司尚需履行后续程序,包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业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公示激励对象名单、股东大会审议等,股东大会表决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4][15] 信息披露与财务安排 - 公司已依法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公告董事会决议、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并将根据进展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7]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财务资助或担保,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7] 激励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7][17][18] - 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徐林浙已回避表决,符合回避表决规定 [18]
华润三九: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5 19:28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23名,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640,0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83% [1][25][26]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2025年8月28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需按相关规定办理解锁手续 [12][27]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成情况 - 2023年归母扣非净资产收益率为15.07%,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水平(11.11%) [14][15] - 以2020年为基准,2023年归母扣非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为26.64%,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11.36%)及对标企业75分位水平(15.15%) [14][15] - 2023年总资产周转率为73.55%,高于考核指标要求的0.70 [15] 激励计划调整及回购注销情况 - 首次授予实际对象调整为267人,授予价格14.84元/股,实际授予股份数量824.00万股 [5][20] - 预留授予部分向131名激励对象以23.48元/股授予限制性股票 [6][21] - 因激励对象离职、退休或个人绩效未达标等原因,累计回购注销约106.45万股限制性股票 [6][8][9][23][24] 权益分派实施影响 - 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988,184,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5元并转增3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1,284,639,200股 [24] - 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284,298,685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3.2元并转增3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1,669,588,290股 [24] 第三个解锁期情况 - 第三个解锁期因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需回购注销474.7942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363名激励对象 [10][24][25]
华润三九: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5 19:28
核心观点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涉及6名激励对象共计3.6505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 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调整及回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16]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详情 - 回购注销总量为3.6505万股 其中因正常调动终止劳动关系的2名激励对象持有1.352万股 按调整后回购价格10.9488165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 因协商终止劳动合同的3名激励对象持有2.1407万股 按10.9488165元/股回购 因个人绩效未达标的1名激励对象持有0.1578万股 按10.9488165元/股回购[1][16] - 回购资金总额约为39.97万元及对应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7] - 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1,664,254,363股减少至1,664,217,858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比例由0.09%降至0.09%[18] 授予价格调整 - 因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7817625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为11.3988165元/股[12][13] - 调整公式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授予价格 V为每股派息额[12] 履行程序及审批 - 本次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已通过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会议和监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2][11] - 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并依法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1][16] - 公司薪酬委员会、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均出具同意意见 认为本次调整及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19][20][21] 历史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267人 授予价格14.84元/股 实际授予824万股 预留授予131人 授予价格23.48元/股[6] - 此前已因类似原因进行多次回购注销 包括2023年注销16.2万股(占股本0.94%) 2024年注销31.3734万股(占股本0.65%)等[7][8][9]
华润三九: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15 19:28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与执行情况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过多次调整和审批 包括授予价格修订、激励对象名单更新及回购注销等程序 [1][5][7] - 国务院国资委于2022年1月27日批复同意实施该激励计划 [7] - 2022年5月完成首次授予 向267名激励对象以14.84元/股价格授予824.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总股本由978,900,000股增至987,140,000股 [9] - 2022年8月完成预留授予 向131名激励对象以23.48元/股价格授予120.60万股 总股本进一步增至988,346,000股 [11] 回购注销操作及股本影响 - 2023年7月回购注销16.2万股限制性股票 占总股本0.016% 回购后总股本减至988,184,000股 [13] - 2024年7月回购注销31.3734万股 占总股本0.02% 回购后总股本减至1,284,325,466股 [16] - 2024年11月再次回购注销2.6781万股 总股本降至1,284,298,685股 [17] - 2025年计划回购注销3.6505万股预留授予股票 占总股本0.002% 使用自有资金约39.97万元及利息 [23][27] 授予价格调整机制 - 根据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4.5元现金) 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1] - 调整公式为P=P0-V 其中P0为原授予价格 V为每股派息额 [22] - 调整后首次授予价格降至5.7817625元/股 预留授予价格降至11.3988165元/股 [22] - 待2025年权益分派实施后 价格将进一步调减0.45元/股 [23]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于2025年8月28日届满 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数量的1/3 [28] - 公司层面业绩达标:2023年扣非净资产收益率15.07% 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11.11% 扣非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26.64% 高于行业平均水平11.36% [30]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122名激励对象评级C以上 可解除限售全部份额 1名评级C可解除80%份额 另有6名因离职或绩效未达标不予解除 [32] - 本次解除限售涉及125名激励对象 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经权益分派转增调整后为1,596,915股 [39] 股权激励计划差异说明 - 实际执行与披露计划存在差异:首次授予对象从273人调整为267人 授予数量从844.2万股调整为824.00万股 [33] - 预留授予数量从134.7万股调整为120.60万股 总授予规模从978.9万股调整为944.6万股 [33][34] - 差异原因包括激励对象离职、放弃认购及公司权益分派导致的股本调整 [36][37]
开普云: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5 19:17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日送达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强主持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认为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1] - 报告内容符合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 客观真实反映公司2025年上半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1]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募集资金管理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交所科创板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2] -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信息披露及时 未发现违规使用或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2]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审议通过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议案 [2] -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授予价格调整为15.029元/股 [2] - 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2]
浩辰软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15 17:17
核心观点 - 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0.24元/股调整为19.55元/股,并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0.02万股 [8][9][14] 决策程序 - 公司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和预留部分授予履行了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授权程序 [7][8]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核实了激励对象名单并出具核查意见 [8][13] 调整事由及方法 - 调整事由为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约0.6946元/股 [8][9] - 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授予价格20.24元/股,V为每股派息额0.6946元/股,调整后授予价格为19.55元/股 [9] 授予条件 -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授予条件已成就 [10][11][12] - 预留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8月15日,符合相关规定 [13] 授予详情 - 本次预留授予对象为4名,授予数量为10.02万股,授予价格为19.55元/股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