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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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16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以即时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召开 [1] -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合法有效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价格调整 -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公司调整预留授予价格 [1] - 授予价格从9.38元/股下调至9.192元/股 降幅为2.0% [1] -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1]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2] - 7名激励对象获得归属资格 将办理3.405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2] - 归属资格经审核合法有效 [2]
通达电气: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16
股权激励计划批准与授权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6]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同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7] -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0月16日批准激励计划草案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8] - 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3年10月16日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事项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8]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6日,第一个限售期于2025年2月15日届满 [10] - 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否定意见、违法违规或无法利润分配等负面情形 [10] - 激励对象未出现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或不符合任职资格等情形 [10][11] - 公司2024年扣非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较2023年增长约16.5%,达成不低于15%的业绩考核目标 [11] - 78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均达80分以上,符合100%解除限售比例要求 [11][12]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为758,688股,占总股本0.22% [12] 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 - 因1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公司需回购注销其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 [12][13] - 回购价格因公司派息调整:原授予价格5.5元/股扣除2023年度每股0.05元、2024半年度0.03元及2024年度0.04元现金红利后,调整为5.38元/股 [13] - 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14] 法律程序履行 -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至10月8日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未收到异议 [7] - 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4年10月9日审议通过因激励对象身故导致的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议案 [9] - 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5年6月6日审议通过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关议案 [9]
新亚电子: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16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73名激励对象595.6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56元/股,预留授予1名激励对象1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同为6.56元/股 [5][7] - 首次授予登记于2024年7月29日完成,预留授予登记于2024年8月26日完成,均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6][8]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启动,首次授予解除限售期为2025年7月19日起,预留授予解除限售期为2025年8月1日起 [9]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 公司2024年合并口径净利润为1.668亿元(不考虑股份支付),业绩考核目标为1.877亿元,完成比例为88.88%,达到80%的触发条件 [13] - 74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14] - 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7.30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涉及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核心管理人员及69名骨干人员 [14] 回购注销安排 - 因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8.88%,未达到100%,需回购注销未能解除限售的30.9412万股限制性股票 [16] - 回购价格调整为6.41元/股(因权益分派调整)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总额为198.33万元及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16][17] - 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3.243亿股减少至3.240亿股,不会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17] 法律程序履行 - 公司已取得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对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事宜的批准授权 [3][4][8] - 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操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9][15][18] - 公司尚需就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17][18]
新亚电子: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16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批准与授权 -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3] - 独立董事认为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 监事会于2022年12月12日发表核查意见 同意实施激励计划 [4] - 2022年12月21日至30日进行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未收到异议 [4] - 2022年12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及相关授权议案 [5] - 2023年1月9日董事会确定授予日 向40名激励对象授予343.50万股限制性股票 [5] 解除限售安排与条件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授予日起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 解除限售比例为30% [7][8] - 公司层面需满足未出现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等五项负面情形 [9] - 激励对象个人需满足未出现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六项负面情形 [10] - 业绩考核以中德电缆2022年预测净利润4950万元为基数 [1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要求2024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8910万元或2023-2024年累计不低于16830万元 [10] - 中德电缆2024年实际扣非净利润为8162.10万元 2023-2024年累计扣非净利润为16128.10万元 [11][12] - 39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满足个人解除限售条件 [12] 本次解除限售具体情况 -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9人 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167.9346万股 [13] - 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2% [13] - 其中高管吴先锋可解除24.66万股 杨文华可解除19.728万股 陈景淼可解除12.33万股 [13] - 核心骨干人员32人合计可解除75.7062万股 [14] - 所有解除限售数据已根据2022年和2023年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转增调整 [14] 法律结论 - 公司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7][13]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解除限售对象和数量符合规定 [12][14] - 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14]
捷昌驱动: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16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况 -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吸引优秀人才 提升核心竞争力 [7][10]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为276名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 不包括独立董事 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亲属 [8][9] - 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 公司未提供任何财务资助 [6][9][10] 公司主体资格与合规性 - 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583 注册资本38,224.6955万元 2018年9月21日在上交所上市 [3] -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激励计划的情形 包括未出现最近年度审计否定意见 36个月内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等情况 [4]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546号)及内控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547号) [4] 激励计划实施程序 - 计划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需提交股东会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4][5][10] - 需履行内幕信息自查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不少于10天 股东会前5日披露审核说明等程序 [5] - 董事会表决时董事无需回避 因董事及其近亲属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11] 法律意见结论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定激励计划内容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12] - 法律意见书于2025年8月11日出具 确认公司已履行现阶段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1][6][12]
天正电气: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16
本次回购注销的背景与授权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16名激励对象488.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7元/股,并于2023年6月26日完成485.80万股登记 [5][6] - 2024年1月公司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92.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47元/股 [7] - 公司因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25股)及现金分红(每股派0.25元),2024年半年度实施现金分红(每股派0.1元),导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需相应调整 [11][12] 回购注销原因及范围 -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未达到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涉及10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28,375股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 [10] - 另有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涉及39,375股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 [10] - 本次回购注销合计涉及109名激励对象,总计1,867,750股限制性股票 [9][10] 回购数量与价格调整 - 调整后回购数量计算公式为Q=Q0×(1+n),其中Q0为调整前数量,n为转增比率0.25,调整后总数量为1,867,750股 [11][12] - 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1+n),其中P0为3.77元,V为每股累计派息0.6元(0.25+0.1+0.25),n为0.25,调整后价格为2.466元/股 [12][13] - 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调整为3.026元/股,因业绩考核未达标部分需加计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2][13] 实施安排与法律结论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注销,并已在中国结算开设回购专用账户(B884375406),预计2025年8月14日完成注销 [13][14] - 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8][9][14] - 公司尚需办理减资工商变更手续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14]
兰剑智能: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16
核心观点 -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471,660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8月18日上市流通 本次归属涉及95名激励对象 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等 归属后公司总股本由102,207,980股增加至102,679,640股 [1][5][7][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决策程序 - 2022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1] -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且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 - 2022年8月23日至9月1日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 未收到异议 [3] - 2022年9月8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3] - 2022年9月13日调整激励计划事项并确定首次授予日 [4] - 2023年6月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并完成授予 [4] - 2023年11月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并确认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 [5] - 2025年7月调整授予价格至21.61元/股并确认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成就 [5] 本次归属基本情况 - 归属股份总数471,660股 占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 [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归属142,800股 [5] - 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86人)归属328,860股 [5] - 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5] - 归属激励对象总人数95人 [6] 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 - 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18日 [7] - 上市流通数量471,660股 [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需遵守减持限制 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 [7] - 归属后总股本由102,207,980股增加至102,679,640股 [9] 验资及登记情况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确认收到95名激励对象缴纳股款10,192,572.60元 [9] - 其中新增股本471,660元 资本公积9,720,912.60元 [9] - 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并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9] 财务影响分析 - 以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1,644,942.52元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为0.02元/股 [9] - 归属后以总股本102,679,640股计算 每股收益保持不变 [9]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占总股本比例约0.46% 对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9]
小崧股份: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1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核心信息 - 公司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 授予日为2025年7月18日 上市日期为2025年8月13日 [1]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34.30万股 授予价格为3.69元/股 涉及激励对象82人 [1][3] -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 [1] 激励对象及授予结构 - 董事长彭国宇获授150万股(占授予总量8.32%)副董事长蒋晖获授50万股(2.77%)总经理卢保山获授150万股(8.32%)[4] -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等73人共获授1,434.30万股 占授予总量79.54% [4] - 原计划授予94名对象2,508万股 实际调整为82名对象1,434.30万股 因部分对象放弃认购41.70万股 [8] 解除限售安排 - 首次授予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第一期40%(授予日起12-24个月)第二期30%(24-36个月)第三期30%(36-48个月)[4] - 预留部分授予时间不同则解除限售比例不同:若三季度报前授予按40%/30%/30% 若之后授予按50%/50%比例 [5] -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享有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股东权利 [4] 业绩考核要求 - 公司层面考核目标:2025年净利润扭亏为盈 2026年不低于1,500万元 2027年不低于3,000万元 [5] - 事业部层面考核权重60% 集团总部管理人员考核权重90%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权重10% [5][6][7] - 个人考核分A/B/C/D四级 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60%/0% [7] 财务及股本影响 - 激励对象缴纳认购款合计52,925,670元 其中14,343,000元计入股本 38,582,670元计入资本公积 [10] - 授予后总股本增至332,349,876股 按新股本计算2024年每股收益为-0.6958元/股 [10][11] - 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1] 公司治理程序 - 计划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2] - 授予对象名单经过10天公示期 监事会未收到异议 [2] - 参与计划的董事及高管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9]
新亚电子: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16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473,068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 [2]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7月19日,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595.6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56元/股 [4] - 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4年8月1日,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同样为6.56元/股 [5] 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 - 公司2024年合并口径净利润为153,068,904.10元,剔除股权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为166,845,716.50元,业绩考核指标为187,726,656.96元(基于2023年净利润增长30%),实际完成考核指标的88.88% [6]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根据业绩完成度设定为88.88%,所有74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考核结果均为优秀,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6][7]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74人,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2,473,06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6% [1][7] 股份登记与限售安排 - 首次授予的595.6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4] - 预留授予的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8月7日完成登记 [5]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开始,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5] 治理程序履行情况 - 激励计划履行了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 [2][3] - 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股票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形 [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及法律顾问均认为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7][8][9]
新亚电子: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16
核心观点 - 新亚电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达成 39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1,679,346股 占公司总股本0.52% [1][4][7] - 公司子公司中德电缆2023-2024年累计扣非净利润达17,833.46万元 超额完成业绩考核指标 触发100%解除限售条件 [4][7]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于2023年1月完成股票登记 [1][2] - 2023年因权益分派实施每10股转增3.7股 2024年实施每10股转增2股 激励计划授予总量调整为5,597,820股 [5][6] - 2024年6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公司回购注销49,320股限制性股票 [3] 解除限售具体安排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授予日起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 即2025年1月9日起可解除限售 解锁比例为获授总额的30% [4] - 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1,679,346股 涉及39名激励对象 其中核心骨干人员32名 [1][6] - 主要高管解锁情况:副董事长吴先锋解锁24.66万股 董事杨文华解锁19.728万股 财务总监陈景淼解锁12.33万股 [6] 业绩考核达成情况 - 中德电缆2024年扣非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为8,162.10万元 2023-2024年累计达17,833.46万元 超过考核基准16,830万元 [4][7] - 原考核目标要求2024年单年净利润不低于8,910万元或两年累计不低于16,830万元 实际累计值超额完成5.96% [4] - 所有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满足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条件 [4][7] 治理程序履行 -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解除限售议案 [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均确认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7]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8]